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章(1 / 1)吾妻真乃神人也首页

虞五爷“薄情寡义”的说法,是已逝的老太爷临终前留下的。    那还是七八年前的旧事了,老太爷卧病在榻大半年,嫡庶儿孙二十几个通通围在膝下嘘寒问暖,唯独老五没回来。    写信一问,答:忙着做生意呢。    其实他也没惦记着老五,信也不是老太爷写的,而是虞家大爷代的笔,信里哀哀戚戚好一番孝义,连自己都被感动到了,图什么呢?    ——老爷子想叫自己的身后事风光大办,虞家大爷心疼这个钱。    一去十几封信,却始终没把人叫回来。    老爷子临去前心心念念的风光大办也没得行,四个房的老爷媳妇因为谁家出多少银子吵破了天,最后老夫人一拍案,动了自己的嫁妆银,才叫老头子下了葬。    经此一事,一家人纷纷埋怨那个有钱却没掏钱的虞五爷。要不是虞五爷人在京城,怕是得被几个嫡兄抓到坟前用家法,以慰老太爷在天之灵。    至于虞五爷为什么与本家这么疏于往来,虞锦并不清楚,她爹没跟她提过。左不过那几个原因,比如幼时遭人白眼,亲娘受了大妇磋磨什么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他爹不爱说,虞锦便没问。    府里人吃晚饭时还在聊这事,弥高呵呵冷笑:“这家人也真是,花着咱家的钱买宅子买良田,还想拿捏主子,真是猪八戒擦粉……”    虞锦轻飘飘睨他一眼,弥高皮子一紧,连忙把溜到嘴边的脏话咽回去:“真是笑话!”    虞锦这才满意,赏了他一块杏仁酥,就是那两袋子零嘴里头的。这杏仁酥油大,味儿倒还行,正好家里厨娘切伤了手,这条街上又连个像样的食肆都没有,几个丫头凑合弄出了一锅汤,一群人便就着零嘴当晚饭吃了。    冬天天冷,府里许多孩子都不爱出门,一天三顿饭都是闷在自己屋里吃的。虞锦瞧不过眼,特意指了客院西面的两间屋子,叫泥瓦匠从中间打通,摆上长桌条椅,弄了个饭堂出来。    一家人不分尊卑,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吃饭,这是京城虞府里的习惯,好处颇多。    见大伙吃得差不多了,虞锦拍了两下掌,示意大家看过来,她道:“我得叮嘱两句,都记好。咱家老爷家事丑,你们今儿也瞧见了,心里都有数。但是不管那家人多荒唐,咱们明面上不能对他们冷眼相待,得好声好气地跟人说话。”    旁人问她为何。    虞锦道:“咱家还要评仁商牌匾的,功绩册子交上去,上头也不会尽信,兴许会派礼官来陈塘问情况,必定会问到他们。那家人脑子不清楚,要是逼急了,说些什么不合适的,可是不妙。”    堂中坐的人纷纷点头。    她手边有一对同胞姐妹,这对姊妹花儿出落得十分好看,年纪大的是竹笙,年纪小些的是兰鸢,小姑娘捂着嘴咯咯直笑:“爷这会儿回过味来了?怎么上午怼人时候那么爽快?”    虞锦默默咽下口中点心,认错:“是我过错。我那披风是银狐毛的,三十两银子一条,这东西精贵,还不能浆洗,一洗毛儿就耷拉了。叫那熊孩子印了个鞋印,我一下子就忍不得了。”    堂中人都哄然大笑,冯三恪听不明白,在她身边呆久了的却都清楚——她是心疼钱了。    虞锦一向节俭,只在两件事上舍得花钱祸祸,一是吃,二是住。旁的用度都远远及不上虞家该有的奢华。    在手下人前丢了面子,锦爷得自己找回来,于是她放下手里汤碗,义正辞严道:“我生平最烦两种人,一是懒人,二是蠢人。至于这种又懒又蠢又穷还觍着脸上门跟我打秋风的,我见一个就想掐死一个。”    众人逗趣似的捧场:“锦爷说得好!”    弥坚立马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拿了根炭笔把虞锦信口胡诌的名言记在上头。    “这是什么?”    冯三恪初来乍到,只与他一人相熟,此时就坐在旁边,征询之后拿过弥坚这小册子翻了一翻。他这册子已经用了大半本了,每页上的字迹有的潦草,有的工整,写得并不密,有的以小尖毛笔写的,有的是炭笔写的,明显不是一天写就的。    封皮上四个方方正正的楷字。弥坚读给他听:“这四个字是‘锦爷语录’。府里好些人都备着这么个册子,爷说了什么有意思的话,就通通记下来,闲来无事翻一翻,每回都有新体悟。”    他记完,又十分仔细地把册子揣回了怀里,外衫里侧缝着个内兜,装些贵重东西绝不会丢。    冯三恪又一次遗憾地想,可惜自己不识字。    *    是夜,冯三恪没有早早回屋,廊下挂了两盏灯笼,他与府里护卫趁着光将池子中的脏水舀干净了。    这本不是他的活计,至今也没人给他派活。冯三恪是为了认人去的,他初来乍到谁也不识得,对这虞府也知之甚少,满眼陌生,便总觉得心里没底。    与护卫们一起做做活,不光混了个脸熟,还听着了一些消息。    比如府里奴仆每月月银二两半,立功另有厚赏;比如京城的虞府很大,这间五进的宅子都算不了什么;比如门房常会收到许多信,有的是东鲁那边来的,生意上的事,有的是家书——府里许多孩子都是有爹娘的,得人记挂,常会收到信。    都是些琐碎小事,护卫们随口唠嗑,冯三恪在旁边仔细听着,听得越多,心里便能安稳些。    他做完活才像往常一样回了客院。刚走到屋前,察觉四下寂静,没一个屋亮着灯。冯三恪呆站了一会儿,回过味来了——今日搬了院子,换了新屋,他已经不在这儿住了,又沿着墙下回廊走去了最后一进院子。    他那屋还没熄灯,冯三恪在门前刮掉鞋上的积雪才进去。    与他同房的是个少年,已是深夜,他却还没睡,缩在被子里,撑着眼皮等着自己的新同伴。瞧见冯三恪推门进来,少年脸一垮,声音降了个调,丧气道:“啊,是你啊。我还想跟弥坚哥哥或者静思、笃行哥哥一屋呢。”    这府里统共四十多人,住的这几日,冯三恪每天用心记人,大多都已脸熟。知道面前的小少年叫博观,十二岁的年纪,他那名字出自一个大文豪,好像是什么“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也是锦爷从古籍里边翻出来的。    弥坚给他仔细讲过,冯三恪勉强背下了这两句,什么意思却忘了个干净。    这会儿刚进门就被人嫌弃了,冯三恪也不窘迫,拿凉水抹了把脸,又坐到床头,将叠成块的床被铺开,问他:“为何想与弥坚他们一屋?”    博观挠挠头,苦恼这个问题该怎么答:“因为、因为,跟着他们能出息呀。他们是府里最快通窍的人,可聪明啦。”    “通窍?”    少年眨眨眼,从被窝里探出脑袋来,好奇问:“你不知道?”    冯三恪摇摇头。    博观便讲给他听:“做生意的有个说法,有没有经商的头脑得从小看。通窍,意思就是粗通生意道理,半大孩子里边能通窍的,才算是可造之材,才值得下功夫教。像我们这样十几岁的孩子,脑子活,爱琢磨,早早通窍才好。”    冯三恪听得入了神,只听博观接着道:“普通人呢,很难摸到做生意的门槛,得跟着老师傅学,要是笨一些的,打骂责罚少不了。咱家就不一样啦,咱家自己有师傅,锦爷就是最好的师傅,她还不打人不骂人,每天笑呵呵的,就把该学的学通了。”    “怎么学?”冯三恪问。    “等锦爷有空的时候,就会给你出题,平时出门也会把你带在身边。通常是带俩月,俩月通了窍的就算悟性高,可以当学徒,将来兴许还能做大掌柜;对生意一窍不通的,就只能当奴仆了。学徒和奴仆月银差不了多少,将来的造化却大不相同。”    冯三恪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也带我?”    “对呀,怎么了?”    “可我是外人……”    博观比他还懵:“你不是签了卖身契了么?”    冯三恪顿了顿,想起来了——自己已经是签给虞家的人了。    什么开不开窍的事,前日签卖身契的时候,管家与他提过。他当时没听明白,今晚却明白了。    他心神震撼,慢腾腾躺回床上,听着博观稚嫩的声音絮絮叨叨:“你年纪大了些,人瞧着也迂,不知道能不能行。不过好好学总归是道理,就算做了家仆,过个五年八年也就放出去了,在咱家耳濡目染,出去做个小买卖不在话下……”    博观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冯三恪却辗转反侧。    爹娘兄嫂都没了,他身上还背着罪,甚至欠着恩人一百二十两巨款。以后会怎样,冯三恪本不敢想。    可听了博观这话,心里竟升起半分微薄的希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