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毒蛇(1 / 2)夜访莱斯特首页

我给自己淬了浑身的毒,你怎么还喜欢

……

路易十一岁那年,朴叔的离开让他彻底明白了什么是死亡,也在一年里教会了路易做人的基本方式,至少他不会再主动回下水道了。

他现在除了活着还给自己定了两个目标,找到朴叔的女儿,杀了东哥。为什么不是杀了阿蒙呢?只是他直白的认为谁动的手谁就该死。

又过了好多年,他25岁了,这一年,偷术已经炉火纯青了,他给自己找到一间有水有电的小房子,确实是小房子,厨房浴室卧室加一块将将算得上20平,已经很好了。

少年算长成了,混迹街头的岁月里练就了一身结实的肌肉,他经常出没在阿蒙的地盘,因为那里的人有钱够他偷,他还会时不时去朴叔家里送点钱,随便编了个工作的理由女人就信了。

他内心深处还是愧对于自己的发财方式的。

在夜场附近顺便他还可以确认东哥活着,没有被别的人杀死,他这些年一直在找机会对付这头肌肉怪物,这个家伙好像知道自己仇家在外,还是干了太多亏心的事情,他很少独行,而且他就住在夜场里,没有家人没有软肋,所以够狠能下死手。

路易自认为单拼自己没有把握拼过他,特别是在他亲眼看到东哥单手掐死一个酒后闹事的男人以后。

但是总能找到机会吧,路易随身带着匕首,一定会有机会一定要一刀致命!

至于朴叔失踪的女儿,路易偷的一半的钱都花在打听这件事上,九泉城不算大,除非卖出去了,如果真的卖去外面的世界了,真的没希望了。

朴叔的老婆自从女儿失踪老公惨死以后,就像老年痴呆症提前了,她长时间的出于昏昏沉沉的状态,像梦游一样会四处乱走,好的时候就很好,她甚至把自己儿子叫成女儿的都名字克萝迪娅,路易记得他遇到朴叔的那一年正好是他儿子出生。

克萝迪娅叫久了,儿子原本的名字也记不得了,他自己也习惯了,男孩被迫早熟,路易曾经偷偷给他塞过一把刀,让他藏枕头底下,这个孩子会带着它夜里出去寻找不知道又再那里游荡的母亲。

“今天收获多吗?”

路易蹲在夜场角落里抽烟,这包烟还是刚刚从一个皮条客那里摸来的,顺便熟门熟路的在夜场接待处混了一盒火柴。

他没回头,光听脚步声就知道是谁,他记忆里阿蒙15年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哦,最近好像开始蓄长发,黑直的头发已经过肩了,那张冷峻的脸好像只有看见自己时才会柔软下来。

路易已经可以站直跟他平视了,也不会再给他居高临下的机会。

他痞气十足猛嘬一口烟然后站起身面对阿蒙,十分故意的把一口二手烟直冲他面门吹过去。阿蒙虽说混迹九泉城最顶层,但是他不抽烟,这些年有意无意的路易把他的生活习惯摸透了。

换了旁人阿蒙可能会招来东哥处理了,但是他是路易。

这些年他渐渐发现这是个不受控的家伙,他从里到外透着挑衅,特别是看到东哥的眼神,阴狠的让人打怵,他一点也不怀疑东哥一定会死在他手里。

吐完烟,路易歪歪的往旁边的墙上一靠,他五官已经长开了,足够靠刷脸就能混一夜免费的温柔乡,他的发色很浅很浅就是小时候他营养不良的肤色,他头发很长有点干枯微卷,触感像他这个人一样扎手,他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和长袖卫衣,站在一身正装的阿蒙面前也并没有不自在。

“老板,你那几条狗呢?”没有人敢这么挑衅阿蒙,可是他是路易,这些年他成天在人家地盘偷东西,对方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就越发蹬鼻子上脸了,反正命就一条,我没有死于下水道细菌的感染,没有死于脊椎粉碎性骨折,那你也没那么容易处理了我。

“呵,路易,你要跟我一起吃饭吗?”阿蒙只是轻轻的扬手打散烟雾,笑了笑。

哦,对了,之所以路易能这么嚣张,还有一点,因为阿蒙喜欢他。他几年前重新出现在阿蒙的视线了,他记忆里那个有意思的小孩现在不光有意思还长成了自己的菜,没想到这个狠角色碰上个喜欢的也会宠溺,路易就是不点头,再难听的话都说过了,他也不愿意用强,只能看着他天天作怪,一天比一天妖孽。

有的时候路易会被别的女人带回家,对于阿蒙来说,这就是故意的挑衅,第二天那个女人不见了,戈壁滩那么大,下水道那么深,谁知道烂在哪里了。事实上他一直等着路易开口跟他要点什么,比如某个人的命,但是一个根烟路易都没找他要过。

“好,吃饭,我饿一天了。”说着路易大大咧咧的抢过阿蒙的手杖手指转着圈玩起来。

长年的流浪混迹的生活,让路易很会预知危险和看人眼神,阿蒙喜欢他这件事情,也是他自己看出来的。

“老板,今天什么日子?”路易发现阿蒙准备了一桌高级料理,还颇具情调的点了蜡烛,灯光调暗,“你这情调我欣赏不来,填饱肚子比较重要不是吗?”

“我就是想跟你吃顿饭。”阿蒙浅浅的叹了口气,自己一勾手指成打的美人,面前这个油盐不进的自己到牵肠挂肚了,正啃着羊排的路易抬了下眼皮,在烛火的间隙里看了阿蒙一眼,对面那个人也算得上秀色可餐,可是此刻食物比色重要,路易从小饿怕了,到了如今看见好吃的就跟完命一样。

一口羊肉怎么都嚼不碎,来来回回在嘴里折腾了好几趟,他突然想起来第一次见阿蒙他就在这个房间里,好像要进行点什么事,只不过根据他进几年的观察,他当时绝对不打算进行什么。

女人的脱衣秀是独角戏,她们乐于在阿蒙面前表现,也期待对方能垂青,可是每一次真的只是对方淋漓进行的发挥完,阿蒙就冷漠的再让对方穿好出去,撒一把小费,不喜不悲,一个头发丝都懒得碰到。

后来想想,原来对方喜欢自己这样的,不由得脑子里闪过那些女人的脸,确实自己比较出色,想起来还得意了一把。

只是单相思吧!反正路易能活下去就好了,哪还有心思管风花雪月的事,自己也不会主动去招惹他,碰上了就是碰上了。

路易一门心思吃饱喝足,又点上一根饭后烟,他发现阿蒙非常轻微的躲开咳了一下,脸有点红,然后很快又跟没事一样转过来。

路易良心发现,把烟掐了,“你说你嗓子难受怎么不早说啊!忍着咳嗽多难受啊!”

“你想怎样就怎样,小事情,而已。”阿蒙轻描淡写的说,刚刚那个举动他其实已经偷笑了,先前权当路易是个不懂事的孩子,现在看来,还是有点心的。

“我想怎样就怎样?”路易肚子饱饱,想着捉弄一下阿蒙,故意压低了眉眼暧昧的说。

温饱思**,果然没错。

阿蒙摇摇头,温柔又无奈的说:“你要是真的想怎样就好了。”

玩笑还真不好开,路易是这么想的,不过刚刚明明是自己主动挑起的,这会搞得气氛有点尴尬,吃人家嘴软,要不说点什么,闲聊

路易决定起了话题,“诶,老板,我问你,你知不知道咱九泉城边上最高的那片坡上面的房子是干什么的?”

九泉城是建在一片山脉之上的城市,城里几乎全是上坡下坡,在最边缘,挨着戈壁了,也是地势最高处有一栋突兀的建筑物,方圆五里没有人家,可是不管在九泉城的哪里都能看见它。

各种各样的传说都有,大部分都在鬼怪系列,有一天路易走夜里,那天月亮超级圆,他一扭头正好看见月亮悬在那栋建筑的正上方,周围没有其他光源,只有月光森森,那栋建筑规模不小,高墙围绕里头什么样看不出来,围墙上时常停留着上百只红嘴山鸦,乌鸦的一种个头大很多,全身漆黑只有嘴是血红的,叫起来穿透力更强。

那里好像是它们的窝,从来不往城里飞,只往戈壁的方向,那里有食物。

路易小的时候好奇过,曾经靠近过那边,那附近都是荒废的房子,还有一个几十年前很有规模的电视台,只留下一个没牙的老头养着一条看门狗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