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草原成了一片杀戮的战场,野兽因伤痛而惨嚎,因惊慌而呼号,重重场景在这里如同一场人间的盛剧,在光明照耀着的大地上歇斯底里地上演。
陈宇的部落个个人高马大,他们经过半个多月的拼杀已经成为了训练有素的勇士,而他们的头领便是大将大哈——那个曾经被陈宇用石枪打得落花流水,被鱼刺吓得跪地求饶叫不要不要的肌肉男。
大哈身体矫健,四肢强有力,蛇牙长矛在他手中如同一杆神枪,步伐跳动间便刺入了一头野兽的脖颈之间,抽出去后任其鲜血喷薄也岿然不惧。
原始人们包括这位未来的将军,他们在最开始都不明白什么是血,他们只知道自己要做的就是让这东西从猎物的身体里流出来。
曾经他们一通乱戳,但在陈宇的指导下他们将攻击的目标移向脖子,他们渐渐地知道了伤了那里血液会流得更多,猎物会更快的倒下。
当然他们也明白,自己的身体也会流出这个东西,失去太多也会没有命。
野兽会疼会害怕,他们也会。
可什么又是恐惧呢?按照“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这种说法来,未开化的他们最开始是不畏惧死亡和疼痛的,而是从最初因某种意外产生的本能感觉,随着这种感觉渐渐传开,最后便形成了对未知事物的固定“本能”。
人们在最初遇见野兽会恐惧,因为它们不仅会动,还会嚎叫,最主要的是长得不像人。
不过渐渐地因为手中有武器可以抗衡之后,这种恐惧也便减少了。
如今,他们不仅降低了对猎物的畏惧,而且还能英勇战斗,将猎物逼向绝路,这就是人类在自然环境中一步步的成长。
双方部落勇士参与围杀,陈宇部落勇士的战力是醒目的,在这片似猎场的战场,他们人少,却占据了主导地位。
话说大哈在英勇拼杀时身形敏捷,他的拼杀看得同族人热血沸腾,矮人们目瞪口呆。腰间那身份的象征——獠牙利剑一个劲儿的晃动,却一直没有用过,因为太短而并不适合远距离刺杀。
矮人身材矮小,虽说个个也都十分英勇,可是在身高的气势上与陈宇部落相比就弱了一大截,身高劣势使他们无法更好的猎杀,并且力量也是一个缺陷。
唉,这就是矮子的悲哀啊,原始社会打猎不方便,现代社会泡妞也不方便……
当然,不方便的不只是泡妞……
不过矮归矮,矮人的团结可谓是一个亮点,这或许是他们唯一能比得上陈宇部落的地方了。
矮人脚步踩得飞快,一下子就是十几个人将一头猎物围困住,每个人都提着石枪和磨尖的木棒,一个个大眼锐利,呼和沉沉,气势非凡。
说来那些磨尖的木棒确实能比得上绑缚有尖锐石头的木棒,甚至说来还要更胜之,但是不足的一点就是要将木棒磨尖实在是太耗费时间了,要陈宇这么干那简直是要他的命。
十分精干的矮人们绕着猎物转圈,这头猎物肯定是吓傻了,它自顾自的在原地打转,对矮人充满了畏惧,不敢突围出去。
终于,在它歪着脖子要换个方向转动的时候,一个矮人终于发起了进攻!
目标十分明确,出手快如闪电,袭杀目标极其明确,直接用尖棒戳中了它的……
屁股……
“……”
这目标还真特么的明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