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回头对苜蓿说:“方医生,妮莎的病就拜托你了。”
苜蓿在原地摆了个OK的手势。
当晚,治疗的地方就在妮莎的房间。房间内,就苜蓿和妮莎二人,佛尔曼和犬在外面焦急等待着。
治疗的用具很简单,一瓣大蒜,一个小型十字架,一柄十字架形状的银制匕首,一根白木椿钉。苜蓿让妮莎口中含着一瓣大蒜,手握十字架躺在地板上,妮莎说:“这有用吗?大蒜味道好重。”苜蓿说:“你照做就是。”妮莎又说:“你不会我做奇怪的事吧。”苜蓿不耐烦地说:“我对平板电脑不感兴趣。”
苜蓿在妮莎旁边坐着,口中哼着妮莎不知道的歌谣。
“悲伤日,悲伤日,血主宽恕我众罪孽……”
一股安心感涌上妮莎心头,她的眼皮越来越重,最终屈服于睡意,沉沉地睡去了。
苜蓿起身,看见妮莎睡去后,口中喃喃道:“该干活了。”
他用银质匕首在地方画了一个奇怪的图案,图形诡异,扭曲,却不给人难看的感觉,相反观感非常和谐,似是狂乱与柔和的矛盾体。苜蓿画完图案,拿起白木椿钉,然后把白木椿钉抵住妮莎的心脏。如果佛尔曼在现场,接下来发生的事可能会让他抓狂。
苜蓿把木钉一点一点推入妮莎的心脏,鲜血染红了妮莎胸前的衣服。血渗入白木椿钉,仿佛顺着木钉往上爬。流到地上的血竟没有四处扩散,而是像有生命似的沿着苜蓿画的花纹流动,最终流入花纹尽头,花纹尽头插着银匕首,血流过去时触碰时发出兹兹声,冒出白烟,像是水碰上了烧红了的铁块。
苜蓿口中念道:“我亲爱的血之主,请宽恕这位误入歧途的少女,她无法成为你的子女。”
诡异的歌声响起,高歌的祭祀挖出自己的心脏,勇猛的士兵献上自己的眼睛。世界变成红色,血流成河,肉骨成山。亲爱的血之主,吾等子女,应为您献上什么?
“啊——”
妮莎从睡梦中惊醒。
“妮莎小姐,怎么了?做噩梦了吗?”犬坐在床边关切的说,“治疗己经结束了,难道身体有什么不舒服吗?”
妮莎说:“我做了个很奇怪的梦,梦里有人要挖我的眼睛!”
犬在旁边握住她的手,“不怕不怕,妮莎是个勇敢的孩子。”犬像个老妈妈一样哄着妮莎。
现在妮莎的房间内就她和犬两个人,苜蓿已不见踪影,佛尔曼和女佣说话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方医生的话,治疗完成后他说他要去花园走走,老爷在安排女佣打扫房间。”
犬帮妮莎盖好被子,妮莎的说:“犬,病治好了,是不是就不能站在你这边了。”
犬摸着妮莎的头,轻声说着,语气很温柔,“不会的,我心里明白妮莎是站在我这边的就行了。”犬脸色沉了下去,“把你卷进来,我……很抱歉。”
妮莎摇摇头,“我是自愿的,不是犬的错,谁能知道这么快就被爸爸发现了。”
犬说:“我们当时都太缺乏考虑了。”
犬帮妮莎盖好被子,关好灯,轻声说:“睡个好觉,我的公主。”
“嗯。”
犬走出妮莎房间,来到花园,看到苜蓿坐在长椅上。
“呦,小狗。来赏月吗?”
犬在苜蓿旁边坐下。
“今晚月亮真圆啊。”
“是呢。”
第二天,佛尔曼送别苜蓿,女仆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妮莎出来了。
犬说:“小姐的身体,不要紧吗?”
妮莎摇摇头,表示不要紧。
苜蓿来到妮莎身前说:“白木椿钉现在暂时还留在你的身体里,但是请不要担心,你现在的身体构造和吸血鬼更为接近,不会那么容易死。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你会很虚弱,并且会伴有贫血症,请好好静养。”苜蓿说着像是医生嘱咐病人说的话,“吸血鬼的特症会慢慢消失,等眼睛红色褪色到浅红色时,打电话给我,让我取出来,明白吗?”
“明白了,明白了,方叔叔。”
“啧……这姑娘,算了,不和你计较。”
妮莎笑嘻嘻吐着舌头,冲苜蓿做鬼脸。
犬来到妮莎身前,俯身。妮莎摸着他的头。
“我出发了,小姐。”
“嗯,路上小心。”
犬和苜蓿上了车,佛尔曼和妮莎在后面挥手告别。
车驶出了宅砥,穿行于高楼之间。车上两人沉默不语,气氛十分僵硬。
“说起来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苜蓿打破了沉默。
“什么问题?”
“明明是我看起来比较年轻吧。怎么妮莎总是叫我叔叔。”
“……这种事情怎么都无所谓吧。”
沉默。
“其实,佛尔曼要我找出那只吸血鬼来着。”
犬感到一丝冰凉贴上了自己的脖子。他通过车内后视镜看清楚了那是柄十字架形匕首。
苜蓿说:“你觉得,谁是那只吸血鬼?”苜蓿眼中迸发出凛冽的寒光。
犬的额头留下冷汗,“好歹让我把你送到码头再杀我吧,方医生。”犬想拖延时间。
“不不不,我不会杀你。”苜蓿收回匕首,“这只是和你开个玩笑。”他把匕首放回手提箱,“佛尔曼那老头和我说他不想杀你,让你开车送我到码头也只是给你逃跑的机会。”苜蓿把眼镜取下来用镜布擦试着,“妮莎那小姑娘很聪明,她料到我不会杀你,同时你也回不去了,所以才会那么执著想要送行吧。”
“原来是这样吗。”犬一字一字吐着话。手握紧了方向盘。
在犬的心中,家的概念很模糊,作为管家,他每天要干很多事情,每天要负责佛尔曼老爷的起居生活,每天晚上要给妮莎讲故事,看着她睡觉。现在突然告诉他,回不到那个“家”了,某一种东西在犬的内心崩塌了,那种名叫归属感的东西。
他想要止住眼泪,但眼睛往往在这种时候有自己的意识,眼泪不停的往外流。
“真是麻烦啊。”苜蓿心想。他回想起昨天晚上,帮妮莎治疗完成后,佛尔曼拉住他说:“方医生,关于吸血鬼的事……”
他看了眼进入妮莎卧室的犬,说:“是谁你不是很清楚了吗?”
佛尔曼说:“果然是犬吗。”佛尔曼脸色憔悴。“方医生,犬就像是我的孩子,如果可以的话,明天请告诉他让他逃走吧。”
让他逃走,这应该是佛尔曼最后的温柔了,身为埃尔城最大的富商,影响力触及政界的大人物,家里如果养了一只吸血鬼,那么这会是一个巨大的把柄,会成为佛尔曼的敌人攻击他的武器。这点,所有人都知道。
看着犬哭得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苜蓿其实非常理解,这种感觉就像是非常珍视的东西突然消失不见一样,苜蓿说:“没地方去的话,来我家吧。”
“诶?”犬哽咽着说:“你家?”
“我收留了好几个像你这样的家伙。”苜蓿轻描淡写地说着。
这还真让犬感要意外,他心目中苜蓿只是个毫无礼貌的客人。莫非他也是个慈善家,但他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钱的样子。
苜蓿掏出两张船票,很明显,是苜蓿提前准备好的。也许他从一开始就打算带走犬。
客船上,苜蓿打着瞌睡,犬看着他,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他转头望向船窗外,心里感觉,之后他要去的地方将改变他的人生轨迹。
到了目的地,苜蓿和犬下了客船,出船门的一瞬间,犬惊呆了,他放眼望去,一双双血红的眼睛在外面浮动着,数不清的吸血鬼在这里汇集,他颤抖着问苜蓿:“方医生,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苜蓿摘下圆框眼镜,面露微笑,他的眼睛同样散发着腥红的光。他说:
“染红你的双眼吧,犬,欢迎来到罪恶的都市——贝娜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