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饶束以一种尴天下之大尬的姿势挂在大桥的护栏上。 一条腿刚够上去,另一只脚丫还蹬着水泥地板,看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要掉下去。很危险,很滑稽。 饶束扭头盯着不远处的那个人,她足足静止了十秒以上,就像一尊活体雕像一般,为华南大桥的人行道增添别样的风景。 路灯光线充足,慷慨地洒在那个人身上。但尽管如此,饶束还是看不清他的脸,因为棒球帽的帽檐遮住了路灯的光线。 一个在大晚上戴棒球帽的男生。川流不息的车辆为他做背景。 而饶束的背景,则是一片黑乎乎的江水。 这边的人行道只有她跟他。他也停在那里,只说了刚才的那一句话,然后就用一双不知道具体长什么样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 不对,其实饶束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看她,她只是感觉到了目光。那种,来自陌生人的目光,却莫名地有些灼人。 但若是他没有在看她,又为什么不走?饶束本来想维持这个姿势直到那个人离开的,但那人就是不动。 “我……”饶束趴着清嗓子,声音很小,“我的鞋子掉水里了……” 她边说边慢腾腾地从护栏上爬下来,双脚着地,米白色的袜子被路灯染得晕黄。 “不知怎么就掉了……”饶束继续小声说着,也不管那男生听没听见,“不过,并不一定要捡回来的。我不要了……嗯。” 她嘀嘀咕咕,胡乱整理着衣服,只拿眼角余光去瞄路灯下的男生。 饶束看见他抬手,重新塞上了他的耳机。但饶束依旧看不清他的脸以及表情。 2 张修当然没听清她说了些什么。 与其说她是在跟别人解释,倒不如说她是在跟自己解释。 但是,信不信,一个看过这世间很多种眼睛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的想死。 那些想死的人的眼睛,没有颜色,只有空洞。 张修看着她眼里的黑与白慢慢浮现,从空洞恢复为灵动,然后他才重新塞上耳机,继续自己的两万步路程。 当他走近时,饶束下意识往后退了退,后背贴到了铁栏杆。 可是,人行道很宽,宽到彼此之间擦肩而过也不需要交汇眼神。所以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为他让路。 一个人从另一个人面前经过,时间总是很短的,顶多三秒。 男生的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旁人应该无论如何也看不到他的正脸吧,饶束心想,她只能抓住机会,去看清他的侧脸。 于是,当他以普通陌生人的姿态从饶束面前经过时,饶束在这顶多三秒的短暂时间内瞥了一眼他的侧脸。 一眼,一眼就够。 一眼就铭记,一眼就滚烫。 仅此一晃而过,少年人的侧脸轮廓带给饶束某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她又往后退了一步,但已经没法退了,她的脚跟挤在后面的护栏墙根。 她反手往后,撑在护栏上。这样才能稳住自己。 为什么站不稳?饶束也不知道。 直到很多年以后,饶束顺着记忆曲线一点点回溯,才发现,她只用了三秒就记住了他年少时的模样,包括所有有迹可循的细节。 当真无可救药。 饶束记得,他那偏中性的轮廓,精致,疏离; 饶束记得,他左耳戴了耳钉,漂亮,刺眼; 饶束记得,他的短发被压在棒球帽下,乌黑,细碎; 饶束还记得,他至少比她高出十五厘米,高挑,偏瘦; 饶束甚至记得,黑色耳机线绕过他耳后,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纯黑T裇领口处…… 那并不是一个让人瞬间就能联想到“帅气”一类词语的少年,但绝对敌得过饶束认知中的“惊艳”一词,绰绰有余。 很多年后的一天,隔着整个太平洋,在电话里,饶束笑眯眯地把这些细节描述给他听,那人却立刻切断了通话,随后给她发了一份档案,是他多年前的体检表。表格的某一栏被人以淡蓝色底色标注出来,内容:【Height:178cm 】。那人还以短信方式强调:「假如我没记错,光脚小孩十九岁时的身高不超过162cm。所以,请及时更正你的记忆。当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就为了那一厘米的差别?他怎么这么幼稚?嘴上说着他幼稚,饶束心里却乐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着脚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现在我生命里,我才敢承认,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丢了。 丢了便丢了罢,我不要鞋子了。我要你。 那一天,命运把最惊艳的东西给我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