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唐朝,是继秦皇汉武之后又一盛世,举国上下国富民强,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富裕,衣食无忧。
但万物有阴阳,阴阳相生相克,国之衰盛也难逃阴阳之外,故衰极必胜,盛极,必衰!!!
正文:
璜山位于剑南道成都府以南,这里远离了成都府中心,地势不如成都府平缓,但却却也没有诗文里“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大山。
一条小河从小山之间流出,向北流往成都府。
河岸边上有一座面积不足五平方丈的茅屋,有一半的面积是吊脚在小河里的。
茅草屋前有一片菜园,一个十岁的孩童正挑挑着河里的水在浇菜。
孩童头顶着太阳,汗水顺着脸颊的发丝滴落。他五官生的十分精致,但面相长得却比较成熟懂事,他的心智和同龄的孩子相比,后者也被甩得老远。可能是应了那句,苦命的孩子早懂事吧,他和师父天下第一杀手韩高住在一起,两人相依为命,平日里家里的饭菜和农活都是这孩子一个人干完的,并且从没没有怨言。
他身穿一件齐膝的麻衣,头顶的发髻也只用麻布条绑着,这都是是庶民的标志。达官贵人穿的衣服可都是连脚都遮完的,更不会穿麻衣过日。
“崇明啊,这菜园子就在小河边,你还怕它枯死不成?赶紧去杀只鸡给为师下酒,吃了饭赶紧练武。”
茅屋里走出一个中年男子,四十岁左右,手拿着一个葫芦瓶,里面都是上好的高粱酒,只有在成都府才买的到。
“师父,这菜栽下去之后每天都大太阳,我怕把他晒死了。”孩童崇明应道。
“那你也不能中午浇啊,会把它疾死!
去去去,杀只鸡去。教你那么多武功,鸡都不会杀一只。”老酒鬼韩高命令道。
“这倒也是哈,那明天早上浇。”崇明挠了挠头道:“但是师父,你杀人都只杀恶人,这鸡也没招谁惹谁,它是好鸡,不能杀啊!”
韩高一听这话,气的隔着老远就把葫芦扔了过去,骂道:“你这木鱼脑袋,鸡还分好坏啊?我告诉你啊,家里没米了,你要是不杀鸡,咱师徒两就这么耗着,看看谁先饿死。
对了,以后不准再去听和尚念经,听到没有?”
崇明看着葫芦,他知道这是天下第一杀手扔出来的酒壶,那力道可不是一般人能接住的。
崇明赶紧运功,将内力聚在双臂,一点大意不得。
只是,葫芦似乎比崇明想象的要猛,上面被韩高灌以内力,如果是一般人,可能就被这一葫芦酒活活打死了,就是从小跟着韩高练武的崇明也接不住。
“嘭!”
葫芦从崇明的双手之间硬生生挤过,砸在了崇明胸口。
“啊哈哈~好痛啊~”崇明被砸得退后两步,葫芦从他胸前落下,他被砸得痛得说话声音都略微颤抖,双手捂着胸口一阵揉搓才缓解了些。
不多时,躺在椅子上打瞌睡的韩高被崇明叫醒。“师父,吃饭啦!”
“啊?好,杀鸡了吗?”韩高兴奋的蹦了起来。
“哎,杀了!它死的好惨。”崇明一脸痛惜的说。
“嘿嘿,不惨不惨,一点都不惨,咱们养它就是为了吃它,更何况全天下那么多人都吃鸡肉,咱们干嘛不吃?是吧?”韩高一脸憨笑着走向饭堂。
可是,等他到了饭堂却看到桌上就摆了一碟子水煮白薯和一碗青椒炒鸡蛋。
“鸡呢?你杀的鸡呢?”见崇明杀鸡不见鸡肉,韩高顿时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