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料木易心中百转千回想了许多,张瑾却是噗嗤一笑,“你也是第一次送女孩子东西吧?”
“啊?……”
张瑾还是笑,笑地那样温柔,微风吹过脸庞,那般沁人心脾。
“你这个镯子给七八岁的我戴还差不多。”
“啊?我……”木易一下子窘迫地无地自容。他以为她那样地瘦,应该戴最小的镯子才合适。
“好啦……木易给地镯子,我还舍不得戴呢!就让我好好珍藏吧。好不好?”
好啊……当然好……
放在她手心的那对镯子。
多年后放在他手心的这只镯子。
分明是一对,如今却只剩下了一只。
它本该是成双成对的啊……
张煜礼死死捏着那只银镯子。上面的铃铛硌在他手中,他都丝毫不觉得痛。让他最痛的,是她的决绝,她的冷漠,她的毫不迟疑地离开。可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就私自离开我。
“不……不可以!张茹,你给我醒来!给我醒来!”张煜礼突然疯癫了,站起身一巴掌一巴掌狠狠地打向那张惨白的脸,“你的命是我的!你是我的!你的所有都是我的!没有我的命令,你怎么可以死!你怎么可以违逆我!我不准!我不准!你给我醒来!醒过来!”
他嘶吼着疯狂拍打着死去的张茹。
“少爷!少爷!您放开小姐吧,小姐已经去了……她自己去了……”彩蝶哭着抓着张煜礼的裤腿,苦苦哀求。
“滚开!她没有去!她去哪儿了!她还在这里!你这死丫头,你胡说些什么!滚开滚开!给我滚开!”张煜礼一脚踢开彩蝶。
彩蝶被重重地踢飞出去,撞到墙上,又跌落在地上,一口血吐了出来,晕了过去。
“她说你死了,我不信。你不可能死的……”张煜礼痴痴地看着张茹,无比爱怜地抚摸着那披散在床榻上的长发,“我没有允许你死……你怎么可以死呢?啊?”张煜礼猩红的眼瞬间变得阴险狠厉,一只手狠狠地掐中了那尸身的脖颈,“你的命是我的,没有我的允许,你怎么可以死!你的命是我的!”
掐住那脖子的手逐渐发力,已经深陷入那细嫩的脖颈,可那人仍旧没有分毫的挣扎和反应。
张煜礼颓然放下手,呆立了良久良久,突地自嘲地笑了,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我要你亲眼看着我成功,亲眼看着我一步一步踏上高座。可我还没成功,你怎么可以先离开我了呢?
我等着有一日我光明正大地来接你,告诉你,我不是你的弟弟,我是这离国的皇子,将来会是这离国的皇帝,我要一统天下,我的雄图霸业没有完成,你怎么可以先撇下我。你要看着我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啊。你怎么可以……
听说虞国要和离国联姻,他们精挑细选竟选择了你做和亲公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有意而为之。所有人都知道了,下人一个一个地都知道,可我竟一直被蒙在鼓里,最后一个得知你即将要远嫁虞国。圣旨一下,再无回旋余地。
犹记得那时年少,我流落于街头,捡着过往路人丢下的剩下一口的馒头,拼着命的,从狗嘴里夺食物。只为了能活下去,他毫不在乎那日日夜夜地寒冷煎熬。过往路人唾弃着他,用脚使劲踩着蹂躏着他伸出去捡剩饭的手。好痛。可是再痛也要拿到那让自己能赖以活着的一口脏馍馍。春来冬又去,他总想着有一日能站在最顶端,他再也不要过这样可怜可恨的日子。
是那尚书府中最不得宠爱的庶女救了我。像他生命中最温暖的一道光,照亮了他悲惨灰暗的日子。只是一个同样可怜同样熬着日子苟活着的孩子,冬日大雪纷飞,一天地间一片白茫茫。他就一个人瑟缩在墙角。无边无际地寒冷,他努力抱着自己取暖,缩成了一团。在天地之间,他真的太过渺小,太过无力。就在他觉得他要被冻死在这离国的冬季时,她出现了。裹着粉色的披风,走到了他的身边。那小小的穿着绣花鞋的脚走到了他的眼里,他顺着那粉色披风一寸一寸地往上看。那时正是正午时分,冬日尤其雪下得厚厚的一层的时候,正午时分阳光正是刺眼,就一点点阳光都因为白雪照地甚是刺目。那冬日里刺目的阳光就这样挡住了那个女孩儿小小的脸。
街头上混地久了,什么人穿得什么质地的衣服有些怎样的身份和地位。在他眼里,所有人都分成了三六九等。眼前这个女孩穿着固然考究,不比平民百姓的衣不蔽体,或是随便能保暖的袍子,可她身上衣服却看着像是穿了几年,材质也不算上乘。这大概是那个官宦人家的妾生的女儿。那粉衣女孩儿走到他面前,竟然蹲下了身,看着他,掏出了一包点心,拉着他满身冻疮的手,将那点心放在了手心里。从未有人这样对待过他。从未有人注意过脚底下摆着的他的手,没有人会蹲下身来与他平平地对视,更没有人会像这个女孩儿一样拉着他手,在他手心里放一包点心。这一瞬,他的泪水夺眶而出。从小的辛酸,拼了命地挣扎,无数次在寒冷中瑟缩成团。唯有那女孩儿小小的温热的手给了他温暖,丝毫不在意地上的灰尘弄脏了她的衣袍,不在意他粗糙而丑陋不堪的手。
他那时候就下定决心,他一定要留住这个女孩儿。一辈子。只有她,会给他陪伴给他温暖,给他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