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上午,孔庆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公诉人王发奎宣读了起诉书。
“被告人孔庆,你对公诉机关指控你故意杀害孔传山、孔飞和李光然三人是什么意见?”审判长廖汉宇满脸写着十分威严的神情。
“我叔叔孔传山是我和孔飞失手杀死的。我们当时确实不是故意的,只是想把我叔叔孔传山勒昏过去,偷他的钱。孔飞确实是我杀的,但是李光然是赵大红唆使我杀的。”孔庆木然地辩解着。
“辩护人是什么意见?”审判长廖汉宇把目光在孙帅的脸上略略停留了一两秒钟。
鉴于孔庆自己在其故意杀人一案中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临海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孙帅作为孔庆的辩护人,执行指定辩护的特殊任务。
“孔庆系投案自首,且有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赵大红的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孙帅应道。
“请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表意见?”审判长廖汉宇指令道。
孔飞的父亲孔为民和李光然的父亲李老四分别向孔庆提出了一百万的赔偿。
“被告人孔庆答辩。”廖汉宇向孔庆抬了抬手示意孔庆发言。
“我没有意见,我愿意赔偿。”孔庆低下头。
“请公诉人发问被告人?”廖汉宇道。
“为什么杀人?”公诉人王发奎例行公事地发问。
“当时我和孔飞杀死了我叔叔孔传山之后。叫我去认领我叔叔的尸体。结果公安机关发现我表情不对,就把我扣押了。我如实交代了犯罪情节之后,公安机关才告诉我,他们在我叔叔蒙眼的胶带上发现了孔飞的指纹。而孔飞去逃跑了。后来我咨询了临海的一个著名大律师,他告诉我光有我的口供是没法为我定罪的。但一旦抓住了孔飞,有了孔飞的供述,我就必死无疑。于是我就越狱杀死了孔飞。至于杀李光然,那是赵大红给了我两百万块钱……”孔庆像讲一个与自己无任何关联的故事那样毫无表情地讲述着。
“那你讲述一下杀人的过程吧。”公诉人王发奎接着发问道。
……
临海县看守所。
“赵大老板,你一审聘请的朱正浩,也是一个你们临海比较著名的大律师来为你护,为什么二审要换人辩护?”金刚钻满脸疑惑的问。
“别提了,一审我花了五百万,结果是一点用都没有。我他妈五百万算是打了水漂了!金律师,听说你是疑难杂症的专家。我特意通过关系把你请过来,你看看我这条老命还保得住吗?”赵大红满脸写着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