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人将那根笛插回了腰间。同时他的腰带上还挂着两个一大一小的葫芦,他取下其中的大葫芦,“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 律兰成与瑰意两人之前都许久没顾得上喝水,如今听到这声音,未免都口干舌燥起来。律兰成舔了舔嘴唇,苦于刚才被点了哑穴不能说话,便向瑰意使了个眼色。面对一个莫名出现的杀人狂,律兰成竟然能想到向他讨口水喝?瑰意真心觉得他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神秘人发现了律兰成渴望的眼神,二话不说解下那个偏小一点的葫芦丢了过去。 只喝了第一口,律兰成就将喝进去的东西全部喷了出来:这分明是烈酒!这人出行在外,随身带的两个葫芦里竟然装的全是酒!而见律兰成喷了他心爱的酒,神秘人突然一动,拎着律兰成的衣领将他捉下了马! “兰成!”瑰意亦紧接着跳下了马。 斗笠掀开,两人这才看清他的面貌,本以为其招式老辣,内功深厚,年纪即便不像侏儒星主一般大,也不会年轻,可他看起来却只有三十出头——若能好好修理一下凌乱的胡子,保不准还能年轻个五岁。衣着打扮许是江湖上随处可见的落魄侠客的模样,眸子却锐利,桀骜,氤氲着一层酒光,似醉非醉,似醒非醒。 一阵大风吹过,飞落竹叶无数,如青雪,如轻岚,可再一看竹林,还是原来的模样,依稀那数万竹叶飘落都如假的一样。 他的指尖却夹着一片竹叶,俨然这片竹叶是万千树叶中最独一无二的。他用这片竹叶擦了擦剑刃,又重新将剑收回了笛匣。 瑰意道:“他是医药世家的公子,与江湖纷争一概无关,还请前辈放了他。” 神秘人:“不是同谋?” 律兰成刚刚被解了哑穴,等不及地开口:“她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她的事就是我的事,还管什么同谋不同谋!” 瑰意未料到这呆子会来这么一句话,顿时也不知说什么是好。 这时神秘人一翻手,手里顿时多了一块西风令,直问:“这西风令哪儿来的?” 从方才神秘人的举动来看,瑰意猜测他与西风楼定结下了什么梁子,恨不得将与西风楼有关的人都杀之而后快,如此她便更不能将王朗之给供出来。“前辈,西风令是小女子在客栈里从别的客人的包裹里偷来的。” 神秘人冷笑,“什么客栈能偷到西风令?何不介绍我也去?且让我换一个方式问,你又是如何将西风楼的人叫到这荒山野岭?” 瑰意摇头,只听律兰成小声道:“西风楼有一种香名叫‘蜉蝣’,取自于一种特殊豢养的雌鸟的唾液,只要让其迎风散发,即便在百里之外,雄鸟也可以寻着香迹找过来。对人来说此香无味,所以即便身上沾满了这种香,也察觉不到。瑰意,你好生想想,是否可能是在什么地方不小心粘到了……” 神秘人:“书呆!‘蜉蝣’价值千金,即便是在西风楼里,也不可多得,怎可能有‘不小心’?你们这对小情人,一个‘偷来的’一个‘不小心’,扯谎的功夫倒都是一家门。” 她既然敢一个人上山贼窝,可见她外表温和,骨子里却是个极为大胆的人。眼下无论怎样都受制于人,她反而无所畏惧了,直接顶了回去:“既然前辈能够紧跟西风楼的脚步追到这里,为何不直接问西风楼的人是如何找到我的?你一口气将那四个年轻人都杀了,任有通天的本事,死人都是没法回答前辈的问题了。” 神秘人又灌下一口酒,道:“你前半句话倒是说到了点子上,这次他们的任务么有完成,只要你还在,西风楼总有一天会再派人来找你。至于后半句话,听起来像是在替那四个人可惜?” 瑰意道:“人命本不该贱。” 神秘人:“你又是为什么独上山贼窝?” 瑰意想了想,“我在路上看到了一个被山贼折磨致死的女子,为了不让她枉死,也为了不让更多似她这样的人死在山贼手下。” 神秘人指了指后方那冒着烟的山头,道:“如今你要是去看原来的山贼窝,就会看到乱岗山变成乱葬岗的样子。只因为那山贼对西风令不敬。死亡总是会带来更多的死亡。我的初衷,与你相似。” 瑰意通透,猜想这神秘高手找西风楼寻仇的原因莫非也是为了枉死之人?江湖恩怨,庙堂斗争,乃至改朝换代,那些腥风血雨的背后说得最简单,便是由一个人的死亡带来更多人的死亡,为了不“枉”,而不得不累积杀意与怨气。 律兰成道:“前辈,如今你人也杀了,西风令也收了,消息也传回去了,就放了这位姑娘吧!她本是闺阁女子,怎么可能与西风楼有瓜葛?” 神秘人忽而伸出三根手指,随即向瑰意霍然出手。 瑰意却没有还手,因为那三个手指意味着“三招”,三招之内,他就可以试出她的底细。 那只手停在了瑰意的天灵盖前,及时收了回来。神秘人嘴角微微勾起,他说,妹妹难道没有想过,给你西风令的人根本就用不着你一个弱女子来保护? 那声“妹妹”叫得瑰意和律兰成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而神秘人似乎很喜欢看别人被他给吓到的样子,捧起葫芦,又开始“咕嘟咕嘟”地饮酒。放下酒壶后悠然自得地打开了也不知何时从瑰意那里取来的包裹,大剌剌地打开。 女孩子出门总归要带一些女孩子的东西,例如小衣什么的,瑰意见他毫不顾忌地翻找她的东西,忍不住道:“将我的包裹还我!” 律兰成暗暗斥了一声:“为老不尊!” “唷?以前倒也有个小子用这个词来形容过我,可惜形容得早了些,至少也得再过二十年,我才认老。”神秘人无视了两人愤怒的眼神,自顾自地拿出包裹里的东西把玩,“这是丐帮的令牌?不错不错,有那帮叫花子帮衬就不怕没法传递消息。还有金山银山聚财庄那老鸡贼的银牌呐,这就更实用了,走遍江湖不愁没钱花。我看看……令牌真不少啊!唷——夹在里面的还有一块翠微谷的背嵬令!妹妹,深藏不露啊!这些令牌不用白不用,接下来这一路,我就与你们同路好了,酒仙林枫陪你们上路,感不感动?” 瑰意心道:不敢动,不敢动!要是我们不让您陪我们上路,只怕您就要送我们上路了。 ------------------------------------------------------- 这一路北上,气候由湿润渐渐转为干燥。由于神秘高手林枫的加入,这一路上遇到的强盗小偷流氓无不被揍得很惨。一场大雨突如其来,三人已进入深山,来不及赶去下一个村,只好就地休息。瑰意坐在河边发呆,目光溯流而上,见河水上游清澈,河的基石中有待花纹的雨花石,天公不作好大布雷雨,河里的小鱼儿却乐得听这一曲天地奏乐,悠然自得。游鱼来去,全如浮于空。 这时山野间响起一声横笛,吹笛之人立于河中一块岩石上,戴着斗笠,雨水顺着帽檐连成一片,却没有淋到竹笛。直吹得滂沱大雨、广阔山脉、激流河水皆变成笛色,而那笛声又成为了自然之一。 不久之前,她在下雨的时候还会躲进房里,即便不得不要走出房门,再短的距离也会让侍女撑伞陪同,回房的时候也定然要换一双新的罗袜。可是现在,她竟然在下雨的时候坐在山里的河边,既不撑伞也不躲雨,淋得湿透,又弄得满身泥泞。更不用说那时候她是长辈心中最得体的闺秀,她恪守男女大防,即便是和自己的兄长独处一室,也会受到处罚,而今她却与两个并不熟悉的男子一起风餐露宿,却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时间的流逝所带来的变化,回过头再看方觉惊叹。 而这种变化,不可逆转。即便她这次退完婚后得到了家族的原谅,允许她重新做回王家小姐,她也绝无法变回原来的自己。 “瑰意,小生刚刚终于在山洞里生着了火,你快回去烤烤火吧,当心着凉。”律兰成举着伞。 在这么大的雨中,撑伞其实遮不了雨,但如果有人依旧愿意帮她挡雨,她心里也是极高兴的。 她微笑着摇了摇头:“不了,你听,多美呀!” 律兰成望向河中央的吹笛人,也展颜一笑。他从来都不知道笛曲与雨声的协奏会如此动听——或许本来就几乎没有人会在大雨中吹笛。 瑰意忽然站了起来,她拾起一根树枝,走到了一块长满青苔的岩石旁,微微附身,将那树枝当做笔,一笔一划地在青苔上刻画着什么。 她在写字,聚精会神地在写。 在青苔上无比认真地刻下的每一个字,不一会儿就被雨水冲刷干净了。律兰成不得不紧随她的每一个笔画,才能依稀辨认出字迹。“你为何要在这上面写字?根本什么也留不下来。” 瑰意手上不停,道:“那位林疯前辈在雨中吹笛,也什么也留不下来。” “……天、下、莫、知、其、所、终极。什么什么……而、与、浮、明、遨、游、无、始、终……”律兰成磕磕绊绊地读着她写下的话,问道:“你在写什么?” 瑰意写完执手,“我写的是‘先生从此去矣,天下莫知其所终极。盖陵天地而与浮明遨游无始终,自然之至真也’。” 律兰成恍然大悟状,赞叹道:“好文采!” 那边,笛声渐渐由高潮转入结尾。 瑰意淡淡:“兰成,为什么?” 律兰成眼神一闪,随即笑道:“什么‘为什么’?小生不懂。” 瑰意轻叹,“生火,新皮,不识阮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