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历1971年,英国萨福克郡,尹普斯维奇。
盛夏夜晚,连续几日的坏天气终于在今天达到了顶点,雷电接踵,豪雨倾缸。
往日就算是午夜也还人来人往的小码头,此时别说人影,连平时在码头边上,经年常停的船只也由于不断高涨的汛潮被各自的主人们移到了别处。
这时唯一孤零零的便是港口最上坡那座古老破旧的灯塔了,最高处的汽灯在这雷雨交叠的黑幕下不断变换着方向,依然顽强的跟这让人倍感可怖的黑暗做着不懈的斗争。
灯塔阁楼里只有一个看起来和这破旧的灯塔一样垂朽的老头,他蜷睡在一把沾满油渍和脏东西的破椅子上,发出隆隆的鼾声,而脚下横七竖的歪着一地酒瓶。
托酒精的福,雨夜大作的雷声并没有影响到老头的美梦。
而同样,那从远处不断靠近这边码头的两辆正疾驰过来的货车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如果守夜老头这个时候能清醒过来的话一定会对来此的这两辆车感到吃惊,因为这两辆货车他这段时间去城镇里采购的时候可没少见。
货车外壳上那夸张色彩的最中央歪歪扭扭的喷绘着几个大字——
法勒莫马戏团。
哐当!
穿梭在雨幕里最前方的那辆货车,面对码头外停放的禁止通行的牌子选择了毫不犹豫的撞过去,一瞬间,两者相互碰撞时产生的噪音在这不断砸着雨滴的港口中有些刺耳起来。
“见鬼!这两个该死的蠢货!”
两辆车进入码头,正刚刚停好,后面那辆货车从副驾驶上就跳下来一个略矮的秃顶男人。
他手里拎着鞭子,一边嘴里骂骂咧咧的,一边鼻子呼着粗气,大步朝前面的那辆货车走去。
秃顶男人一把拉开车门,将坐在上面的一胖一瘦两个男人先后拽了出来,统统踹倒在地后,挥动手里的鞭子,动作熟练的抽打了起来。
“两个脑子里塞满猪屎的蠢驴!如果刚刚被人发现,影响了一会的事情,我现在就抽死你们!”
他太阳穴上的青筋凸起,眼睛充血,连续抽了十几鞭子后还是没有停下,反而手上的力气不由加重了许多。
躺在地上的两个男人不断哀嚎着,身上没一会儿就被皮鞭抽出几道口子,血液混合着不断砸下的雨水把粗劣的衣服弄的更加难看。
这时,后面那辆货车的后车厢里传来了一阵嬉笑声,秃头男人听到后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暴躁的抹了下头上的雨水,走了过去。
他打开车厢门,手中的鞭子一抖,皮鞭打在铁皮车厢里,骇人的声音让车厢里的气氛一窒,秃头男人这才脑满意的点了点头,复而又满脸凶恶。
“两个小畜生,你们两要是敢再吵的话,我就直接把你们两个扔进海里,反正就是两个只会吃饭又不会赚钱的贱东西!”
车厢里是三个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的男孩,坐在最右边的那两个听到男人的喝骂,刚刚还在嬉笑的两人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瑟瑟发抖着,惊恐的看着秃头男人。
而坐在他们对面,另一个红色头发的男孩就好多了,虽然脸上表情有些僵硬,但还是勉力挤出一个笑容。
“弗兰克先生,我保证我们不会再给您添麻烦,您放心好了。”
红发男孩的话让秃头男人面色稍缓,他点点头,略微犹豫了一下,冲红发男孩说道:“戴恩,一会儿如果人不够的话就带他们下来帮忙。”
叫做戴恩的红发男孩点点头,微笑着答应了下。
秃头弗兰克见状,伸手摸了摸戴恩的一头红毛,以示赞许,随后恶狠狠的扫了右侧两个小孩几眼,深吸口气,提着鞭子又向前边的两个男人走去,哀嚎声再度响了起来。
不过这次没一会便停了下来,接着就是一阵哐哐的搬箱子的声音,不时还伴随着几声那个叫弗兰克的秃头男人的怒骂声。
“哼!”
就在戴恩正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时,突然间,车内刚刚被秃头男人咒骂过,那两个没有自己帅气的孩子都用一种嫉恨的目光看着他,其中看起来更丑的一个还不满的重重哼了一声。
我他妈……
戴恩内心有些无语,刚刚自己明明是出声帮他们逃了一顿鞭子,没想到这两个小赤佬居然不领情,还冲自己叫嚣起来。
戴恩转头似笑非笑的看着向自己暴漏出深深敌意的两个小鬼,两个人的立刻有些闪躲,低头避开了戴恩的目光,不敢抬头。
毕竟,自两个月前马戏团的那次意外失火后,对面这个差点被火熏死的红毛,醒过来后像变了个人一样,不仅不再像以前一样懦弱,任人欺负,还凭借着一张过人的嘴,成了自失火以来,规模和人员大减的马戏团里最挣钱的人。
秃头班主对这个家伙开始格外爱护,谁也不敢得罪。
戴恩见到他们这样,顿时没了兴致,摇摇头,透过货车缝隙看向外面,听着隆隆的雷雨声,表面平静,内心骂娘。
李岱恩,作为一个二十才露尖尖角,兢兢业业的上班族,下班后不辞辛苦的网店店主,一有空闲就疯狂写稿的三流编剧,终于在一天下了班,写完稿子,正要把昨天客户交代过,刚设计完的几批定稿送去合作作坊时的途中,成功累晕了。
没成想一觉醒来自己变成了个刚发过烧,浑身虚弱的红毛英国小鬼,仓促间还没感叹一下人生,迷迷糊糊的自己就被一个秃头男拿着鞭子赶到台上表演。
机缘巧合下,凭着前世失眠时听的那些脱口秀和相声段子一炮而红,还没来得及把说学逗唱这四门手艺在这异国他乡遍地开花,发扬光大,开个戴云社什么的。就被秃头班主带着,一路急匆匆的赶来这个穷乡僻壤,说是干完一单货物交易,就能得到资金重新将马戏团恢复昔日的荣光。
说是货物交易,其实脑子一向好用的戴恩早就明白了这秃头佬要干什么。
走私。
在附近的镇子上老老实实呆了段时间后,今天白天班主那家伙特意给守夜老头送了几瓶劣质朗姆酒,这混蛋终于就在这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开车把“两世清白”的戴恩带向了犯罪的边缘。
……
“我真是太难了……”
再过几个小时就要以十岁之齢成为走私界新秀的戴恩叹了口气,本想着等自己略大一些,就逃出这个鬼地方,利用自己对未来的了解,好好搞事情的他没想到命运这碧池居然对自己如此刻薄。
想到这里的戴恩,越发愤愤然,突然用手狠狠拍了一下身旁放着的箱子,闹出来的动静把对面的两小子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