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金丝软甲(1 / 2)疾风剑首页

那军官那里肯听,心想他既然已经出手杀人,哪里还会留下活口,听见野猪皮大喊,他反而跑的更快了。

看见长官跑了,对方又这般凶恶的狠人,剩下的士兵早已没了斗志,也都立刻调头就跑,本来他们若苦战下去,未必不能伤了野猪皮,只是此时,只顾逃命,后背留给敌人,那就万万不行了。

只见野猪皮左砍右杀,只霎那间又砍倒了四五人,他浑身浴血,恰似夺命的魂罗,更加没有人敢和交手,四下散去。

野猪皮出手虽快,但还是有三个人分散着已经跑远了,他若去追,自然是追的上,不过他并没有去追,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野猪皮直接拍马向那长官的方向追去,此时那长官已经跑远了,不过还隐约可以看的见人影,那长官跑的太仓促,并没有骑马,野猪皮很快就追到了他。

野猪皮并也没有伤他,反而跑到他前面去了,然后调转马头,好整无暇的看着他,甚至还向他笑了笑。

只是野猪皮浑身是血,他虽然在笑,看着也很恐怖。

那军官知道再跑也是无用,索性就地坐下,大口地喘着粗气。

野猪皮没有催他,在他对面坐下,拿出酒葫芦喝了一口酒喝,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军官跑得脸色发红,这会稍微好点,用发乾的舌头舔着嘴唇,苦着脸说道:“在下兰宏宇。”

野猪皮笑道:“喝一口吧,酒可以压惊。”

他将酒葫芦递了过去,这军官似乎从未见过这般奇怪的人,不知道他想要做什么,既不敢伸手来接酒葫芦,却又不敢不接。

野猪皮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兰宏宇只有接过酒葫芦,不过他自知此番在劫难逃,手一直在抖,虽然勉强喝下去一口酒,却也洒到身上了一些酒。野猪皮叹了囗气,说道:“可惜呀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样,没事多看看书,多练练书法,以后手就不会发抖,写字心会沉稳,心沉稳了,手就不抖,你说对么?”

兰宏宇陪笑道:“小人以后一定会勤加练字的。”

野猪皮道:“手若是总抖,一双发抖的手又怎么能握住剑呢?读书写字不光可以明理,还可以练剑,人若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心是正的,处事就有了准则,就不会怕了,这是我的秘诀。”

他又将酒葫芦递了过去,笑道:“民心不能欺压,好酒不可糟塌,这两件事你以后可一定要牢记在心。”

兰宏宇急忙用两只手拿着酒葫芦,不过还是生怕酒洒了出去,赶紧用嘴凑上来,满满的喝了一大口,又将酒葫芦递还回去。

野猪皮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兰宏宇道:“在下,在下……”

野猪皮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运送的东西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兰宏宇的手又一抖,幸好酒葫芦早就递过去了,不然非全撒了不可,他长长的吸了一囗气,陪笑道:“不知什么东西?”

野猪皮怒道:“你不知道?”

兰宏宇苦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野猪皮摇了摇头,叹息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你实在令我失望的很。”

兰宏宇颤音道:“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小人的确不知,若是小人说谎,就让我……”

野猪皮忽然沉下脸,冷冷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那你把酒还给我吧。”

兰宏宇道:“是,是,小人这就去买。”

野猪皮冷冷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口酒,买别的酒我不要。”

天气本是很冷的,兰宏宇却用袖子直擦汗,陪笑道:“但是,但是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野猪皮道:“这倒容易。”寒光一闪,刀已抵住了兰宏宇的肚子上,他接着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此时你喝下不久,想来是还在肚子里的。”

兰宏宇脸色发白,勉强笑道:“大侠,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野猪皮道:“你看我这像是开玩笑么?”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刀轻轻在兰宏宇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肚子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有些人,你必须要让他看到自己的血,他才会害怕,才能吓出实话来,野猪皮当了这许多年的差,这道理他自然是知道的。

谁知道刀刺下时竟好像刺在软布上,再往里就刺不动了,兰宏宇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野猪皮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军官怎么会刀枪不入?

野猪皮并没有吃惊,他反而微笑着道:“你今年多大年纪了?”

兰宏宇想不到他忽然会问出这句话来,怔了怔,陪笑道:“在下已将近而立之年了。”

野猪皮道:“那么你知不知道这世上有很多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已传说了很多年了,其中有一件就是,”他盯着兰宏宇的眼睛,一字字接着道:“就是金丝软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你总该听说过吧。”

兰宏宇的脸已经变得像吃了死苍蝇一般难看,他跳起来就想逃。野猪皮似乎早已料到,一把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野猪皮笑道:“你若不想死,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作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酒了。”

兰宏宇颤声道:“你,你当真要,你可知这是......”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野猪皮悠悠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但你却不该想打劫我的,你能打劫我,我就不能打劫你么?我这人最不喜欢被人占便宜的。”

兰宏宇道:“不错,是我们被钱财鬼迷心窍了。”

野猪皮笑道:“你既然已知道不对,就把金丝软甲脱下来,赎罪吧。”

兰宏宇哭声道:“我身上的确就是金丝软甲,可是,却是要献给当今圣上的,你难道……”

野猪皮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皇帝老儿有众侍卫保护,要它有什么用呢?而你得了又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还是一刀就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呢?”

他叹息着道:“这种宝物不是你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其实野猪皮心里早就恨极了这帮鱼肉百姓的酷吏,若不是自己现在浑身是血,想要他的衣服,他早就一剑刺下去了,此时和他说话,也无非是想哄骗他脱下外衣罢了。

兰宏宇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可是若是宝物丢失,小人死不足惜,只是家中妻儿老母,恐怕也难以活命。”

野猪皮道:“这种宝物本来就不该由你们这些人护送的,为什么由你们护送呢?”野猪皮自知自己武功平常,但这些人连自己都打不过,如果遇到真正的高手,只怕更不是人家一招之敌。

兰宏宇并没有回答,野猪皮冷冷道:“我有很多办法能要人说实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用,我希望你别逼我用出来。”

兰宏宇长长叹了囗气道:“好,我说。”

野猪皮道:“你最好从头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