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耳目。做心腹,心腹病;做耳目,耳目坏。驾驭他们的办法,是要使之守法,守法就做不了坏事;
不要让他们有功劳,一有功劳就难于管束了。
为了防止宦官参政并进而形成专权之势,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对他们加以限制。
朱元璋对宦官的人数及品级进行严格的规定。1367年,朱元璋设置了内史监,品级为正四品,并设有监令、监丞、奉御内使等宦官。
后改内使监为御用监,官品定为正三品,这与汉唐相比低了很多。
洪武二年,朱元璋命吏部制定内侍官制时说:“古代宦官不到百人,而后代宦官竟然多达数千,成为大祸患。”
故吏部最初确定宦官人数为182人。当时规定:内使监奉御60人,尚宝1人,尚冠7人,尚衣10人,尚佩9人,尚履8人,尚药7人等。
虽然到了后来,内侍诸司机构有了更改和增置,但人数还是控制得严格,虽略有增加,但总数并不多。
朱元璋不给宦官立功机会,他规定:宦官专掌内职,不许兼外朝文武官衔,不得穿戴外朝官员冠服。
他这样规定,是因为他始终认为,宦官中好人不多,不能给他们立功的机会。
因为这些小人有功就会骄恣,要让他们知道法令的威严,用法来约束他们,防止他们干预政权。
朱元璋立下规矩,凡是宦官都不许读书识字。又铸铁牌立在宫门,面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违令者斩。”
他还规定,做内廷官品级不许过四品,每月领一石米,穿衣吃饭公家管。
并且,外朝各衙门不许和宦官有公文往来。
有一次,一个在宫内供事多年的老宦官不慎谈论了朝政。
朱元璋知道后异常愤怒,本应将他处斩的。
但念他是资深的老宦官,朱元璋就饶了他一命,下令立即把他逐出宫门遣送回家,终身不得再为官。
朱元璋又制定宦官禁令,规定:凡宦官在宫内相互谩骂、斗殴,不服管教者,视其情节,分别处以杖60、杖70、杖80、杖100等刑罚。
对心怀恶逆、出言不逊的,凌迟处死。同时还规定:知情不报者同罪。
朱元璋始终对宦官存有戒心,他曾说:“宦官这种人,早晚都在皇帝身边,在人君出入起居的时候,利用小忠小信骗取皇帝的信任。
时间长了,必假借威福以窃权,并干预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