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改革(2 / 2)再续秦缘首页

“何为内阁?”那官员再次追问道。

“之前我已经说了,丞相拥有行政权,决策权和议政权。若丞相一心为国,当是国家之福。若丞相私心太重,自然于国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我决心将丞相之权赋予内阁,内阁成员为七人,领头之人为内阁首辅。内阁决策采用投票制,若票数相当则是首辅来定。这样就可以群策群力,更好的为百姓和朝廷服务。”扶苏看了看众人说道。

正所谓,若要取之,必先予之。扶苏本是丞相,先从自己身上开刀,再去动别人也就名正言顺的多了。

“丞相此举大善。”秦皇子婴说道。他已然明白了这内阁的好处,与其说是为国为民,不若说是为了皇位的稳固,让内阁大臣们互相牵制。

“另外,我请求撤销九卿,改为六部。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兵部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事。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对于官职,六部可各设尚书一名,与我扶苏同为第一任内阁成员。尚书下设侍郎一名,辅助尚书完成各部工作。其下属机构可称为司,由各部自行命名。另外设都察院,掌文武百官监察之职,其长官称为左都御史,另设右都御史为其副官,共同执掌都察院。再设大理寺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掌官员之刑名。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为‘三法司’。此外,对于原本各郡县,可将其进行合并,改为行省。在行省设承宣布政使司,掌一省之民政;设提刑按察使司,掌一省之司法;再设都指挥使司,掌一省之军政。三者互不统属,承宣布政使司归于吏部,提刑按察使司归于刑部,都指挥使司归于兵部。”扶苏接着一口气将自己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待扶苏说完,朝会上的众人包括皇帝子婴在内,都久久没有说话。子婴虽然期待扶苏做些新的动作,但没曾想,他却做了这么大改变。而对于众大臣来说,更是跟切身利益相关。原本各郡县的郡守掌握着司法、民政,部分地区还有军政大权,可以说是一份肥差。但是现在扶苏这么一弄,将权力一分为三,等于是极大的削弱了他们的潜在权力。

“可是,丞相。如今我大秦处处烽烟,这行省恐怖不好施行吧。现在仅有内史、北地郡、上郡等寥寥几地尚且安稳。”又一名官员站出来说道。

“行省可以暂缓,但是三司分立还是可以施行的。原本郡守有部分根本不懂军事,如何能够打赢胜仗。所以可以在各郡设立三司,重新部署调度。等到消灭叛军之后,再改为行省制也没什么不妥。”听到官员的话,扶苏回应道。

接下来,尽管有人反对。但是在秦皇子婴的支持下,这次朝会还是通过了扶苏提出的方案。后来在众官员推举和皇帝的拍板下,第一任六部尚书名单拟定。原剿匪总指挥王离卫为第一任兵部尚书。原少府令章邯为第一任工部尚书。原上郡郡守赵宪调离上郡,为第一任吏部尚书。原秦国宗室,宗正赢适被招了回来,担任第一届礼部尚书。原秦国宗室,廷尉赵辰被推举为第一任刑部尚书。昭襄王丞相范睢之后范杰被推举为第一任户部尚书。赢扶苏、赵宪、范杰、赢适、王离、赵辰、章邯共七人组成了第一任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