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见女神,盛越特地穿了一身自己最喜欢的白色长裙,裙摆处的荷叶边显得端庄稳重又不失活泼大气,脖颈上戴了一条精致的铂金项链,上面是一个淡粉色的小钻石,整个人看起来温柔可人,像个邻家妹妹,脸上未施粉黛,只是涂了润唇膏,水润有光泽,让人看了想咬一口。
“你打扮的这么好看,哪天你专门为我打扮一次怎么样?”虽然知道盛越是为了见偶像才精心打扮,可是还是止不住慢慢的醋意。
“我每天都是专门为你打扮的呀。”盛越闻到空气的浓浓的醋味,从镜子里看到霍司朔的脸上不怎么明朗的颜色,笑着说。
“要像见偶像那样打扮给我看。”霍司朔有些耍小脾气的前奏,盛越通过镜子看到男人有些委屈的神色,不由得笑出来,“华美是大家的偶像,你是我唯一的偶像,能领证的那种。”盛越勾着霍司朔的脖颈,拉低,主动凑上去献上一个香吻。
等盛越气喘吁吁的来到约定的餐厅已经快要迟到了,果然男人不能尝到甜头,尤其是霍司朔这种狼属性的,差点又要迟到。
华美本身是《夜色》原著的忠实粉丝,同意唱宣传曲和主题曲也是看在原著的份上,原本在书里就比较心疼男二,毕竟女主的设定实在是有点让人抓狂,男二莫名的就没了,好在电影改编了,虽然最后还是男二还是没有了真爱,不过好在是还活着。那天在现场看了拍摄之后,回去就跟凡响说要给落情多加一支人物单曲,要和盛汐月一起唱,并且让团队和各方开始商量,毕竟是华美歌后主动要求,今天早上就敲定了这一大决议。
包厢的门是可透视的玻璃,可以从里面看到外面,华美远远的看着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向他们走来,女子的气质出众,虽然有很多粉丝,可是没有像一般明星一样戴墨镜帽子,身边也没有保镖,好像一个平常来吃饭的食客一样。
盛汐月一进包厢看见自己的偶像激动的脸都红了,说话都有些磕巴,“华老师好,凡响老师好,我是盛汐月。”盛汐月和二人握过手之后,把手牢牢放在胸前,紧紧攥着手心。
因为盛汐月不寻常的举动,惹得华美不停侧目,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问:“汐月,你的手是不舒服吗?”
突然被偶像点名,盛汐月的眼睛亮亮的,脸上的笑意快要冒出来了,“因为刚刚和老师握过手,要好好保留着。”盛汐月的回答让大家哭笑不得,合着是个小粉丝啊。
“老师老师,我可以要个签名吗?”因为眼前的小女生眼中的亮光实在太过耀眼,像一只可爱的猫咪等待着主人宠爱,华美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头顶,“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小粉丝,当然可以啦。”
得到了华美的允许,盛汐月从包里掏出来一张华美的最新专辑,这可是她抢来的,哦不,是抢着买来的,原主可是一个华美的骨灰级老粉,超级喜欢的,连带着盛汐月本人看到华美都要高兴的跳起来。
看着盛汐月把有华美签名的专辑小心翼翼的裹上袋子放进包里,那个样子惹人疼爱得紧,让华美有一种给她签名一万张专辑都不累的冲动。
收了签名,开始谈正事,盛汐月一瞬间从迷妹模式转换到工作状态,向被冷落的沈御询问详细事项,速度之快,让大伙咂舌。
如果不是盛汐月的脸上还带有些许兴奋导致的红晕,华美会觉得她一点都不喜欢自己,不是自己的小迷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