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卷 恣肆夏花 第五章 贺张两家在武汉落户安家 12(2 / 2)岁月如山首页

“吃江里的小鱼小虾吧。”

江流滚滚,波涛暗漩,江鸥的白色身影在江上翻飞,有的鸥鸟也跟随着轮船,在叶秀枝眼前掠过。

叶秀枝看着江鸥发呆,看它们在江上和天际盘旋,张志雄握住叶秀枝的一只手,问:“想,想什么呢?”

“鸥鸟都能在这江城找到窝,过得好好的,咱们也不会过得差的吧?”叶秀枝回答。

“那是当,当然。咱们勤,勤快,加上你又聪,聪明……”张志雄似乎还想说什么,却找不到词了一般,只是握着叶秀枝的手加重捏了捏,不再说了。

一家三口游玩一天,让张灵火好长时间的作文有了新素材。

搬到花桥后的次年,马灵火也转了学校,进入花桥小学读书,当然借读费、赞助费是免不了的,马知元找了熟人打招呼优惠了一些。

这样一变,张志雄没那么累了,租房的生活成本也降低了,赚的跟原来相比也似乎更多一些。

马家原在洞庭街、青岛路口的两处冰棍摊并没有撤销,而是在他们走之前,安排他的妹妹马知芬一家顺利接了手。

马知芬、贺国强夫妇年富力强,马知芬又有裁缝手艺,在老家农村其实算不错的,但与武汉做生意每天有现金收入相比却还是要差一截。

更关键的是,他家的独子贺忠才以及马灵活两人的转户口的手续已报送到区局了,不出意外的话过两个月就可以进市局,下半年或者春节后甚至能批下来呢。贺忠才转户口的名字叫马贺忠,此后他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就是这个,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本文就按他当时的姓名来叙述吧。

马知芬夫妻想,如果唯一的儿子户口来武汉,将来在武汉工作、生活,我俩当然也要来武汉。忠才工作、结婚、生子什么的,不可能全靠他舅,我们当爹妈的迟早要适应城市生活,能帮衬他的少不得要帮衬,那不如早一点接了哥的摊点进城做生意吧。

再说哥嫂搬走是肯定的,这边两个赚钱的摊点白丢了可惜,可以继续保留着,而且哥嫂与这边居委会和街道的关系还不错,何不仍以两老的名义留着摊位继续做,事实上由我们来经营呢?

再说,马贺忠做了几年冰棍、冷饮生意,十分熟悉,可以带着爹妈一起做,何乐不为呢?

他们的想法马知元当然同意,刘家翠也不反对,于是私下宴请了街道城管办的人,假说老爹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只能偶尔亲自到摊点上,现在叫他女儿来一起打理生意,该交的费用照常交,还是老爹的摊位不变。酒后又送了礼,那人也就首肯了。

另一个摊点,由李大荣出面,也如法炮制,照样也没问题。

于是,这两个摊点就成为马知芬夫妇及其后人在武汉站稳脚跟的基地,为他们提供了最初几年基本的生活保障。

有生意做,他们就将全家迁来武汉,在车站路旁的一条巷子里租了一套房子。

那时汉口火车站还在车站路没搬迁,火车站附近很繁华。他们租的房子在一条小巷子的末尾里,前面沿巷子两边都是一溜的两层楼房。这套房子是公房,房租便宜。房主是个男的,他丧了偶,年纪大了,儿女单位都分配有住房。他一人独居照顾他不方便,大儿子就接他去住在一起,把这间空房子出租了。

这是个两间房的套间,厨房是门外靠墙自己搭的一间小平房,卫生间是这一片居民区公用的。夫妇俩居在里间,外间略大一些,住了贺忠才和两个妹妹,既是孩子的卧室,也是餐厅和会客厅。

租住一年后,马贺忠的户口下来后,干脆就把它买了。买这个房与现在的房产买卖不同,因它是公房,不能私自买卖产权,只买卖居住权,将《住房证》上的名字作更名而已。

能买这房是因房主死了,他儿子打算卖,而租住户有同等价的优先购买权。贺家就想,不如以户口挂在马家的马贺忠的名言买了这房子,他有了房子可以单独立户,他是武汉人了,可以买这房子。这样,就能把他的户口正当名份地迁出来在这个地址新立一户,将来如果有机会调动他妹妹的户口,也好向这里迁。

马贺忠一家人都在武汉自己做起生意、读书过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