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荆棘生花·其一(1 / 2)神棍不配有爱情首页

某位大概十分想往死亡的艺术家曾经说过:人活着的最终目的,就是在合适的时间潇洒的弄死自己。

——如果算上艺术附加值,这句话大概能算是浪漫的。

所以白川玛菲亚走在红砖铺就的街道上时,偶尔也会侧头去看两侧灰蒙蒙的玻璃橱窗:以她目前将将一米二的身高,非落地结构的橱窗,只能映出单薄的上半截肢体,加上简陋的衣物和含胸驼背的走路姿势,无论如何是潇洒不起来的。

何况她也不想死。

玛菲亚心里转着这些无可无不可的念头,脚下有气无力的又往前挪了两步,慢吞吞的晃过一条黑黢黢的巷口。

说是小巷,其实就是个死胡同。

两边墙高,中间还窄,阳光都照不进去多少,要是在在正常的人类世界,八成会被当做比较大的建筑缝隙忽略掉。

但在贫民窟里,这种小巷的存在感却很强。

主要是臭的荒。

巷子深处草草堆叠着两个深红色废弃装箱,这种箱子玛菲亚见过不少,主要是用来接收附近街区生活垃圾的,偶尔也会收一收死人。

因为捡垃圾也是她重要的生活来源之一,所以白川玛菲亚晃过去的时候,还拨冗朝垃圾堆瞟了一眼,心说先看一看存货程度,如果堆的很满了,那等她买完东西回来,正好可以来这儿翻腾一下。

他们这地方自然是没有天然气管道的,液化气更是只有用尽的罐子,火柴倒是有,但除非花钱去买,能捡到的,都是发了潮的不咋能用的。

简而言之,缺明火。

所以白川玛菲亚最近半年多一直在锲而不舍的翻垃圾堆,心想说不定哪一天人品爆发了,就能让她捡着个没用完的打火机。

可惜最近她运气貌似不太好,明明只是偶尔收一收死人的地方,今天居然超标了:

集装箱被垃圾堆到满溢的缝隙里,有一只穿着尖头皮鞋的大脚,正突兀的竖在原地,旗杆似的在臭气中迎风招展。

脚边不远处,还能看到两只手。

从大小看,这三部分肢体显然并不属于同一个人,除了尖头皮鞋,剩下的两部分里只有一个可以说是少年——

剩下那个,干脆就是儿童。

一个还处在义务教育期内的儿童。

白川玛菲亚脚步不由一顿,带入自己后,莫名有些物伤其类,于是面无表情的叹了口气,发出了一些敷衍的感叹。

贫民窟的幼龄儿童可是太不容易了。

生理贫瘠就算了,心理也一个赛一个的扭曲:如果整天研究的都是如何努力活下去,为口吃的和或是同龄或是年长的人自相残杀,打赢了就能多活一天,受伤了就得原地等死——那人和野兽,还有什么区别?

也许生来就在这环境中成长的人会觉得理所当然,甚至因为可以活下来而产生些类似于感恩和庆幸的情绪,但白川玛菲亚不行。

她虽然没活过几年,也没多少钱,但在被送来贫民窟前,她确实过过一段(相对这里来说)很好很安详的日子,对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有着比较健全的认知。

所以贫民窟的生活对她来说,意外的难以忍受。

食物的问题之前说过了,在缺乏稳定火源的情况下,她大部分时候只能吃冷食,偶尔还要忍受其中半生不熟的部分。

洗澡倒是可以。

他们这儿附近有条河,并不缺水,但白川玛菲亚不止一次看到过河上飘死人,有时月黑风高夜,还会有人摸来河边,将一些不可见人的东西悄没声的沉进河底。

你要说这河水到底什么成分……

只能说老话说的好:不干不净,喝了没病。

在这种情况下,最靠谱的反而是雨水。

它撑死在下落期间沾上点PM2.5,咋地都比死人汤干净。

但白川玛菲亚的性别和长相,显然都不太适合在下大雨时上街洗淋浴——干不干净先不提,就她这个长相,可能前脚才脱衣服,后脚就得被人贩子抓走了。

小女孩生无可恋的瘫着一张脸,心想就算这样,我还是想活着。

活着,她还能指点江山,对着腐烂的尸体们哔哔两句,要是死了,怕不是她头朝下插在红色垃圾箱里,给过往的其他路人当感叹句素材了。

有那么多横死街头的作对比呢,玛菲亚心说我得知足,就这么个地界,她长到8岁了还没少胳膊没断腿,生活质量够可以了。

过了垃圾巷子不久,她这次出门的目的地就到了。

这是一家面包店。

招牌大概是店家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这店主营的其实是生活物资和战斗武器,售卖的食物里,占大头的也不是需要二次加工的面包,而是土豆萝卜这种根茎类,一堆就是一大筐,生吃也吃不死人。

白川玛菲亚的生活质量属于区内中上游,兜里偶尔能有点小钱,食物大多是购买的,所以在这店里有个专属标号的篮子。

她十天前付过一笔定金,这次可以直接取走对应的食物。

面包店的老板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头,大多数时间都坐在柜台后面打瞌睡,玛菲亚从来不会打扰他,只是对着标号,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个篮子,然后掀开了检查一下。

缺斤少两是必然的,但只要东西没变质,玛菲亚就不会跟老板抗议些什么。

——这老头的大柜台底下还不知道塞了多少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呢,要是嫌她烦了,一言不合轰上一炮,死了算谁的?

真的相当可以了!

因为提了一筐子的重物,玛菲亚回程的速度,比来的路上更慢。

等她再次走到那个小巷口时,新填充过来的垃圾,已经被正午的太阳晒出了让人类鼻腔想原地自杀的芬芳。

尸体数量似乎没有增加,但那只竖起来的脚上的尖头皮鞋,已经被人见缝插针的扒拉走了。

所以活着还是有意义的。

白川玛菲亚的衣服和鞋都比巷子里那具尸体身上的好,她要是死了,这些东西不都得便宜了外人?

所以我绝对不能死。

在掏出钥匙插|进锁孔的那一刻,玛菲亚很有仪式感的宣誓了一下:只要家还在,我是绝对不会死的!

=====

白川玛菲亚的家,这本街区内最完整的建筑物,没有之一。

虽然看起来依旧很磕馋,但主要是磕馋在脏乱差上,你但凡仔细打量一下,就会发现:它的屋顶墙壁都是全的不说,二楼的玻璃窗也一个没破过。

屋里大概能比外面干净点,但程度也有限。

白川玛菲亚本人是挺爱干净的,但这屋里住的不止她一个。

或者说,现在那个坐在窗前,一边歇斯底里的扣墙皮,一边止不住学狼嚎的疯女人,才是这栋建筑物真正的主人。

【疯女人】是她的人物属性。

如果单从家庭职能来分类的话,她应该算是白川玛菲亚的养母。

甚至就连【玛菲亚】这个名字,都是她偶尔清醒(或者说疯的比较轻)的时候,笑着给她取的。

可惜赶上今天天气挺好,养母女士疯的比较肆意。

白川玛菲亚目测了一下,就她出门这半天的时间里,窗户左侧的墙皮,已经秃掉了八成(事实上,最上面那层墙纸早八百年就不见了)。

这位英雄母亲发疯时显然臂力惊人,抠掉了白漆和腻子不说,底层的水泥都被挖出了缺口,露出斑驳的红砖痕迹。

一看这情况玛菲亚就不太想过去了。

——她要是反手来抠我可咋办?

于是小女孩沉着冷静的咂了下嘴,拎着篮子就去厨房烤土豆了。

燃料是一大块坑洼的木头床板,原本可能是某张公主床的一部分,漆色又厚又粉,残破成这样了,余量依旧感人,玛菲亚为了把它背回来,可费了不少事。

做饭十分钟,生火一小时。

大概一小时又十分钟后,明显属于食物的香气慢慢飘进了残破的客厅,正在窗边持续抠墙的疯女人抽动着鼻翼,慢慢的安静了下来。

又过了一刻钟,白川玛菲亚用无情铁手拿着三个乌漆嘛黑的土豆块,慢腾腾的挪到了没有墙皮的窗前。

疯女人的指甲正慢吞吞的渗着血。

她基本是没有疼这种意识的,眼睛也没什么神儿,愣愣的看了眼前的女孩子半天,才突兀的“啊”了一声。

她短暂了回复了一下神智,于是用几乎可以算是温柔的手法,摸了摸女孩的发顶,然后再次张嘴,长长的“啊”了一声,伸手冲她要食物。

她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美人。

在分土豆的间隙里,白川玛菲亚如此想到。

就是因为人种问题,实在不抗老,一旦疏于保养了,颜值就会山体滑坡。

分给养母女士的土豆,被她掰的全是一口大小的碎块,毕竟对方发疯是间歇性的,要是吃到一半突然石乐志,忘了啥叫吃饭,也忘了怎么嚼,只觉得嘴巴里塞着东西让她不舒服了,硬生生的往下咽,那分分钟得把自己噎死。

这样小口小口的给她控制住,不止安全,还方便她俩交流。

对,在短暂的安静期内,养母女士也是会好好说话的。

“要是我的儿子还在就好了。”

——看,不止逻辑清晰,连感情都很真挚呢!

白川玛菲亚呼呼的吹着土豆上的热气,还得抽空给她捧哏,说:“是的呢。”

她熟练(但敷衍)的跟着感叹:“要是他还在就好了。”

“我的儿子,天生就是做人上人的,等他来接我们了,就不用再吃这种东西了!”

这是个带着哭腔的感叹句。

玛菲亚继续捧场:“嗯,以后再也不吃这种东西了。”

虽然说着这样似乎是嫌弃的话,她嘴里倒是很正直的唰唰嚼个不停。

“你这是什么语气?”

可能是嚎了一早上的缘故,养母女士的嗓子有点劈:“我的儿子就是你的哥哥,你要好好的称呼他为兄长大人才对!”

白川玛菲亚看着她一发飙又开始要变狰狞的脸,当下叹了口气。

行吧。

她心累的调整了一个约莫可以算是敬慕的语气:“是兄长大人!”

可惜已经晚了。

养母女士清醒的程度本来就有限,【兄长大人】这一角色更是她碰不得的死穴,有时候说着说着,莫名其妙就受刺激了,发疯发的猝不及防。

现下就是这种情况。

仅仅因为玛菲亚提起【兄长大人】时的口气不够重视,她就直接扔了土豆开始嚎叫,一边嚎叫,还一边又去抠墙皮。

事实上,扣墙皮也是她最近才有的并发性行为。

养母女士上个月的临床表现,还是一边抽泣,一边用蜥蜴一样的姿势满地乱爬来着。

白川玛菲亚一点都不嫌脏的把她扔掉的土豆块捡起来吃掉,隔着大概三米远的距离目测了好半天,又预估了一下红砖的硬度,寻思着十天半个月的,房子还不至于被抠出什么明显的破洞……

当下便稍稍放心,冷静的决定珍惜自己的血肉之躯,下午还是一直呆在二楼好了。

二楼毕竟安全。

她们这屋的楼梯没有是栏杆的,事实上,它的破损方式兼具了相当程度的技术性——不至于让你上不去,但也没几节台阶是连续的。

上楼梯的这个过程,运动量比较接近低空攀岩,智商达不到一定程度(就比如发疯中养母女士),是爬不上去的。

玛菲亚吭哧吭哧开始爬楼梯。

二楼的走廊很长,打头的是一间挺大的盥洗室。

里头至今还保持着一个只是缺角的水龙头,管道也没坏,打开了就会出水,但玛菲亚一般不用它。

——曾几何时,准备洗把脸的小女孩站在水龙头前准备接水,结果管道一开,流出来尽是一缕一缕沾着水汽的浅棕色长头发。

当时就给她震住了。

玛菲亚舌头打小就不是很灵敏,自诩也尝不出这闻起来就刺鼻的水里,到底有没有混杂过血腥味,最后干脆当它不存在,就算进这间盥洗室,也只是为了照一照镜子。

这次也一样。

小女孩走到门前时可自然的停下了脚步,对着左侧的镜子慢吞吞点了下头。

镜子里的人自然也跟她点头。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的对视了能有五分多钟。

她长的是好看的。

最起码在白川玛菲亚本人还算健全的审美观中,她这样式儿的脸,应该算是混血混的比较成功的那一款。

可惜她两年前作死的亲爹,貌似和养母女士是同一种类型,属于非常不抗老的那种长相,29岁到30岁的变化,大的像是老了整整一辈人。

事到如今……

她无奈的叹了口气,几乎是怜惜的抬手摸了摸镜子里的人影,想:也只能寄希望于跨人种混血,能挽救一下她脆弱的基因了。

在白川玛菲亚不甚清晰的记忆中,貌似有个什么科学家说过,人类是需要隔三差五看看美好的东西,来保持身心的愉悦和健康。

可她人生路比较坎坷,基本上和“美好”有关的东西,她都负担不起。

现下,也就只有自己这张脸,勉强能拿来一用了。

苦难的人生辣么长,要是连这唯一的“景点”也只能保鲜十几年,她以后不要是憋死自己?

要不给自己画幅画吧,照相是没有条件了,画个像也算是雁过留痕——

等等。

白川玛菲亚都准备下楼去拿石炭了,陡然回忆起了自己的生存现状,心想她能不能活到十七岁都是个问题呢,干嘛要提前担心自己会不会老呢?

画画又费脑子又费手,有那闲工夫,还不如省点热量睡觉去。

这一睡,就是一下午。

室内暗下来时,她挠着一头乱发下楼了。

养母女士从窗前挪到了楼梯口,正面无表情的倚在掉了漆的木栏杆上。

“你干什么去了?”

她架着的手臂,像是正端着一只不存在的女士烟,要是不去看脸,姿态很有几分妩媚雍容。

玛菲亚心说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啊,疯着疯着的您居然又换人设了?

倒不是玛菲亚大惊小怪,主要是该女士平常疯归疯,但疯的一直比较规范,突然出现个新症状……

玛菲亚退后了一步,就很警惕。

那边厢,养母女士显然被这个小动作激怒了,当下怒喝道:“你是听不见我在说话吗?!”

她那嗓子,早上抠墙那会儿就给喊劈了,陆陆续续又用了一下午,声音低沉粗粝的像是在拿砂纸刮木柴。

辣耳朵呢。

但她本人像是完全意识不到这点一样,还兀自沉浸在这突如其来贵妇人人设里,尖酸刻薄的就开始挑玛菲亚的刺:“怎么,还敢退开?”

“不过被收留了几天,你还真觉得自己有资格叫我母亲吗?”

她还熟练的“呸”了一口以示鄙薄,说:“我所诞育的后代,从来都是最出色的,就凭你这么个东西,做女佣都配不上我儿子,你还敢这样……”

“干什么去了赶紧说话!”

比起贵妇人,她这个状态,其实比较接近暴发户家的地主婆。

也不对。

白川玛菲亚内心纠正了一下:比起地主老财的大老婆,她比较像地主老财家的姨太太。

——有种随时随地要把鸡冠子抖起来的艳俗感。

所幸两年过去,养母女士发脾气骂她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玛菲亚一边吐槽着,一边当机立断抬手蹭墙,然后刷刷两下,把掌心的黑灰都糊在了脸上。

糊完沿着鬓角一划,拽着耳边的头发挡住大半张脸,熟练的在五秒钟之内,把自己变成了个脏不拉几的瘦猴儿。

“我在打扫。”

心满意足睡了一下午的白川玛菲亚小姐,用一种含糊的语气如此说道。

——就她过去总结的经验来看,在这种讯问下,假装自己是个丑不拉几的女仆,绝对是最安全的!

“……是吗。”

养母女士明显没什么做贵妇使唤人的经验,她觉得只要这样大概配合一下,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演疯女人,自己就会把这场戏杀青了。

“打扫的事情晚点再去做,我要吃饭!”

——看吧,这应该就是最后的台词了。

白川玛菲亚淡定的说:“好呀。”

然后麻溜转身猫进了厨房,心想您就等着吧,这顿饭我最少得做够三个小时,你不恢复正常,我是不会出来的!

因为她一点都不想让对方看到她的脸。

姨太太模式下的养母女士,攻击欲极端旺盛——她普通发疯时,虽然徒手可以抠墙,但那属于攻击力上的提升,遭殃的只有墙。

但她攻击欲旺盛的时候,攻击范围也会跟着扩大,目标除了墙,还包括【所有长的好看的雌性人类】。

具体到这栋房子里,就是白川玛菲亚。

那种夹在着嫉妒、憎恨、羡慕、恶心和憧憬的眼神,时常让玛菲亚心惊肉跳,产生些养母女士其实并没有真疯的错觉。

她想毁了我的脸。

每当被养母女士用那种眼神注视时,玛菲亚没由来的就会产生这样的认知,然后就是一阵后怕。

——她倒不是怕毁容,主要是养母女士的眼神太深刻,玛菲亚怕她看久了后恶向胆边生,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喉管给她抠断了。

大概两个小时后,养母女士睡着了,呼噜声传到厨房里,玛菲亚才慢吞吞的动了下发麻的小腿。

她踮脚拉开了杂物柜的门,取出一捆盘好的麻绳,寻思着再等上一会儿,等养母女士睡的更熟一点,她就出去把她捆好,保证这一觉得睡的安安稳稳。

绳子是她另外花钱买的,因为质量上乘,比半个月的伙食费都贵。

但这属于必要支出。

因为养母女士好做噩梦。

——你可以将其简单的理解为另一种形式的发疯,噩的狠了她还会抽抽,并随机选择一个时间段开始梦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