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在这个案件里被告人郑某16岁,是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如发信郑某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帮其辩护,不论什么原因,都应该为其指定辩护人。”宋末对于刑法条例可谓是信手拈来,大一就已经把专业课程的书籍向毕业的师兄师姐二手购买回宿舍堆积着复习,关于宋末的行为,梁月亮和唐昙不止一次吐槽他真的狠。
对他自己真的够狠。
常教授很满意他的回答,很快他的目光移向了唐昙,“唐昙,接下来你来回答宋末没回答完的问题。”
宋末回答问题总是不全面回答,问起原因的话,大概他会回答:“有始有终固然好,可不见得全面都能顾虑到,我们是人不是神,未必做得到完美。一个人可以很快解决问题,只是我喜欢合作带来的共同进步。”宋末骨子里对于班上的人十分谦虚,对谁总会留有余地,从不当面让对方没面子,前前后后能够做到让对方有面子的人,在他们印象里,宋末真是做到了滴水不漏。
“在本案中,甲市人民检察院为郑某指定了辩护律师,虽然合理,但却于法无据。判决确定后,律师并没有向法院询问有关结果,也没有问郑某的意见,后判决书副本虽送达律师,但已超过上诉期。”唐昙是专业课第一,论总成绩,还是唐昙稍微略胜一筹,只不过宋末从来不在意分数,和他这个人一样。
唐昙在后面继续讲解了一部分,还有一些细节,常教授在课堂上补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