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之地,戈壁之境,臭虫和老鼠都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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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泉城不属于任何国,不知从何时开始它就自成一国,一国一城。或许繁华过,城里的老居民会告诉你几十年前这里有多么热闹,他们的一生就是看着这座城兴起又没落。
它被四周的戈壁包围,几十年前戈壁下面发现了石油,因为这些黑黄金使这片蛮荒小城富饶得要死。什么事情都不是无休止的,一代人结束了,宝藏空了,繁华落尽,能离开的都离开了,最鼎盛的时候这个城住着好几万人,几乎所有人都仰仗那种所谓止境的资源活着。
在当时,九泉城大肆建设,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学校最好的公寓楼。
现在这个城只有5000人,城市建设还停留在几十年前,那个最好的时候。千年戈壁之外的文明跟这里隔绝,一旦跌落人要活下啊,又离不开,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发生。
为了得到公园水泥凳里几个钢筋,可以汗流浃背的抡起大锤砸上一天,没有人住的公寓只要是金属的都被拆走,就连地板下埋的水管都不客气,都疯了吧!
乱世里也分三六九等,哪怕在这种地方,久而久之九泉的秩序被强悍的掌握,底下的人都是苟延残喘。
阿蒙是九泉城所有黑暗买卖的老板,夜场,赌场,你能想到的所有黑夜勾当,他也是这个城最上流的那一批。
很多人甚至蜗居于连跟电线都没有的旧公寓里,稍微好些的只是还能有钱给自家通上用水,只要能喘息就行。
而路易却连个栖息之地都没有,他在这个城市没有床没有家,他记得今年自己25岁了,20年前这个城彻底无望了,他所在的孤儿院所有员工一夜之间逃离了荒城,那些讨人喜欢的会被优先带走,显然路易不是,他被人们假装忘记。
总要活着不是吗一开始还能躲在孤儿院里靠那些剩下的物资生活,直到拾荒者集体抡起大锤染指孤儿院,那天起路易变成了下水道里的臭虫,跟老鼠抢食。
任何物种都有逆境中求生的天赋,他无师自通的领悟到了偷盗的诀窍,一开始他并不熟练,被人暴打过无数次,他只能一次次跑回下水道,不会有人愿意再往里面追,吐口口水或者再下水道口撒泡尿就当泄恨了。
这么苟且的生活,他竟然活了下来,童话故事里善良的家庭没有出现,最多的是抢走他手里食物的流浪汉,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无力反抗,他恨得牙痒痒,他骨子里的阴狠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吧!
那年路易十岁,他在下水道迷宫里无数次听到那些嘈杂疯狂的音乐,那天他被两个成年拾荒者抢走了好不容易偷来的面包,无可避免的被揍了,他已经习惯了,疼痛感好像越来越难感受到了。
他只是太饿了,他鬼使神差的顺着音乐声在地下穿梭,那里应该有人吧,至少能偷到一口食物,如果幸运的话今天能吃饱,可以扛个三五天。
一个下水道口有五颜六色的灯光打下来,混着迷醉的音乐一起震动。他头顶的地面上人来人往,那些人们大声说话,调情,辱骂,谈着黑暗交易的价格。他不在乎这些,唯一能吸引他的是食物的味道,能在下水道那样恶臭的环境下清楚的分辨食物的味道,这是他特有的进化。
他小心翼翼的在附近摸索,找到一个人少的出口,这个城市的下水道太久没有被维护,那些出口的铁栅栏早就被撬下来换了钱,入口处堆满了垃圾,也正好能避免有人失足掉进去,路易看到尸体,他不害怕,只是觉得寒冷,他扒下了尸体的衣服,裹在了自己身上,过了几天他再次路过那具尸体,肉已经被老鼠啃完了,骨架散了,被污水流冲得到处都是,他太小了,不知道死亡是什么。
他像以前那样爬上了地面,他很瘦弱,身上遮掩的衣服软趴趴的搭在身上,他大概知道了自己的位置,这是刚刚那片纸醉金迷的环境的角落,他的出现惊动了靠着靠墙纠缠的一对男女,路易无事他们裸露的身体走开。
在外人看来,他就是个散发恶臭的小兽,头发太久没理几乎掉到了地上,他害怕人的尖叫声,所以白天从来不到地面上来,至于现在他也只是躲开人群,他的地下世界太寂静,地上的音乐声震得他耳朵疼。
他闻到陌生的香味,不管是什么,能让他肚子叫起来的味道都来自能吃的,他几乎是藏在阴影里贴着地面爬到那扇门前的。
里面有人,他第一次见到那样的世界,墙上有浮雕的墙纸,屋顶吊着金色的灯,房间明亮的如同白昼。那些奢华是他形容不出来的东西,他的目光很快被屋里的大桌子吸引了,满桌的食物,冒着热气的肉,叫不出名字的水果,打翻的玫瑰,花瓣落了一地。
有个男人侧身站在桌边,桌上横成这一个女人的上半身,女人开始脱下自己的衣服,男人居高临下安静的看着。
很快女人无意识的一个侧目,原本陶醉的脸突然变得狰狞,她看到了门口的臭虫,因为食物的诱惑,他忘了隐藏。
男人随着女人的尖叫声看了过来,他不像别人那样,他只不过很惊讶,他不耐烦的打发走了尖叫的女人,然后朝路易走来。
他还是那样居高临下,以至于路易必须把脖子仰到极限才能看到他。
路易往后躲了两步,不知道是担心对方被自己吓到还是怕挨揍,自己刚刚好像破坏正在进行的某件事情。
虽然,他实在不能理解,那个女人让对方看着自己脱衣服有什么好高兴的,比他吃一顿饱饭还兴奋。
男人身后又出现两个男人,路易听到他们管第一个男人叫“老板”,来者气势汹汹,路易已经预感到自己又要挨揍了,他条件反射一般已经转动脚尖了。
事情是意料之外的,那个男人的声音突然响起,“你要不要吃饭”
路易很久没有用人类的声音了,他就连挨揍时都是咬牙切齿忍着不叫,满口的血自己咽下去。
“老板,这小臭虫我马上处理掉。”后面捏着拳头的人急于表现。
路易长大以后就没明白了,这样所谓的处理,就是飘进下水道的尸体。
“把他给我收拾干净点。”然后他问了第二次,“你要不要吃饭”
语气冰凉凉的也是路易这几年听到最和颜悦色的声音了。
路易用了他很久没有使用过的声带,干哑的说:“我要。”
“唔,给你。”
对方挑了挑眉,他意外是这个孩子的声音没有一点童音,像是他身体里住着苍老的灵魂,他几乎皮包骨头,杂草一样的头发,整张脸凹陷下去,使两只眼睛看上去异常的大,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他好像有点高兴,扯了扯嘴角转身离去。
路易面前留下两个魁梧的壮汉,他有点紧张,对方好像刚刚答应给自己吃的,人离开了是不是就不做数了。
不过好在壮汉接收了命令,也不敢忤逆,路易实在太难闻了,壮汉野蛮的找了根棍子将他驱赶到浴室,他惦记着自己的食物。
“我要吃饭!”他执拗的躲开棍子要往外冲。
壮汉不耐烦的往他肩膀砸了一棒,“你把自己洗干净,才能吃!弄脏了老板的地板有你好受的!”
他确定了自己真的能吃饱,也就顺从的走到正在放水的浴缸里。
他记得小时候在孤儿院护士会把自己泡在装满热水是塑料盆里,往自己身上擦香香的泡沫,这叫洗澡,他想起来了。这种被温热包围的感觉,他久违的放松了,只不过他看上去好像是懵了。
“喂!你等着!”壮汉用威胁性的语气说:“我回来之前,你就在水里待着!”
他讨厌这个人,跟讨厌那些抢他食物的流浪汉没有区别。
他根据幼儿的记忆找到香香泡沫的本体,肥皂。
壮汉再回来的时候发现他整块肥皂都化在了浴缸里,丢开手里的东西,一气之下又举起了棍子。
“诶,别打了,我看老板挺喜欢这个小孩的,回头打坏了,我们遭殃。”另一人抬手抓住了对方的手腕,“东哥,你出去歇着吧,这小子我来收拾。”
这个被称为东哥的人余火难消的大力丢开棍子摔门出去了。
路易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不怕挨打,他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