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几乎是辗转了一夜,好消息是她可以在傅家再待一阵子,毕竟桑溪离大青山那边的镇子颇远,信差一来一回,脚程再快也要将近一个月;坏消息是,傅春锦难得松了口,可她的身份还是瞒不了多久。
沈秀想过坦白,可坦白以后,傅春锦若是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只怕根本不敢留她在傅家。
大青虫匪名在外,收留匪盗也是违律之事。沈秀想,虽然不能留在傅春锦身边帮衬三年,能有一个月也不错了。第二日,她亲自把傅春锦的书信交托给了信差,往后数日,不再多言留下之事。
沈秀是干活能手,自打她来了以后,家里就没有一件事让傅春锦费过神。沈秀倒数着日子过活,所以每一日都当最后一日过,所以家务也好,待人也罢,都极是上心。
短短二十日,傅家每个人都习惯了沈秀的存在,甚至每个人都很喜欢她。
沈秀觉察到了每个人的变化,唯独傅春锦。每个人看她时,眼底都漾着笑意,可傅春锦看她时,虽说脸上有笑,眼底却藏着一丝复杂的情愫。
是怜悯,还是嫌弃?
是舍不得,还是头疼往后?
沈秀猜不透,也不敢去猜。她终究是要走的人,一旦分别,这辈子定是不会再见了。夜深人静时,沈秀又忍不住想,阿姐以后会不会想她?就像她偶尔会想阿姐一样,闭上眼,便能浮起阿姐细心教她写字的模样。
每当这时,沈秀总会摇摇脑袋,提醒自己莫要贪心。阿姐以后肯定还是会嫁人的,定会有个好人发现阿姐的好,待她如珍似宝。可要命的是,每次想到这里,沈秀就忍不住心酸,总觉得心房突然缺了一块,空落落的很是不舒服。
“呼……”沈秀翻了个身,抱紧了被角,眉心紧锁,像是一只受伤的小猫儿,“阿姐……”她算了算日子,应该是这几日,陈捕快的回信就会抵达桑溪。
尚未分离,她便已经开始想阿姐了。
这种煎熬的滋味从未有过,沈秀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翻来覆去,明明已经倦极,却一点也睡不着。
沈秀睡不着,其实傅春锦也睡不着。
平日难以入眠时,傅春锦起来看几页游记,放松以后,很快便能睡着。今晚她已经翻了快半本游记,却一点睡意都没有。
米铺的危机算是解决了,下个月收到尾款,她便可以把当了的首饰赎回一半。之所以不全部赎回来,只因她还是在意一年多以后的那场大水。此事不可再耽搁下去了,下月开始,她必须把加固河岸提上议程,剩下的一半首饰可以再晚一个月去赎回来。
只是……
傅春锦托着腮,侧脸从小窗望了出去,那边是弟妹住的厢房,她不止一回对着那边发呆。自从弟妹来了家里,平日冷冰冰的家突然有了温度,她开始期待回家,开始期待弟妹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自从爹娘离世后,这些都是久违的温暖。
甚至往私心里想,傅春锦是舍不得弟妹回去的。弟妹虽然识字少,可半点不笨,偶尔闲聊米铺生意,弟妹甚至还能提出一两点不错的建议。
“阿姐。”
傅春锦只要一合眼,便能浮现出沈秀那张娇艳的笑脸。
家里有她在,她便有回家的期许,吃饭有她陪,哪怕只是寻常小菜,也有了不一样的滋味。每晚忙完米铺的事后,她只要踏出米铺的大门,便能看见沈秀提灯在门口等着她,一起回家。
那盏灯笼的灯影昏黄,却足以照亮她的前路,渲暖她的整个心房。
弟妹很好,岂能耽误了她?弟妹应该有比弟弟好千倍的少年疼爱,应该有个更好的家照顾,跟着她这个抛头露面的姑娘,只会耽误了弟妹下半生。
这个道理傅春锦比谁都清楚,只是她更清楚,她舍不得弟妹走。
陈捕头肯定不会同意闺女留在这里学做生意,哪怕傅春锦信中写明了,若是陈捕头同意,她便与喜丫义结金兰,一边教她,一边给她物色好人家。天下哪有男方退婚了,还厚脸皮留在男方家的姑娘?陈捕头是公门中人,是要脸面的人,他只会与傅家断得干干净净的。
弟妹是会回去的。
每次想到这点,傅春锦心弦微颤,心房一片酸涩。
事到如今,弟弟回不回来,她已经不在乎了,她只在乎喜丫走后,能不能找门更好的亲事,以后会不会有人好好待她这样好的姑娘?
“唉。”傅春锦垂下头去,沉沉一叹。
不觉天边已经蒙蒙亮起一线鱼肚白,又是一个清晨到来,意味着弟妹在家的日子又少了一天。
意识到信差随时可能带来回信,傅春锦只觉胸口闷闷的,虽然已经知道结果,却还是期待陈捕头会给她一个惊喜。
这两日鱼婶新买了两只鸡,就养在后院之中。
“咯咯——喔!”
公鸡抖了抖鸡冠,引颈一唱,后院便有人陆续起身。
当然,第一个起身的只会是沈秀。
傅春锦连忙吹灭灯烛,快步走至窗边,藏身窗户后,悄悄看向了外面——沈秀在家时,从不绾髻,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她这样的打扮,红绳绾起一个大马尾,一身月白色的劲装就出来干活。
沈秀打开房门,伸展了一下双臂,下意识地往这边一看。
傅春锦慌然往后缩了缩,只觉心跳蓦地快了一拍。
沈秀轻轻一叹,打起精神,准备先把灶火起了,把白粥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