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明明是自己未婚妻的说(1 / 2)这个魔女圈养我首页

龙文想了很久……

没错,他决定当一个图书管理员!

首先,龙文觉得自己虽然被圈养……啊呸!

自己虽然被包养了,但是,自己好歹也是一条虚空大巨龙啊,现在自己除了只会飞……只会喷几口蓝色的龙息外,什么都不会……这也太丢人了……

而自己去图书馆就不一样了。

看了看原宿主的日记,龙文知道了尼尔城大学图书馆(也称尼尔城图书馆)是魔界最大的图书馆!

里面的书籍种类从各种魔法术法的详细记载到《母猪的产后护理》再到《魅魔的自我修养》。

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而在下午去过了尼尔城大学图书馆,龙文在一本近代世界史中也了解到了这个世界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性。

千年前的大战之后,各方签订休战协议,世界开始趋于和平,这个异世界对于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开始极其的重视。尤其是经历了千年,现在异世界的知识产权法已经基本成熟。

首先,世界联盟所有的国家种族都要加入“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就连一向中立的法师塔都加入了进来。

所以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有了极大的后盾。

再者,经过了千年来知识产权的精神教育,很多人都明白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而《知识产权保护法》是每个国家基础教育的必修科目。

最后,《知识产权保护法》也给这个世界许多创造人才带来了许多的好处,良性循环,这些创造者有了更好的条件去支持保护知识产权法。

而且《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实行让所有的这个世界快速发展着。

在这个趋近于大融合的异世界,不再是想以前那样,生怕对方知道了你的秘密武器绝活之类的。

相反的,只要某个法师一开发了什么新的法术,他们恨不得第一时间发表,让全世界都知道。

因为如果你要学习这个法师的法术的话,需要缴纳一笔费用,要不然你没有许可证的话,如果在外面随便释放被人发现了,除了罚款外,也是要吃牢饭的……

而且这个法术每一次的刊登也要交付给作者一部分的稿费。

所以这都是钱啊!

不仅是法师,现在各行各业也是如此。

听说一个兽人种国度一位女仆发表的一篇《论兽耳女仆如何更好的用番茄酱画爱心》就受到了各国报纸的刊登。

而一位国王发表的《论如何与后宫处理好关系》则被各国的女子谩骂……

但是,这也阻止不了人家因为这篇文章多了好多私房钱。

龙文对这些兴趣不是那么大,龙文只是想多学几门法术,然后去这个世界逛逛的时候多一些保障。

毕竟虽然这个世界很安全了,但是也有一些“反融合”的激进分子一直搞事情。

这种人无论是魔界还是其他国度都有。

再加上自己还是全身都是宝的虚空大巨龙,现在自己虽然以蓝龙的身份掩饰自己,但万一被发现了,那自己不就莫得了?

本龙可是全村唯一的希望了啊……

可问题是自己怎么传宗接代,把自己这一族发扬光大呢?毕竟自己虽然走了未婚妻,可是她又不喜欢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