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六年,我刚调到五处那会儿,领导是不让我开车的。因为都知道我这个白净的小胖子虽然考了个驾照,但出了驾校就压根儿没摸过一次车!
于是我在五处那个位于东直门内北中街的办公地点,一个居民楼的地下一层的昏暗潮湿的房间里,足足看了一个多月的小说儿。
当时最让我感到惊奇的,除了冗长乏味的小说情节外,就是路边小店儿的女店主居然说得一口流利的俄语?!后来才知道,原来路北头就是俄罗斯大使馆。
可能是领导也觉得总这么让我闲着也不是个事儿,毕竟天天给我发着工资呢!于是就让我跟着领导的车外出办了几趟事儿,捎带手让小车司机,也就是领导的大女婿,允许我在偏僻的路段用那辆红色的老捷达练练手儿。
不过这样的情况并不多,更多的时候我还是躺在司机休息室里看小说儿。这人一闲下来,肚子反倒更容易饿了。于是我就经常流连于东直门内大街的各色店铺之间。哪儿有什么早点,哪儿有什么正餐,哪儿又出了个时新零嘴,我一概了然。
记得从东直门立交桥拐进来不远,右手边不远处有一个国营店面,门口一度摆了个熟食摊儿,卖的是羊头肉和炖羊蹄儿。
羊头肉我倒是没买过,总觉得那东西面目狰狞白不呲咧的,有点儿恐怖狰狞。羊蹄儿我倒是时不时的买。
每回想吃了,我就早早溜达出去,然后从北中街出去左拐,走不多远就到了。东直门内大街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饭馆儿,门前几乎都挂着一串串的红灯笼。每到夜晚,便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呈现出一片光怪陆离的景象,俨然如千与千寻中的场景再现……而在白天,街上却有些冷清。邻近中午的熟食摊儿前并没有几个人,所以也不用排队,买了就走。
记得是五块钱一个,长长的一大根儿,看起来并没有多少肉。但其实羊骨很细,随便哪处咬上一口,都是满满的胶原蛋白!
按说羊蹄子远没有猪蹄子敦实,毫无吃的价值。要是我的话绝不会跟它大费周章!因此羊蹄子能被发掘成如此美味,我觉得当初应属偶然。
回到地下室坐定,抓着温热的羊腿骨,趁着热乎咬将上去,嘴里便是软糯饱胀的口感,那是筋和皮相混合的感觉。骨头已完全和筋肉相分离,只轻轻一抿便可去除。羊肉的鲜香、筋肉的软糯和浓烈调料的味道,轻易的就能将一整张大饼送下去……只可惜司机不能喝酒,即便是不能开车的司机。
炖羊蹄是个费工夫的吃食。
首先,买来的羊蹄儿要先收拾。把细处的毛发全部去净,尤其是两趾间的毛囊球。还要用清水泡上几个小时,以便去除羊膻味儿。
泡过水的羊蹄儿下入装了冷水的深斗汤桶,并倒入足量的料酒。大伙催开,待水沸后撇净浮沫。
然后加入花椒、大料、葱姜蒜和酱油,文火焖煮三个小时。后期再加入适量的盐,并捡出调料。待羊蹄儿表皮开裂筋肉胀开时即可关火。关火后再焖两个小时以上。
这样做出来的羊蹄儿,骨肉分离,筋肉软糯,鲜而不膻,下酒下饭皆可。
九七年,随着总设计师的离世,我也从五处离职了。那时我已经是一个开着破幺三零和面包车,拉着一车风管儿或乙炔瓶饶世界跑的黑瘦司机了!除了羊蹄儿外,我只记得手里那朵洁白的小绢花儿……
我终于永远的离开了那间地下室,也离开了卖羊蹄儿的那条街,簋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