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零年八月。越南。骄阳似火。广南滨江南部。我此时正爬在一个烂泥塘里,泥塘里有两具南越军人的尸体。尸体已经开始腐烂,还隐隐能看到白花花的蛆虫在翻来翻去的享受美味。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尸臭味。这尸体应该是三天前北越游击队员留下的。只是我和他们被美国人和南越军人打散了。周围尺把高的野草和灌木丛很好的掩护了我。手中M14的枪口对着前方八十米左右的一处小山坡上,那个该死的美国佬,就藏在小山坡上的一处灌木丛中。
整整七个多小时了,从早上八点左右相互对峙到下午三点二十分。我轻轻的掏出怀表,看了一下。那个狗日的美国佬。追杀了老子整整三天,不过,那个美国佬确实了得。单兵作战,算得上大师级的人物。
三天前,在滨江的一次偷袭战中。这个美国佬看中了我。三天来。美国佬开了十二次枪。我还击九次。我记得太清楚了,这个狗日的美国佬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绝不开枪。三天里都是在追逐和对峙中度过。在爬在这个烂泥塘之前开了一次火,我记得好像击中了他。不过,他的反击更加猛烈。我的左膀子被M14的子弹带下一小块皮肉。烂泥塘里充满了血腥味。蚂蟥已经爬我的身上,不知饱餐了几顿。又痒又痛的感觉遍布全身。越南。这个烂国家,都他妈的全是烂人。噢……还有那个狗日的美国佬。
卡恩,四十五岁。美国人。美国丛林作战专家。中校。参加过二战和韩战,身经百战。实战经验丰富。从越战爆发后,在这个丛林密布的国家。战争成就了一个真正丛林作战专家。
自从前天遇见这个可恶的北越越共。他就知道遇到对手了。只是,对手太年轻了。二十五六岁左右。这么年轻的对手,太可怕了。那得参加多少战争,和怎样残酷的经历。才能有这样反应速度和敏捷的身手。隐蔽在灌木丛中,枪口对着前下方的一个烂泥塘。感觉到双眼有些沉重,卡恩知道自己快完蛋了。那个可恶的越共在早上交火的时候,击中了自己的胸部。虽然没有击中心脏,但是在这种高度对峙的条件下也是致命的。除了枪和身上的弹药外,他扔掉了一切属于认为羁绊的东西。对手太强大了。多余的东西对于他来说那是致命的,包括一个医用急救小包。当然除裤兕里的那一大把美钞,那是他打赌赢来的。都还没有来得及拿去好好的享受。就遇到这个可恶的越共。这几天来,这个越共的反击有好几次都差点击中自己。伤口是用泥土堵住的。一定要干掉这个越共,因为他太可怕了。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美国大兵死在这个越共的手里。卡恩一想到这里,浑身又有了一点力量。
聚精会神的盯着前下方的那个烂泥塘。烂泥塘只能隐隐的看到两具尸体。目标隐蔽得很好,无从下手。在没有受伤之前,卡恩绝对敢开第一枪。只是现在伤口虽然用泥土堵住了,血液的流失虽然慢一点。卡恩相信自己再也撑不到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那个越共不开枪,自己也会死。
我突然觉得身上有点冷,晓得自己的血有点流失过多了。这些该死的蚂蟥。该死的美国佬。我一向对自己的枪法很自信,仔细回想了一下。美国佬的猛烈反击有点不正常,还有在反击前侧翻时。动作声有点大。想到这里,我确定,美国佬受伤了。既使不是重伤,老子死也要耗死他狗日的。只是身上的玛璜太可恶了。
仔细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当我看到左边泥塘边上离我有七八十公分远的一棵两尺来高的小树时。我有了一种想法。尽管有些不牢靠,我还是决定一试。轻轻的拖着左脚,慢慢的移到小树下。双手握紧了M14,弹匣里还有三发子弹。上一次开火打了十多发子弹。瞄准了那丛灌木。用脚猛的蹬了那棵小树。瞬间收回左脚。“哒哒哒……哒哒哒”枪声响了,灌丛里我看到了枪口喷出的火焰。“哒哒哒……”我手中的枪响了。“嘣”我听到了子弹钻进了钢盔时的响声。美国佬太牛逼了。翻滚射击。有一发子弹是贴着我的脸皮飞过去的,我甚至闻到了烤肉的香味。
我也不是泥捏的,尽管他如此牛逼。还是有一发子弹击中了他的头部。
卡恩在寻找目标。动了,一棵半米高左右的小树动了。以小树为中心,火力覆盖左右一米。加上翻滚射击。这是唯一的机会。手中的枪响了。越共的枪也响了,不过他在小树左边的一米不到。看来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随着“嘣”的一声。卡恩看到自己的妈妈张怀抱等着他。
我爬出那个令人作呕的烂泥塘。走到击毙美国人的那个地方。子弹自头顶而下,直入脑内。钢盔上留下了指拇粗的一个洞。M14就是牛逼,火力猛穿透力强。我翻过尸体,看到了胸部的那个枪伤。血和泥土把胸部染红了一大片。他妈的,这美国佬用泥土堵住了伤口。居然还挺了那么久。简直就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