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除了自身的才华之外,还需要一定的气运,所以在网文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在码字时要在电脑的西北角点上一根蜡烛,什么时候蜡烛灭了,什么时候关电脑,不管有没有写完。
江城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根蜡烛,拿起打火机点燃,然后打开电脑,电脑这次启动的速度比平常快了三秒。
他点开网页,打开作家后台,对着键盘猛敲三个字,再回头看了一眼蜡烛!
蜡烛已经居然燃烧了四分之三!
时间已经不多了,江城抓紧时间,然后在键盘上猛烈的敲下八个字!
届时,蜡烛已经熄灭!
“看来今天的气运已经用尽。”江城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然后及其不情愿的关了电脑。
不是江城不想更新,而是特么的运气他不允许呀!
江城打开抽屉,里面的蜡烛已经没有了,他现在又要给厂家打电话,订购一匹特制的蜡烛。
“喂,蜡烛厂吗?1厘米的蜡烛再给我来一箱?
“等等,别订!”
大门处传来一阵女声。
一个女人扛着一根一米多长的蜡烛,走了过来,这个女人就是江城的责编,她的名字叫洛洛。
“以后你就用这个蜡烛吧!”
江城看了一眼,回应:“你那个不行!你知道为什么别的作家都写的那么水吗?因为他们用的就是这种蜡烛?”
“你他娘不就想偷懒吗?别以为我不知道!”
“什么我想偷懒,我的蜡烛虽然短了点,但是你知不知道浓缩的都是精华,精华懂不懂!”
听到这话,洛洛真的想一巴掌甩江城的脸上。
见过不要脸的,但是没见过他这样不要脸的。
如果不要脸可以当饭吃的话,他可以养活十三亿人。
“唉……”洛洛叹了一口气,她随意的坐在椅子上,拿出茶杯,喝了一口。
“去玩玩,寻找寻灵感吧,我最近发现几个不错的景点。”
江城点了点头,也没拒绝。
洛洛准备去一个叫中条山的地方去登山,从这里到中条山的话大概需要十个小时,她还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开车去,明天就准备出发。
总共大概七个人,两个车,明天十二点在店门前集合。
第二天……
洛洛带了两个女孩过来,应该是洛洛的朋友。
另一个车上,玫瑰是司机,旁边叶云在无聊的吹着风,玫瑰的车上还有一个女孩。
玫瑰的理想是当一个小说作家,而洛洛是网络小说责编,他们之间相互认识,约好了一起去中条山登山,玫瑰后面还拉着一个朋友。
她是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是江城的读者,她非常崇拜江城,手里还抱着江城的书,这本书她在很久以前就买了,但是这本书大结局没看。
她害怕读完大结局之后,自己将会永远的失去这本书。
对这本书的爱,她已经达到了疯狂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