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究竟是谁?” 云雾消散,露出了欲遮还羞的月光。陆夜雪凝视着眼前的男子,入目的是一片黑色,就连打在他身上的月辉也染上了死灰色。他披着的黑色披风是用一种特殊的丝绸制成的,宛如流沙,会将人吸进去一般,这让陆夜雪联想到了西风楼,因为据说西风楼星主都穿着一种如暗夜星沙般的黑衣,质地轻薄却刀枪不入。 “西风楼主。”那人平平淡淡。 他没有隐瞒,语气也平常得很,可他的身上就是散发出一种极为罕见的气息,让人不会想去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他一定就是西风楼主。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移星神功”当世无双,那个活在传说中的西风楼主,就站在陆夜雪眼前。陆夜雪知道他与西风楼主必有一会,但他绝没有想过这么快、在这样的荒野、以这样的方式见到西风楼主。“移星神功”和西风令可以证明西风楼主的身份,但这些证明都可以作伪,倒不如直接相信那轻飘飘的一句话。 陆夜雪道:“那么翠微谷莫名背上欺君大罪,是不是楼主暗箱操作的结果?” 西风楼主不以为然:“答案重要?” 陆夜雪目光如两道冷电直直看向他。“如果是,那你就是我的仇人。我陆某人不与仇人合作。” 西风楼主突然笑了,“没想到剑神在肮脏的江湖上呆了这么多年,还是非黑即白,一腔热血……单纯又愚蠢。合作,不单单只能与朋友合作,有时候与仇人合作反而免去了情面上的麻烦。“ 陆夜雪:“谬论。” 西风楼主:“你觉得卓潜算是你的朋友,还是仇人?” 陆夜雪的瞳孔蓦然缩紧,他一直都不敢去怀疑王朗之,可西风楼主一语点醒了他:王朗之身为皇子,是旋涡最中心的人物,他不无辜,也绝不像他看上去那样洒脱明快。 西风楼主看到他的反应,不紧不慢道:“一切的痛苦都来源于看不清自己要走的道路,万事万物,唯权衡二字。摆在你面前的无非三条路,一条是彻底自我的路,卓潜利用了师门,也利用了你们的友情,你可以赶赴皇城一剑杀了他。你会以刺客之名载入史册,刺杀成功后你若能全身而退,今后世上就不会再有‘陆夜雪’这个人。” “不,我不会杀他。”陆夜雪没有犹豫。 “你当然不会选择第一条路,因为一旦你成功杀了他,你将一辈子背负手刃挚友的罪孽。同时,杀害一个可能力挽狂澜、扶大厦于将倾的王者,你付不起扭转整个王朝命运的代价。”西风楼主继而道,“第二条路是中庸之路,索性放下恩怨,去南边找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过平淡而安定的生活。只要长城没有失守,战争不会波及到你,你可以得到隐士般的安宁。” 陆夜雪同样不会选择这条路,因为他还没有查清楚父兄之死的谜团,也不愿再乱世中当个趋利避祸之人。“楼主想要说的第三条路,就是与你们合作吧。” “第三条路,辅佐卓潜登上帝位,虽有悖于你的初衷,但一旦成功,大仇得报,权倾天下。” 翠微谷之祸的罪魁祸首,自然是皇帝,是那个早已腐朽的朝堂。 陆夜雪隐隐感觉这个第一次见面的西风楼主似乎过分了解他了,乃至于说,西风楼主口中的“大仇得报”,也意味不明。“我不喜欢政治,更不懂如何斗争,又如何辅佐。这三条道路我都不会选。” 西风楼主道:“陆夜雪果然爽直如剑。我料到你不会选择上面这三条路,因此,还留了一条最适合你的剑客之路。这条路关键就在于你必须完整地修炼《无上剑诀》,成为武林第一人。在此后的一个月里,我会不时来找你,给你带来内功充沛的人粮……” 陆夜雪也不顾面前这人是呼风唤雨的西风楼主,怒道:“我不需要你帮我残害别人的生命!”剑客之路绝对不应该是用他人的血铺就。 “你现在还未能驾驭剑诀,所以才会在取人内力之时不慎杀人,随着你的修为越高,你就可更好地掌控体内的力量,只取内力而不害人性命。想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不断提升修为。修习武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无上剑诀》这般强悍而凶险的武功更是如此,如果你不想前进,就只有退回原点。”西风楼主的声音通透冷静,“今后我带来的人都会和你今天所杀之人一样,都是死不足惜的恶人。陆夜雪,在尝过了健康的滋味后,你还做得回那个沉痼无医,连爱一个人都不敢爱的病人吗?” 陆夜雪的心猛地一痛。 不!每年春天都会龟裂渗血的手、无穷无尽的苦涩汤药、咳出的粘稠的血、每一个被病痛折磨得难以入眠的夜…… 那是噩梦,一个他现在绝不想回去的噩梦! “我只需要你在皇城一战中,战胜天山万俟霄,成为大嵩武林中当之无愧的剑神、一个精神的象征。” 陆夜雪道:“比武是两个人的事。我求胜,却不求胜利给我带来楼主所说的这些。” 西风楼主道:“这场比武不只是你们两人的事。万俟霄将时间选在了皇城祭天典礼的那天,有太多双眼睛盯着这场比试了,它的结果将代表着大嵩和西域在今后合纵抗夷中的地位高低。” 陆夜雪道:“万俟霄不代表西域人,同样,陆夜雪也绝不代表了大嵩人。比武本来就无关国家,更无关政治。” 西风楼主看着他坚定而澄澈的目光,竟不敢相信这个经历了诸多苦难的人至始至终拼命守护着他内心的那方净土。 “陆夜雪,现有的三条路无论你走那一条,都注定会舍弃一些,得到一些,可你都不走;最适合你的第四条路,你仍旧在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代价而犹豫;你谁都不想辜负,只会把自己逼上绝路。” 没有人比一个重获新生的病人更能够珍惜生命的可贵。陆夜雪依旧爱着这个世界,或许西风楼主说的是对的,他实则愚蠢。 “我谁也不想辜负。” 西风楼主一声叹息: “痴儿!” --------------------------------------------------------------------- 荏苒夏去,渐入秋。 王朗之已来到皇城半个月,三餐有专人准备,往来仆从将近百人。他第一次踏入皇宫,见到了当今天子、西宫皇后、东宫太子,回到自己的府邸,又和达官显贵成了邻居。突如其来的奢华反而让向来做惯了草芥的他有些不知所措,这种差异也让他感受到了那权力的诱惑——无外乎人人都想要成为人上人。 五天之后就是祭天大典,那一天他将正式以晟王的身份昭告天下、为国祈福。在那之前,他要设计好黎赪那一步棋。与皇城的士族应酬几乎剥夺了他剩余的精力,他虽天生聪敏,但毕竟不是从小出身在这权力圈中,不得不没日没夜地学习那些贵族的礼仪和未言明的规范。 王朗之怀念以前有朋友在身边的日子,那时候喝酒只是为了喝酒,而不用去想那些酒桌上盘根错杂的关系。 “报!”一名侍卫走进了书房。 王朗之放下了手边高高垒起的文案,沙哑着嗓子问:“何事?” “启禀晟王,府外一男一女求见,说是您江湖上的朋友。” 王朗之原本疲惫眼睛一亮,“是怎样的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光头,像是个和尚……”年轻的侍卫脸微微一红,“女的……” 王朗之笑了,“女的是个大美人。我知道了,放他们进来。” 当你想到朋友的时候,朋友正好出现,无疑是世上一大快事。 待到两人进来后,果真是和尚美人的组合。美人是真美人,和尚却是花和尚。 王朗之起身走向两人,“南兄,阿绫!” 南和尚心宽体胖,身高与绫娘差不多,绫娘依偎着他,仿佛他是一座大山,一座铁塔,一个坚不可摧的依靠。 南和尚笑呵呵地说:“哟,自灵雾岛一别后,朗之也从癞蛤.蟆变天鹅了。” 王朗之调侃道:“癞蛤.蟆变天鹅算什么?厉害的是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 绫娘在王朗之的肩膀上掐了一把,娇声道:“你说谁是癞蛤.蟆?” 南和尚应道:“谁吃不到天鹅肉,谁就是呗。” 只有王朗之身边没女人,晚上也没人暖床,他不得不举手投降。“哎呀呀,这女人护起短来,最要人命。” 谁知绫娘柳眉倒竖,“朗之!你说谁短!?” 南和尚笑呵呵地一把搂住她,“哎呀,老婆,咱不和这个光棍计较。短不短,老婆知道就好。” 王朗之看着这对新婚不久的小夫妻,由衷地笑了起来。南和尚喜欢绫娘许多年了,本来身为秋月楼花魁娘子的绫娘一直瞧不上这个胖乎乎的花和尚,但许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两人终于修成正果。看到他们夫唱妇随,王朗之就愈急,本想着祭天大典过后就去把瑰意娶回来,现在却恨不得明天就下一道婚书去王家。 绫娘从袖子里变戏法一般取出一壶酒,“朗之,绫娘特地给你捎了一罐秋月楼的百花酿。” 王朗之摇了摇头,“我不喝酒。” 绫娘不由地惊讶出声:“你才当上王爷,就想不开要去当和尚?” “这两者什么关系?”现在王朗之除了酒局饭桌上不得不饮酒外,平常确实戒了酒,那个醉卧酒家的浪子已经和王朗之这个名字一起淹没在江湖的浪花中了。 绫娘道:“从前朗之若是来了皇城,第一个造访的地方定是秋月楼。现在朗之既戒了色,又戒了酒,可不是要当和尚?” 还不待他答,南和尚就抢白道:“朗之这看起来,更像是从良了,是找到了想要吊死的那颗树吧?” 王朗之“呸”了一声,嘴角却不经意弯起,“和尚嘴里吐不出象牙。我很快就要迎娶我最爱的女子进门了,自然要规矩一点。” 南和尚略有感怀:“我还记得你在灵雾岛上跟我说过一句话。” 绫娘好奇:“快说,什么话?” 南和尚:“大多数人既没有实力坐拥后宫,又没有运气遇到那一个值得相守一生的人。” 王朗之的笑得带着几分骄傲——两者兼备,怎不教他骄傲。 绫娘问:“说到底,究竟是谁家姑娘?” “是我家姑娘,”王朗之柔声,“王家瑰意。” 绫娘与南和尚都僵住了!爱慕他的女人众多,而他竟然要娶他的妹妹!虽然……不是亲身的。 王朗之:“其实,换个角度看……” 南和尚:“你想说青梅竹马?” 绫娘:“还是说,朗之其实是王家童养婿?” 王朗之:“……” 原本略显寂寞的书房里,有了许久不见的友人,有了飘香十里的美酒,也就有了聊不尽的话。 南和尚已经喝醉了,千杯不醉的绫娘扶着摇摇晃晃的和尚与王朗之道别,就在这时,侍卫送来一封广陵来的信函。 王朗之将信函在两人面前晃了晃,“这一定是我家姑娘受不了相思之苦,给我来信了。” 绫娘道:“朗之倒是自我感觉挺好。” 王朗之毫不犹豫:“当然,除了我,她没有机会喜欢上其他人。” 他的存在影响着迄今为止她所做的每一个决定,她怎么能适应没有他的生活呢? 绫娘眯了眯眼,在他还不知道如何爱一个人的时候,偏偏深爱上了一个人,是福是祸,又有谁能预料呢?不由小声叹了一句: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