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出门挣钱(1 / 2)书蕴芳华首页

我是书生,为书而生:小时候读书,长大了卖书,现在写书写网络,也出版过书,跟书耗上了。

岁的我,正是从青涩走向成熟的时期,正是最意气风发的时期。生存很艰难,但是,我看到了书市的繁荣与衰落,见证了文化的复苏。

我很幸运,童年和幼年,我有书读。我们出生的时候,批判臭老九,全国人民看一套加几本书,其余的书,都打上封资修的烙印,多被毁掉了。更何况我身在乡村,有的是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但找一张纸很难。

我又很不幸,儿童时代,同学们取笑我是无花果。其实,世上没有无花的果实,无花果是因为花藏着,人们看不见,同样我有父亲,人们看不见。

当初,我是看得到他的。人生最初的意识,就是被一个男人抱着,他什么样子记不清了。就记得,他教我认字,抱我逛街。

那时候几个月大吧,不会说话,连爸爸妈妈都不会喊,那个男人抱着我从镇上走过。一个个门口都挂着牌子,白底黑字:“医院”“粮站”“供销社”“百货商店”……具体实在的字,连带着笔划与意义,钻进我的头脑,弄不清里面干些什么,但是,只要有人问,粮站在哪里?我就抬起小手,用只有一寸长的指头,不偏不倚,指向那里,问路的人大惊小怪。

再具体的字,是从象棋上认识的。抱着我的男人喜欢下棋,蹲在大树底下“马走斜日炮翻山”“相飞田”“过河卒”……他叫喊着,举棋落子,让我认识了上面的字。只要说“马”,我就能指着那个“马”,说“炮”,我能指向“炮”。

所以,当我捧着语录念:“下定决心,不怕牺牲……”的时候,还没桌子高,左邻右舍都夸奖,说我是神童,母亲总是自豪,说儿子个月能认字,一点不神奇。

真正能读书了,抱我的男人不见了。母亲让我养成习惯,在外面读红宝书,在家里读黄皮书。那样的书,家里有很多。大多残缺不全,有头无尾,有尾无头,很少有几本完整的。

那些书,都是母亲带回来的。

她在供销社上班,专管收货,有农副产品,有中草药,有破铜烂铁,也有废旧书报。遇到旧书,她就当宝贝,偷偷藏起来,两三本插在裤腰上,藏在衣服下带回来,无不破碎肮脏,溃不成书,但上面有字,很多,好看。

除了破书,她还往家里带水泥袋子,很多灰,但很结实,是牛皮纸。她洗干净了,用来包裹旧书,用针线订好,压得平平整整,连卷起的书角都伸展开,像刀切一样,黄黄的书皮,成了我的线装书。放在床底下,压上大青石,看完一本,再取一本。

先看浅显的,后看深奥的,先看中国的,后看外国的,很多书看得没头没脑,让我记住了大量内容,别的小学生只会背语录,但古今中外的经典,我灌了一脑门子。

年代,渐渐书多了,中学生迷上了听音乐,看录像,跳交际舞,我迷上了看书。在农村,小学的那个班中,考上中学的,只有我一个初中的那个班,考上高中的,只有我一个在镇上,高中的那个班,考上师范大学的,也只有我一个。这预示着我能够跳出农门其实,早在我高一的时候,母亲已经带着我离开乡下,也算是知青回城了。

从小最大理想,就是到新华书店上班,可那时候没多少书卖,而且,卖书的时候不能看书。进城以后,发现最好的单位是图书馆,不是每个时辰都有人借书,多余的时候,坐拥书城,可以看很多书。

进入大学,圆梦一半,图书馆就是天堂,每天只去这个地方: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而后者,占据了我一半的时间。奇书网qi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