返回第五十四章 善恶,道德(2 / 2)宅男的大宋之旅首页

为什么杀人放火的愉悦感不是愉悦感?

因为杀人放火不是不道德的行为。

为什么杀人放火是不道德的行为?

因为杀人放火的愉悦感不是愉悦感。

这就构成的典型的循环论证。

因此,哲学家们纷纷做出回应。

其中,边沁从“量”的角度认为,在判断一个行为对错时,不应只考虑行动者,也不应只考虑最直接的后果。

而应该将行为波及到的所有社会成员都考虑在内。

同时还要考虑行为间接的后果和潜在的长期后果。

也就是说,不应只考虑杀人放火给罪犯本人带来的愉悦感,更要考虑被害者和他的亲朋好友的痛苦。

和受害者相关的许许多多人蒙受的损失,在社会上引起的共情和恐惧。

以及对社会风气,秩序造成的不良影响。

一次犯罪行为更是会有引发其他犯罪行为的风险。

这些所有的痛苦,损失,伤害以及风险,通常远远大于罪犯者自己的愉悦感。

因此,即便罪犯本身的愉悦感是值得被承认的,但他的行径也是不道德的。

这个论据看似完美,但是,其中还是有明显的漏洞。

千年前,观看人类被野兽撕碎可以成为罗马人的娱乐项目。

千年后,杭州杀妻案,甚至可以成为人们引以为乐的玩笑和梗。

若是承认边沁的说法,只要一个行为产生的愉悦感足够多,即便它是最恶劣的罪行,它也要被认为是道德的。

再比如,一群杀人凶手为了犯罪的愉悦感,采用无痛的方式将一个年过古稀的孤寡老人,在睡梦中杀死。

这个案件既没有被报导,也没有其他人知道,难道这也是道德的么?

从而就引出了“质”的概念。

不同的愉悦感,不能仅仅用强度和持续时间这些指标来计量,更有质的区别。

有些愉悦感就算再强烈,也终归是没有价值的低级愉悦感。

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胜过做一头满足的猪。

但是又该如何判断什么是更有价值的愉悦感,什么是低劣的愉悦感。

就是交由人性本身来评判。

如果那头猪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为他们只持一己之见,相比之下,另一方则对双方的立场都有了解。

简单来说就是两种愉悦感哪种更高级,大不了都试试。

一个傻子只体验过吃喝拉撒睡的生活,自然认为这样的是更好的。

因此,傻子的评判就做不得数。

相反,一个聪明人知道吃喝拉撒睡是什么感觉,而去追求学问,这才显得高级。

在两种愉悦感中,如果有一种是两种都体验过的人会决然偏好的,那么,这种就是更高级的愉悦感。

再回过头看杀人放火的愉悦感,它确实是愉悦感,但是,那是一种没有太大价值的愉悦感。

如果有舒适的生活,大部分人都不会选择冒着牢狱之灾的风险去犯罪。

心理变态的终究只是极少数人。

但是,生命的价值和死亡的痛苦都是极高的。

所以,这起谋杀案哪怕涉及多人的愉悦感和一个人的痛苦,人们也应该认为它产生的痛苦远远高于愉悦感,因此是不道德的。

两相结合,就是功利主义的核心,一切行为的目的,都应该是创造最高且最多的幸福。

如此,也就不难理解,功利主义者会毫不犹豫的拉下拉杆。

自己要承受的心理压力或是道德谴责,未见的比五个人的生命更为重要。

生命和生命也许等价,但一显然比不过五。

这里又很好的结合了墨家的思想。

因此,尽管自己要承受心里压力或道德谴责,又尽管要牺牲一条生命,但功利主义者依然会毫不犹豫的救下五人。

正是这种思维逻辑上的辩驳,白野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张巡一介读书人,会做出那样惨绝人寰的事。

而实际上,自己提出的以战议和,同样是选择性的暂时放弃了北地的百姓。

可白野却做不到心安理得,会心中有愧。

就如同儒家中的当仁不让,也许只有圣人才能做到吧。

白野自忖没有这么伟大,行善也只不过是行为或是精神上的利己主义。

只是,无论古今,对于好,坏,善行,恶行的标准都很模糊。

一般来说,就是拿社会中大多数人短浅的目光来定义好坏。

若是短时间他们得了坏处,即便长远来看,好处要多的多,他们也会认为你办的是坏事。

台下的学子激烈的讨论着善恶。

台上,林松孙和李清照的眼里,对于白野,却无不透着忧虑。

白野有自己的心障,若是走不出来,说不得什么时候就会被心障锁死。

李清照拉过白野的手,拍了拍,“长风啊,你只要坚信所行之事是为善,便尽情施为,无须顾忌。”

白野苦笑,“难那。”

李清照莞尔一笑,“怪不得赵家大娘子倾心与你,若是老身年轻时,也会被长风谜的神魂颠倒。”

林松孙爽朗大笑,“哈哈!居士风采,不减当年啊。”

白野大窘,不愧是婉约派的李清照,真真是最具代表性的女流氓...

陆游突然急急忙忙跑入学舍,手撑着膝盖,大口喘气,“兄...兄长,建康来使,有圣旨到!”

白野连忙起身,“二位先生失陪。”

“去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