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只用豆腐脑,最后变成大傻子。
天赐听后,撇撇嘴,大声分辨:“你们才没爹没娘,我爹娘就是豆翁豆婆。”
不过石大虫们并不理他,一起回头朝他做个鬼脸,嘲笑他一番后,唱着儿歌,大摇大摆地走开。
天赐见他们渐渐走远,才游上岸,有些闷闷不乐。每次石大虫几个说他没爹没娘,他就不高兴,搞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这么说,明明豆翁豆婆就是他爹娘。
他垂头丧气地去找衣服,可是衣服挂在树枝上,他跳着够了几次,还是够不着,只得光着身子爬上树,慢慢爬向树枝,才取下了衣服。只是身上皮肤蹭满了树皮上的肮脏东西,很不舒服,只得下河又冲了一下身体。
走上岸穿衣服,却见刚才挡着路的老乞丐坐在岸边看着他,盯着他肚脐下方看。
天赐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快步走过去捡起自己衣服穿上,准备回家。
老乞丐拦住他,问道:“小朋友,你肚脐下方那个印记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吗?”原来他刚才看的是印记。
天赐掀起衣服,看看肚脐下方那个印记,回道:“是啊,怎么了,很奇怪吗?”
老乞丐若有所思地摇摇头,说:“没什么,我就是随口问问。”
天赐疑惑地看看老乞丐,不知道他为何这么问,见他不说,便转身往家走去。
背后传来老乞丐的叹息声,“这是个苦命的孩子。”貌似在说天赐。
这个印记太大了,把天赐半个小腹占满了,光着身子的时候,又丑又刺眼。他每次洗澡时,见着这块印记,就非常嫌弃。
豆翁、豆婆在回风里摆豆腐摊,此刻天色渐晚,想必正忙着迎接傍晚收工回家的客人,天赐背着书包向回风里走去。
回风里附近住的是生活在雁湖城边缘的平民,这条街可以说附近居民生活的中心,形成了一条商业街。街口是一个酒馆,与酒馆相对的是一个茶馆。往里走则有布店、药铺、土货店,夹杂着一些小门面。再往回风里的深处走,则有一个集市,每到逢九的赶集日,这里就会有附近的乡民进城聚集到这里,出售自己收获的粮食、土货等,顺路买些城里的好东西回家。
傍晚的回风里虽然比不上赶集的日子,但还算是热闹的,去城里谋生的人们陆陆续续回到家中,人气兴旺程度瞬间上升。
单身的壮汉,不想做饭的话,则在街口的回风酒馆,叫上一斤酒,切上一斤香辣牛肉,以及一个小菜,自斟自饮,喝醉了可以回家倒头便睡。不想回家,则可以到斜对面的清风茶馆点上一壶茶,一碟花生米,边喝茶边听余念先生说书,醒酒的同时,也把寂寞的上半夜打发掉。
有家室的男人,劳累了一天后回到回风里,则会顺路到回风酒馆旁的王氏烧酒沽上半斤酒,然后走到豆翁豆婆的豆腐摊打包一些豆腐干,带回家做下酒菜。
这个时候的回风里,夹杂着各种声音,酒馆里的猜拳声,茶馆里余念先生纸扇拍桌子的声音,巷子里小孩玩笑的声音,还有男人打女人爆发出的嚎叫声,俨然一曲生活大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