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下午,陈致远家的水表不断跳跳跳。
水元素一直待在浴室里差不多洗了一个下午的澡,但体型并没有变大,反而从原来的透明色慢慢的显出蓝色来。
“其实我也想变得更大。”水元素解释道,“但是你这里实在是没地方了,所以我只能把我体内的元素凝聚得更加紧密,让我的能量更加密集。”
就在水元素变得越来越蓝,陈致远摸着钱包盯着水表心惊肉跳的时候,划时代的大事件在纽约发生了。
这事儿得从好几个月之前说起。
话说纽约头号花花公子,天才工程师,著名有钱人,放着好好的纽约不待,非要去阿富汗亲自参加一场表演性的武器试射,目的是向军方证明武器的优越性,以获得更多的订单。
其实身为斯塔克工业的总裁,托尼完全没有必要亲身试险,跑到那种枪林弹雨的地方去挨炮弹。
但是他是有理由的。名片上的理由是,罗德上校身为鹰酱空军上校,实际上负责斯塔克工业和军方的军售对接。之所以以一个上校的身份能负责这么重要的事宜,主要还是因为他是托尼的好朋友。
军方需要这样的一个人物,毕竟出生军队又和斯塔克工业关系匪浅,这样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
斯塔克工业其实同时也需要这样一个人物。有了他负责,可以在军售的时候少出很多幺蛾子。
所以托尼去阿富汗的理由就是要给罗德上校撑腰。
不过实际上的理由是,他在纽约待腻了。
花花公子托尼,全美著名有钱人,夜夜笙歌小王子,也有厌烦了灯红酒绿的一天。
虽然纽约有安逸的生活,有他热爱的妹子,有他热爱的妹子们,有他热爱的芝士汉堡,还有他热爱的工作室,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少了点刺激。
托尼喜欢极限运动,大家都觉得这也是他年轻富豪的身份证明。不过事实上,他喜欢的是极限运动接近死亡的时候那种贫富均等的感觉。
阎王叫你三更死,万惯家财也没办法让你活到五更。
而危险重重,武装势力天天搞冲突的阿富汗,正是一个能让托尼感到死亡危机的地方。
他可想去了你知道吧!
综上,他让自己心爱的妹子,也是自己的助理珮珀给他安排了航线,乘坐自己的私人飞机飞往阿富汗。
得知有机会去阿富汗耍一耍,激动万分的不只是他自己,也包括斯塔克工业的千年老二,托尼他爸爸霍华德·斯塔克的创业伙伴,奥巴代·斯坦。
小兔崽子,你大爷我看你不爽很久了!当年我和你爸一起创办斯塔克,说好了他出技术,我出管理,一人一半,再加上战略科学部队,也就是后来的神盾局,三家平分。
不过神盾局那边的股份不属于神盾局,而是属于佩姬·卡特。这部分股份后来辗转还是回到了斯塔克家族。上市后——那已经是霍华德去世之后的事情了——接手集团事务的托尼不仅和自己老爹一样精于工业设计,在公司经营上也很有一手,何况他还有一个优秀的助理珮珀。即使托尼本人可能不太在乎这一点,但是珮珀在长期参与经营中有意无意的削弱奥巴代的股权和对公司的控制力。
总之到了现在,原本能和斯塔克平起平坐的奥巴代仅仅占有公司15%的股份,和斯塔克手里的60%比起来根本不够看。
奥巴代心里能平衡吗?当然不能。事实上他一直想着怎么来个一发入魂,把托尼一下子干死,一了百了,然后趁机夺取整个集团。
小兔崽子,纽约多好啊你不呆着,非要去阿富汗耍,这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
于是他马上联系了阿富汗那里的武装分子。他找到了一个叫做十戒帮的组织,这个组织以前也有不少次偷偷摸摸的托关系从奥巴代手里购买了斯塔克工业的先进武器——虽然奥巴代也并不敢把最先进的那些真的卖给他们,但是斯塔克工业就是斯塔克工业,即使是淘汰的上一代的武器拿出来也算尖端产品,更别提是卖给那些没见识的穷酸恐怖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