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他打算,如果是避光,自己就安全了,如果是趋光,就把手电扔出去,爱上哪儿上哪儿,别在我身上搞聚餐就可以。
但他思考问题还是不够全面,那就是这群看上去慢腾腾的小虫子,快起来能有多快。当他打开手电的一瞬间,一群黑点“呼啦”一下子就涌了过来,速度快得让他想起黑人博尔特。在这之后他自己都完全不记得当时做了什么,只知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缩在外套里安然无恙,而手电筒再也没找到就是了。
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找手电,为了能让自己看清,他几乎是跪在地上,像打扫卫生抹地一样,一寸一寸地摸索。因为他不确定,是不是所有的怪物都把着自己吊起来休眠去了,他也不敢走太远。他也不记得把地都摸了几遍,手上甚至麻木到没有痛觉,只有液体流过的痒酥酥的感觉。然而功夫到底还是会负了有心人的,他什么都摸到。
他仿佛再一次失明,有一次他摸到了一根柱子,立刻就意识到了不对,就地一个打滚,回头看见一双小眼睛闪着饥饿的光在自己眼前无限放大。
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情况下,他不敢轻举妄动,更不敢盲目顺着亮光走,万一到地方一看,发现是某个原始生物的眼睛,那就很可怕了。如果就停在原地,又不能和其他人取得联系,等他们找到自己的时候,没准骨头都黄了。
几天过去,他能感受到胃酸侵蚀着粘膜的炽热的痛感。人在滴水未进的情况下能活六七天就算奇迹了吧,这已经是第几天了?没有手表,没有日升月落,没有一切可以用于计时的东西。
再这么下去就是等死。他比谁都清楚。甚至连自己的死法都无从选择。这是他来这里之前没有考虑过的。之前一次一次的有惊无险,一次一次的劫后余生,他自己都好奇,自己是个什么命格。他去街头找算命大爷,对方拉着他的手说,你这一世可有贵人相助,方能化险为夷。
最后的贵人,应该就是指黎少吧。
可你不知道,我现在无论怎样都是死路一条。常羡苦笑道,真是让你失望了黎少,你就不该救我的。你说的没错,我根本没有在这里活下去的能力。该活下去的人是你。
到了这一步,他已经把死活看得很淡。他觉得自己很好笑,早知道自己会在这个时候放弃,刚才为什么要跑,是最后饿死渴死,还是被吃掉,难道有什么区别吗。
没有区别。他仰面躺下,不甘就是了。当了这么多年的食物链终端,最后竟然葬身这些低等动物之腹。他不甘心。这也许就是他作为一个人类最后的骄傲与尊严了吧。
不知道是在笑自己的傻,还是想起了这几十年里什么开心的事儿,黑暗中他嘴角上扬,弯出一个弧度。只是笑着笑着,泪水就不受控制地顺着眼角往下淌。
就这么结束了,就这么结束了,也挺好。他在黑暗之中喃喃道。黎少给他那包压缩饼干在他一口也没动,只是贴身放在大衣里侧的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