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 字帖(1 / 2)天之大何以为家首页

夏天,躁动的季节。

马亮坐在小卖铺门口舔着老冰棍儿,轩轩抱着手机浴血杀敌。

对于一个这样年岁的小孩来说,手机实在是太易上手且太令人着迷了,尤其是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

轩轩也不用去上学,终日就抱着手机坐在小卖铺或者手机店里,连充电插头都不带拔的,励志成为最强网者。

瞥了他一眼,马亮又看了看挂在店里的钟,唆完最后一口冰棍,咬着杆儿起了身。

轩轩神色兴奋,显然是在峡谷里杀红了眼,正在兴头之上,根本没注意那一直大手愈来愈近,然后夺走了他的掌上明珠。

“给我!”小孩神色很是焦急,我刚准备上高地你怎么就拿走了!伸手就欲去抢,却不料马亮压根不给他这个机会,一翻手就把手机给收了起来,放进了口袋。

进了口袋那就没有再被拿出去的道理,从来都是马亮翻别人口袋,还没谁翻过他的口袋。

轩轩满脸的不甘和怨气:“干什么呀。”

“你不能玩了,你玩很久了。”抬头望了望钟,马亮很严肃的说着:“卖手机的老板说了,一天只准你玩两个小时。”

“他什么时候说的啊?我怎么不知道。”

“以后每天上午给你玩一个小时,下午再给你玩一个小时。”马亮像是压根没听到他的反驳一样,自顾自的定下了规矩。

“那你先让我打完这局。”小孩嚷嚷着,显然是对哥哥的霸权主义不太满意。

“不行。”马亮很干脆的拒绝了。

“就一会会。”轩轩扯着哥哥的衣角不断摆着,撒泼打滚无所不用其极。

然而马亮却无动于衷,说了不行就是不行,绝不跟你讨价还价:“刚才说了到三点,就到三点。”

社会你亮哥,人狠话不多。

轩轩只好把眼神投到了小店老板身上,最近经常蹭他家的wifi,也算是有点感情。

“小孩子是要少玩些游戏,对眼睛不好。”老板像是没看到他的求救信号似的,笑眯眯的说着。

他还是挺欣赏马亮的,从最近一段时间的观察来看。

虽然他听说过一些风言风语,什么马亮爱偷东西啦...还把赃物给轩轩让小孩子帮他销赃啦......

诸如此类的流言。

小店老板并不觉得这些是谣言,至少不全都是,毕竟空穴不来风,而且马亮确实是做了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