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日上午,高红第二次诉张大勇离婚案一审在临海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原告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了,被告可否考虑和离?”独任审判员李正贤询问了一下张大勇。
所谓和离,是指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在法庭主持下形成离婚协议。
“高红,你,你难道真是那么讨厌我吗?我们也算在一起十多年了。你如果真的痛恨我,当初为什么又要爱上我呢?”张大勇眼神涣散,神情疲惫地问。
“当初你是怎么承诺我的?你说你不会让我受到一点的委屈。我就是你的唯一。到后来呢?你又是怎么做的呢?你只是把我当做了一个玩物。我也只是使你新鲜了几年。我现在已经成了半老徐娘。你早已经在外边沾花惹草,女人成群。你对我们的孩子都不上心。你如果像疼爱你原先的那两个孩子那样疼爱我们的倩倩,我的倩倩还会出事吗?”高红无限哀怨地诉说着。
“你误会我了,高红。那只不过是工作上的一些应酬。我心中的女人,只有你一个。我早说过了,在我的所有子女当中,倩倩是最乖巧伶俐的。我对倩倩的疼爱并不比你少一分。我也不想倩倩出事,但是——”张大勇长长的叹了口气。
“你不要把这事情都归结为偶然,任何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张大勇,你就放过我吧。”高红用乞求的眼神望了一眼张大勇。
“被告张大勇,好聚好散,乃人生之常理!人家这也是第二次起诉,我们在判决上会倾向于原告的观点,所以请你认真考虑一下和离这条路。”李正贤也说。
“如果张大勇同意离婚,那在财产方面你有什么要求?高红。”李正贤又问原告。
“张大勇只要同意离婚,财产我一分不要!”高红坚决的摇了摇头。
“什么?你说什么?”被告张大勇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被告张大勇是一个家产万贯的大公司老板,请原告慎重考虑财产方面的要求。”李正贤好意提示道。
“不,李法官,我坚决不要钱,我当初和张大勇结婚也不是为了钱。”高红断然道。
张大勇浑身颤抖了一下。高红的这句话好像触动了他的哪根神经。
“原告高红既然这样说了,被告张大勇,你就直接说你的意见吧。”李正贤趁热打铁的说。
“我还是奉劝高红再考虑一下。毕竟我们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张大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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