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巴贝奇,现在,是一个机器人。
也不能算是正统的机械人,大概跟那些机械兵一样,是魔力与科学混合的产物。
查尔斯·巴贝奇,就是那些机械兵的首领,准确来说是枢纽所在,基本上只要把这位巴贝奇解决了,那些机械兵就不足为惧了。
这也是这位流浪汉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哪怕有说过把这个B】交给咕哒子他们处理,但还是想过来看看,免得局势出现什么变化。
……
流浪汉的消息也不是凭空得来的,他也是跟莫德雷德他们一样,突然出现在魔雾里的。
那时候李太初他们还没来到这个特异点,他就已经遇到了那个穿白大褂的从者。
“你的剑看上去很凶狠的样子呢,生前杀了不少人吧?”
流浪汉谦逊一笑,说道:“都是当屠夫的时候留下来的,在下只是区区一介assassin,称不上什么凶名。”
虽然看起来像个流浪汉,但这位从者本身并不是个流浪汉,在他们那个时候,把像他这样的人,称为侠……突然武侠风浓了起来。
至于这身粗布麻衣,穷跟战斗力高难道不能共存吗?
哪怕屠夫不算穷人,但他也不可能穿着绫罗绸缎去杀猪宰羊吧?
白大褂从者温和一笑,说道:“这位朋友,同样身为从者,在这个魔雾笼罩的特异点,我们应该学会互帮互助才对。刚好,我比你早来一段时间,也认识了几位从者朋友。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跟我们一起?”
互帮互助?流浪汉表示没兴趣。
想当初他刺杀那个大人物的时候也是自己一个人去的,身边众多护卫怎么了?还不是一剑的事儿?
不过,说到结交好友,流浪汉还是挺乐意的。
他生前是个任侠,啥都不喜欢,死的时候还是个单身狗,唯一感兴趣的就是结交好友。
说到这里,流浪汉又回想起了自己成为英灵的愿望。
不就是希望结交更多朋友吗?
人类史上的各路英雄豪杰,甚至还有神明,能和这些人把酒言欢,光是想想,流浪汉就感觉自己身上热血沸腾。
“好!既然这位……”
流浪汉想称兄道弟,但又不知道白大褂叫什么,不由得愣了一下。
白大褂知道流浪汉接下来想说什么,自我介绍道:“冯·霍恩海姆·帕拉塞尔苏斯,这是我的名字。”
名字一大串,流浪汉还是选择了一个他比较熟悉的称呼,也自我介绍道:“冯兄,在下聂政,幸会!”
……
这就是白大褂与流浪汉相遇的故事,暂且就到这里。
也许真的是缘分天注定,李太初带着艾蕾也来到了巴贝奇的府邸前。
这里跟别的地方不一样,光是把守着的混沌机械兵就有好几个。
这些家伙的铁皮可比一般的机械兵难切多了。
李太初数了数,把守的混沌机械兵一共有个,自己和艾蕾一人至少要对付四个。
想要快速决胜很难,但拖一拖,寻找机会解决他们还是很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