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诗会插曲(二)(1 / 2)极品小贤婿首页

气氛有些微妙的尴尬起来。

若兰见那边几个人,神色戏谑的看着自己相公,不禁有些担心,连忙匆匆赶来。

“夫君,你们这是……怎么了。”

还没等方明回话,其他几人倒先开了口。

“喲,赵小姐,数日不见,真的是愈发漂亮了呢。”

“今日听说赵小姐的夫君诗作的不错,我等都想看看呢。”

“唉,要是没有就算了,就别为难人家方公子了”。

其中一人假惺惺的劝道,不过眼珠子却是咕噜的转着。

若兰目光冷冷的扫过几人。

“要看诗嘛。”

她还没来得及掏出方明的诗呢,刚才跟月咏社的人只是在随意聊一些别的诗,不过现在既然要看,就给他们。

这首词是极好的,她隐隐觉得这首词能在金陵的诗词界掀起一场血雨腥风。既然已经决定拿它来参赛,倒不如先拿出来打压一下这些人嚣张的气焰。

“喏,给你们。”

顿时,整个房间都安静了下来。

赵姑娘在金陵也算是有些名气,很小便跟着爹爹做丝绸生意,家境很好,人也长得漂亮,诗词做的也不赖。金陵的年轻书生大多都对赵姑娘有过些想法,不过可惜后来听说招了一个父母双亡的赘婿上门,便断了他们的念想。

现在又听到是赵姑娘的夫君作了新诗,又都起了好奇心,小心翼翼屏住呼吸,生怕弄出什么杂音,一会听不清念的什么。

若兰把写着词的纸递给了董青流。

一时间,客厅里几十双眼睛齐唰唰望向他,等着他念出来。

旁边几人脸上则挂着玩味般的笑,正等着方明出丑呢。

他们听说之前方明作诗很是一般,只能说是押韵。现在金陵的才子们都聚集在这里,若是没有极高的水准,那么就只会班门弄斧,滑稽可笑。

董青流也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索性便接过纸,清了清嗓子,准备念出来。

“《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董青流声音有些阴沉,不过还算清晰,念完之后,房间顿时又是一片安静,隐隐只能听到众人沉闷的呼吸声。

其实这首词除了写的极好外,精神境界上,又高出了一层,暗示了牛郎和织女的爱情经得起长久分离的考验,只要能彼此真诚相爱,即使终年天各一方,也比朝夕相伴的庸俗情趣可贵。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此刻众人口中纷纷默念着这句诗,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首诗不说别的,单单就境界来说,便瞬间高出他们一大截来。

董青流刚才脸上还挂着淡淡笑意,准备念完嘲笑讥讽一番,却没想到,竟然真的是一首……好词。

现在由自己念了出来,反倒是帮方明扬名了。这分明是在打他的脸。

董青流脸色阴沉着,面部微微抖动,很是生气。

他心里一直感觉有些怪怪的,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不对!

这首词的笔力雄厚老练,韵音踩的极好。能发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样的感慨,若非成婚已久,久经别离之苦,怎会有这样看破红尘的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