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亮回来后,便一直在发呆。
他来到这一块也有段时间了,跟周边居民们彼此间也互相了解了一些。或许是因为这里是城中村的缘故,民风较其他的地方显得更为淳朴,有不少人也知道马亮的钱来路不正,但看在他可怜的份上也没有太过追究。
他有些不忍心再继续下手祸祸这些老实人了,尤其是在刚才跟小店老板的交流过后,马亮觉得有些无颜面对他们。
可是生活还要继续,目前以他的情况难以找到工作,也很难被大众接洽,马亮也不想去寻求民警的帮助,如果不偷,他找不到第二个能养活自己的办法,单靠每天乞讨得来的钱,他连包子都不一定能够顿顿吃上。
更何况,他现在还要在这再待一百天,对于一个长期流窜作案的惯犯来说,在一个地方逗留这么久已经是个不短的时间了。
就算不是为了自己,还有一个轩轩在那躺着呢,马亮必须要为二人接下来的生活好好做个规划。
至少短时间内,周边一块是绝不能再作案了,下不去手是一回事,自己还要在这再呆三个多月,倘若激起民愤,那可能就不止在这待一百天这么简单了。
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城市地图铺在地上,这是马亮初来这里时弄到的,他的视线在街道楼宇之间掠过,最终停留在了一个地方——电脑城。
或许,这是个不错的地方。
在马亮看来,只要跟电子、电脑科技之类的挂钩,就挺值钱。
再三确定路线,马亮在天黑后出发了。
相比城中村的冷清与黑暗,市区内则是灯火通明,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下人来人往,对于年轻的上班族来说,夜晚,才是他们的主场。
马亮尽量让自己远离人群和喧嚣,行走在黑暗中,本就不起眼的他与这个繁华的城市显得格格不入,比起路人们的华衣锦服,他的一身破布条显得十分突兀。
然而他的存在感太低了,以至于根本没有人去注意他,他就这样穿梭在大街小巷之中,直奔他的目的地。
马亮很少去电脑城这种地方,因为他买不起这里面的任何一件东西,也很少将心思打在这类贵重物品身上,与其他同行比起来,他确实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小毛贼,甚至可能他连和他们做同行的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