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拿过床头柜上的遥控器,调小电视音量:“那你想聊些什么?”放下遥控器,本想顺手拿水杯,发现水杯并没放在床头柜。陈诺随即起身。 “其实我也不知道聊什么。”宋千里有些恼,皱了皱眉。 转着水杯盖,陈诺开口:“那先挂电话,你想想聊什么。10秒钟后,我再給你打电话过去。” “10秒钟?”宋千里不解,坐直腰背,“10秒钟够想什么问题?” “这个就是你的事了。挂了。”没给宋千里挣扎的机会,陈诺挂断了电话。端着水杯走回床边。其间自言自语的那句话是,打电话又不是免费的。 宋千里坐在自己房间里的床上,盯着突然被挂掉的电话还在云里雾里,电话又响了起来。怔怔地接了。 “想好话题了?” “......” 电话里一时间里弥漫开来的沉默,让这一端的人瞬间心情舒畅。陈诺不难想象此时此刻出现在宋千里脸上的会是怎样的表情。这个小丫头的性格就和猫的性格一模一样,一逗就炸。 “那有没兴趣聊聊你的偶像?” 很好,这个话题完全适合这才认识了不到一天的两人。在听到“偶像”两个字的时候,宋千里这只猫就像突然发现了一大堆猫鱼一样,眼睛亮了,开始咋呼起来。 “对了对了,说起我偶像,没对,什么偶像。我爱人。他是我爱人。”宋千里伸手拍了拍自己的嘴,盘腿坐在了床上,“说起我爱人,叔,今晚的演唱会是不是很过瘾?” “嗯,是很过瘾。”陈诺忍着笑,好好地回答问题。不否认,这个姑娘的说话方式确实很对自己的胃口。 得到肯定答案的宋千里,更来劲儿了。自己坐在床上摇头晃脑:“《头发乱了》那假音,听现场,真是大快人心。虽然我爱人听现场和听碟没什么区别。但是,要的就是现场这种感觉。啊啊啊,现在想着我就激动。” 宋千里仰面倒在床上,左滚滚右滚滚,停不下来。 “你爱人的实力,那是没得说。但说起今晚的歌,我倒是觉得翻唱的那些,更有味道些。”陈诺认真道,“平时听着的都是他的原唱歌,偶尔听听他的翻唱,别有风味。” “对。说起翻唱歌曲,今晚那两首还是三首翻唱的,苹果演唱会上,都有唱过的。”宋千里说着,翻身趴在床上,开始回忆,到底是两首还是三首来着。 “苹果演唱会?”陈诺疑惑。 “2004活出生命啊。”宋千里惊讶,作为张学友的歌迷,怎么会不知道这场经典的翻唱演唱会,“叔,你不知道这场?”宋千里十分确定陈诺在逗她。 “咳。”没忍住,陈诺接着说,“活出生命就活出生命,什么苹果演唱会。” “现场他不是一直在啃苹果嘛。” 好的,宋千里这么一说,陈诺想起了这个经典的细节:“所以就被你自作主张改成苹果演唱会了?” “说起来方便呗,多顺口,多可爱啊。我要是那颗苹果就好了。” 宋千里躺着嘿嘿傻笑,因为想到自家爱人,就喜上眉梢。陈诺在另一边,无奈摇头,小姑娘就是小姑娘。 两人就着今晚的演唱会,聊开了。其实,也就是宋千里一直在说自己的追星之路,陈诺很认真地听,很仔细地回答。 必须得承认的是,对于90年代初的孩子来说,就喜好这一块,宋千里应该算是异类了。目前当红明星大多是80后,喜欢60年代明星的大多和陈诺差不多年龄。可宋千里说张学友说得头头是道,90年代以后的歌和演唱会,如数家珍。这肯定不是一时兴起,或者突然喜欢一个歌手能有的“后遗症”。整整一轮年龄差的两人也能找到共同话题,这一点,让陈诺觉得惊讶的同时,更多的是好奇。 想到此,宋千里那瘦瘦高高的身影,在陈诺眼前一闪而过之后,另一个小小的身影在脑海里浮现,越来越清晰。想着这个身影,眼波柔和,心里像是笼上了一层轻柔的细纱,分外舒服。 宋千里说,平时生活中,除了家人以外,知道自己喜欢张学友的人并不多。 宋千里没说谎。因为她并不像其他大多数追星的女孩子那样,满房间的贴着偶像的海报什么的。她的房间里,不仔细的话,那可是一点关于张学友的痕迹都看不到。但是,如果打开衣柜下的3个大抽屉,让谁看上一眼,那肯定会被硬生生地吓一跳。张学友每张专辑的正版卡带和碟片,都能找到。有些还是新的,包装都没拆。各种大大小小的海报,宣传画,广告画,满满一抽屉。另外还有一本厚厚的票夹,里面很用心地收藏着张学友的演唱会门票,各个地方,各个时间,有几张门票上的日期,按照宋千里自己的话说,那时候自己还是小小孩。 这3个抽屉,没人能动。就连每次宋千里的爸爸帮她打扫房间时,也被明言,不能动。 宋千里讲自己的“光辉事迹”,陈诺自然而然地想起了自己10多岁的时候,喜欢张学友的情景。是啊,其实自己也疯狂过,在那个可以理所当然的疯狂的年龄,撒欢一样的疯狂过。为了一首没听过的歌,买下整张专辑。在某张报纸上看见张学友的新闻或者照片,就非得买了那份报纸,或者跟着别人,直到别人扔了报纸,自己捡走,然后小心翼翼地剪下属于张学友的那一块,仔仔细细地收藏着。这些如今想来,傻傻的事情,却是整个青春的记忆,让陈诺怀念无比。 也许,从在火车上,陈诺伸手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这次的演唱会之旅会充满回忆的气息。这气息甚至会漫延到以后,很远很远的以后。 “叔,你喜欢张学友多久了?”两人间短暂的沉默以后,宋千里问道。一直都是自己在说追星之路,好像陈诺这个年长的友迷,还没“交代”呢。 “我?应该和你喜欢他的时间差不多。长也就长个4.5年左右。” “也对。毕竟他真正开始被家喻户晓的时间,就是90年代初。”宋千里点着头。 “所以你比较厉害些,6.7岁就开始喜欢他了。” “那应该感谢那个时候每天中午12点整准时播放的点歌台节目。改天给电视台送面锦旗去,好歹也是红娘。”宋千里被自己的话,惹得笑得花枝招展,“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打开电视就是点歌台,而且每天都有《祝福》和《吻别》,想不听都难。可是奇了怪了,其它歌听着听着就没了感觉,还就是这两首,越听越喜欢。连带着,就知道了这个歌手,然后开始听他的其它歌。” “锦旗这事,可以考虑。不过,那个时候这两首在内地确实很流行。”陈诺也想起了那些年,走街串巷,到处都能听到这两首歌。用现在的词语来形容,那就是强制“洗脑”,想不会都难。 “就是。我那个时候刚会唱几句,在家瞎哼哼,我妈妈都说我,小小年纪连吻都不知道是什么,就开始吻别了。”说完,宋千里自己就开始乐了。 电话另一端,陈诺也被这句话逗笑了:“你妈妈说得没错。你那个时候应该唱《两只老虎》。” “谁唱《两只老虎》啊,我那个时候除了张学友,就唱小虎队好吧。”宋千里真没乱说,她没怎么唱过儿歌。点歌台里听流行歌曲,家里还有个追小虎队的小姨带着她,所以除了张学友的那两首歌反反复复地听之外,其它就听小虎队。想想,那个年代,小虎队在整个神州大陆也是火得一塌糊涂。 “你果然走在了同龄人的前面。”陈诺看了一眼窗外,接着说,“那四大天王最热闹的时候,你应该也没落下吧。其中除了张学友,还喜欢谁呢?” 关于这个问题,宋千里毫不犹豫地摇头,虽然陈诺看不见:“其它都没喜欢了。” “偏执。”这句话被陈诺自己精简了一下,少说了前半句,和自己一样偏执。 “偏执什么?这叫‘专一’好不好。能碰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多不容易啊。就这么一个都还喜欢不过来,哪儿还有精力喜欢其他。”宋千里不以为然,“再说了,一开始就喜欢上一个经典,其它就很难再注意到了吧。” 宋千里稍微回想了一下”张学友“之后,又开始同陈诺说自己的这一路经历。不由得眉飞色舞起来。宋千里告诉陈诺,自己这18年来,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在张学友的歌声中度过的。开心也好,沮丧也好,成功也好,失败也好,都有这个人的歌声陪伴着。为之疯过,为之痴过,在旁人眼里,自己就像是着了魔。不过,无碍,就这次绵阳之旅,自己也还是在疯狂之中。这一点,用表姐的话来说就是,宋千里是典型的射手座,一旦认准了,就是痴到骨子里,近乎变态的执着。 在陈诺认为宋千里一定很不愿意接受这个评价的时候,宋千里却说,关于这个评价,自己直到现在都是举双手赞同的。原因很简单,人只有一颗心,只给一个人,无论是喜欢还是爱,无论是情感还是爱好。 听到这近乎孩子气的理由,陈诺愣了神,却又在一瞬间明了,确实只有孩子般的固执,才会有如此单纯的情感,喜欢就是“此次唯一”的喜欢,喜欢就是应该“爱不释手”。 陈诺简简单单地发表了一下关于这种“执着”,自己所持有的看法,其间稍稍流露出的对宋千里的一点赞许之意,被瞬间接收到的本人无限放大开来。这时候的小丫头,不用看,仅仅是从她说话的语气,那心花怒放的气息,就让陈诺感同身受。 单纯的小丫头。陈诺再次給宋千里下了个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