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茗的房子买在市内,跟顾子航的公寓只隔了三条街,但奇怪的是,这俩冤家,八年愣是一面都没碰到过。
其实也好理解,陈茗是个工作狂,一年有两百天都睡在办公室,剩下一百来天就往各个地方跑。
似乎没有能够称之为家的地方。
那栋房子闲置了很久了,要不是有钟点工,房子能落满十层灰。
这次回来,他便不想走了。
身后跟了个眼神乱飘的小孩,他得好好把人看紧了。
媳妇儿领进门,吃住靠个人。
陈茗把拖鞋递给他,玩笑道:“要不你别干了,我包养你吧。”
秦思远弯腰换鞋,回忆了一下刚刚看见的几样古董和厚朴的装修风格,觉得这人真是老了。
穿好鞋起身,他睨了他一眼,问:“好啊,工资日结。”
“啊?”
陈茗脑袋发懵,撑着鞋柜的手滑了一下,差点站不稳。
秦思远没再逗他,静静地杵在门口,就等他什么时候反应过来给自己让开路。
须臾,秦思远的手机响了起来,陈茗还在思考那句熟悉的台词,秦思远锁住他的脖子,一边摸手机,一边把他往屋里拖。
陈茗象征性地挣扎两下,反手去摸他精瘦的腰,差点点就满足了。
这个病来得快去得也快,至少他身上的肌肉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不过陈茗还是不敢耽搁他吃饭的时间,即便才下午五点,他也得开始准备晚餐了。
还在医院的时候,他就吩咐了钟点工给他买点菜放冰箱了,也省得他再去超市跑一趟了。
所以他把秦思远拐带回来是早有预谋的。
打电话来的是邵雪阳,他也就放心地让他们俩说话了,自己颠颠地往厨房里钻,势必要让秦思远尝到他堪比酒店大厨的手艺。
头疼地应付完邵雪阳的喋喋不休,秦思远倚着沙发阖上眼。
陈茗把饭菜都端上桌,叫醒熟睡的秦思远,调侃道:“你是睡美人吗?睡一天了。”
对于他时常的嘴贫,秦思远不予置评,不搭话的话,过一会儿他自己就消停了。
吃饭时,秦思远在他碗里堆了一座小山,催促他多吃点。
看着陈茗亮晶晶的眼神,秦思远面无表情地夸赞一句:“哇,好吃。”
陈茗汗:“你还没吃呢。”
“哦。”秦思远低头 ,随便夹了一筷子菜塞嘴里。
嚼完,他抬头,不带感情地夸:“超好吃。”
好不好吃他不知道,吃到嘴里都是一个味道,但看陈茗的样子,好像很在乎的样子,就稍微满足一下他吧。
陈茗一脑门黑线,戳戳碗里的饭,问他:“是不是我做什么你都觉得好吃?”
秦思远肯定点头,不然呢?不是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吗?
这时候,陈茗也发现了问题,秦思远感情缺乏得有点严重,除了暴躁就是冰冷,人格都不完整了。
他还是怀念以前那个会笑会闹的小孩。
既然是他亲手把他弄丢的,就由他亲手找回来吧。
晚饭时间结束,陈茗提出带他出去走走,熟悉一下这周围的路。
秦思远放下二郎腿,问:“你不去接我吗?”以前不论多晚他都会等在教室门口的。
陈茗微愣,想不到他会有这个要求,强势了不少啊。
没立马得到回答,秦思远似有不爽,抖腿频率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