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抱大腿(1 / 2)谁说大侠会武功首页

人在陌生的环境中要如何迈出生存的第一步?

关于这个问题,路不幻在下山前从未想过。但她知道要吃到第一屉刚出锅的菜包子,就得跟管着东明寺伙食的不嗔和不得熟络亲近。缺什么都不能缺朋友,这道理准是没错的。已经抱上的大腿就像到手的菜包子一样难能可贵,定要好好珍惜。

所以在第二日清晨,日头不冷不热,小丫鬟端上来青菜白粥的时候,路不幻有生以来第一次,谨慎而周密地,打起了一个男人的主意。

“想必这位……姑娘,是闵公子府内人?”

路不幻主动搭话,突然意识到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同女子说话。这感觉新奇又紧张,舌头也局促起来,不知该如何称呼。

“姑娘叫我当归便好。”小丫鬟倒十分自若,将几样青菜摆上桌,笑着答道,“当归是公子的贴身侍奉丫鬟。公子吩咐我来伺候姑娘的。”

“贴身侍奉?”就是十分了解闵洲的意思咯?

当归以为路不幻误会什么,忙解释道:“当归只是近身伺候公子起居,并无其他。”

路不幻自是不懂何为其他,在她看来,伺候起居已是二十分的亲近了。她稍稍打量这丫鬟,一身素衣干净清爽,清秀的脸甚是亲和,尤其是嘴边微微的笑意,让路不幻看着十分顺眼,于是高高兴兴地拉着她一起用饭。

当归拗不过她,只得坐下,为她布了几筷青菜,动作熟稔利落。手掌上隐约露出粗茧,而且年头不短,像是舞弄刀剑所致。

路不幻一惊,当归看起来跟她差不多年纪,竟是个练家子?看来这闵府不简单,丫鬟都如此厉害,闵洲定是位深藏不露的。

舀了一勺米粥,糯香的味道润过喉咙,路不幻扯谎打探道:“我见闵公子武艺过人,却不曾佩戴兵器,不知他使的什么功夫?”

“公子自小习武,精通的兵刃良多,最善使剑。不过平日用得少,仅是赤手空拳已难遇敌手,自是不必携带兵器。”

果真是高手!看来昨日闵洲说要带她当大侠并非诓骗,他确实有这个能力。路不幻暗喜,觉得自己这聪明脑袋出了东明山依旧十分好用。

她无内力,又不通心法,只有一招轻功傍身。初入西凤城,尚未摸清生存之道,多个朋友就多一分找到爹娘的可能。跟着赤手空拳都难遇敌手的高手混迹江湖,岂不事半功倍?只是不知闵洲练的是哪路子内功,昨日竟未探到他身上任何内力气息。

思忖至此,路不幻又问:“不知闵公子师承何处?”

“当归仅在宅院伺候,如何知道公子的私事。姑娘不妨亲自问问。公子对姑娘如此上心,定会告诉姑娘。”

当归突然一笑,有些暧昧地看着她,“公子真是时刻想着姑娘。早上特意嘱咐了,姑娘不喜荤腥,要多备几样素菜送来。”

啊……涉世未深的路不幻看着眼前新鲜脆生的青菜萝卜小嫩瓜,心里感动了。闵洲待她这样好,简直像东明寺师兄弟一样呵护着她。她却想着如何利用他在江湖圈出一席之地,相较之下,闵洲的善意令她惭愧。等寻得爹娘,回了东明寺,她再向佛祖告罪,为闵洲诵经祈福。现下还需想法子同他拉近关系。

不过,她现在要去哪找他啊?

”没想到闵公子还记得我食素。“路不幻一脸感动,“饭后还请当归姑娘带我到闵公子处当面道谢。”

“估计公子此时已快出门了。”

什么?这么早就出门?!

路不幻当即猛喝两口米粥,拿帕子胡乱抹了抹嘴,撒腿就往外跑。

“姑娘!姑娘这是去哪啊?”

当归被她迅速的动作唬得一愣,追到门口看见人已跑出去老远。远处隐约传来路不幻不很清晰的声音:我……我去抱大腿啊!

若是闵府门前有人的话,定能瞧见这天日头渐热,微风拂落一地尘翎花的时候,有个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少女,毫无形象地扶着腰靠在门上顺气。

可累死她了。路不幻一口气没喘匀,深呼吸好几口才缓上来。为了不暴露身份,连她唯一会的缥缈功也用不得。缥缈功是无净大师所创,用了不就等于昭告天下她是东明山人士?闯荡江湖可真难啊,不仅要隐姓埋名,还得掌握跑步的功夫。方才那两口米粥真不如不喝,饭后跑步实在伤身……

等等,路不幻突然反应过来,她等了这半天也不见一个人影,难道闵洲已经走了?

她不知有人早已在旁默默看了好一会儿,自她从远处跑来的时候就看着了。

那人一身黑衣站在暗处细细打量,一个十六七岁,不懂人心险恶,毫无武功却想当大侠的小丫头,说是有勇无谋也不算冤枉了她。但昨日她包裹里的檀木盒子确像是碧空匣,还有她提到那另一半藏宝图……

墙边的少女没想到抱大腿的算盘出师不利,好吃的米粥和青菜也未尽情享用。这买卖不划算,她心里失落,低着头用左脚尖戳戳地上,又用右脚尖戳戳左脚尖。

见她泄气地垂头,那人似乎心情变好,嘴角勾出一个狡猾的笑。这丫头喜怒哀乐全挂在脸上,要说受人指使或蓄意接近,怕是高估了她的心思。既掀不起什么风浪,就当是个解闷儿的宠物也好,暂且养肥了,得着她的碧空匣再说。

好看的手拂了拂衣裳,往前迈步,似是刚从内院走出来的样子。

“小石榴。”那人黑锦的衣角随着步子扬起,鲜活了四周沉闷的空气。

“闵公子!”路不幻闻声抬头,眼睛一亮,“闵公子可是要出门?可得带上我啊!”

少女杏眼里的光彩一颤一颤,脸颊几乎微不可见的绒毛透着萦萦的光,看起来比小猫软嫩的皮毛更惹人喜欢。

嗯。果然是个可人儿的宠物。

闵洲负手而立,尘翎花从身后传来撩人的香气,一身黑衣被白花绿枝衬得潇洒非常。路不幻一时说不上来是景衬人还是人衬景,反正闵洲站在那,和着她叫不上名的花儿,怪好看的。

“要跟着我倒不是不行。”闵洲笑,“只是……小石榴可知我要去何处、办何事?”

“呃……”

路不幻自然不知。可是大腿只管抱上就好了,管它要跑去哪呢?不带着她,她还怎么跟大腿培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