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六章 巴哈姆(一)(1 / 2)灰与亚尔兰斯首页

这里过去是人类王国的城市,有着大量的人口生活在这里,因为这里处于亚尔兰斯大陆的中心部位,所以是一座非常繁荣,非常巨大的城市,那时人类还是大陆的主宰,但是自从不死王和他的不死大军出现并且横扫整个大陆后,这里就成了不死族的领地。不过现在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和以前大不相同了。失去了皇帝的不死帝国逐渐分裂后,不起一族慢慢退缩,这个城市就被哥布林占聚了。

现在这里是哥布林的巢穴。不过,毕竟是曾经辉煌过的大城市,城市的面积大到哥布林根本不可能控制到所有地方,大部分地方都是稀稀拉拉的分部着哥布林。

这对与白涯他们来说是个很不错的消息。

由于一直没有收获,众人毫不犹豫的确定了南宫天的建议,收拾好行装就向巴哈姆城方向前进。

“这将是一场新的冒险,而我林洛,本大爷一定会成为最伟大的英雄的,就像亚瑟王一样征服世界,唉等等,亚瑟王是谁?额,肯定是一位很强大的英雄了,不管他了。”在前往巴哈姆城的路上,由于即将到来新的冒险,众人似乎有有了新的斗志,大家都相信这次一定能收获满满的。当然,收获和危险是成正比的,还是以安全为第一。这是南宫天所说的。

找到了。

“——只有一只……吗?”

白涯躲在一面感觉只要把体重靠上去好像就会倒塌的墙壁之后;他观察这间已经没有天花板

也没有了大半墙壁的房舍。因为他是刺客,所以便成为了负责侦查的角色,不过由于他尚未学习潜行、跃动等技能,因此充其量也只是一个比起其他人更加灵活的普通人而已。

让我来负责侦查,真的好吗?之前在森林里击毙的哥布林好像和这里的不太像。的确,这只哥布林看起来长得和那只已死哥布林很像,只是它肌肤呈现黄绿色,而且没有脏脏的,身上也有穿衣服,腰上还挂着棍棒之类的东西。斜背在肩膀上的包包,应该就是哥布林袋了吧?它们习惯把贵重品放在包包中,并且会随时带在身上走动。

这只哥布林选择坐到地上,把背靠上墙壁,将双手交抱于胸前。接着它好像低下头,闭上了双眼。现在明明还不到中午,它居然就在打盹儿了?看样子好像没错。白涯急忙采取行动,一边注意不要发出声音,一边回到大家等待的地方。

“我发现一只落单的哥布林,而且它好像正在睡午觉。”

“好,那就上吧!”南宫天神色严肃,点了点头,接着开始指挥道:“莫迪,你身上穿着锁子甲,所以应该很难不发出声音,所以先由我、白涯还有林洛负责接近哥布林;接着莫迪、灵梦还有席娜从后方逐渐逼近包围。如果我们三个人能够不被哥布林发现就成功靠近它的话,我们就一口气杀了它。要是它醒来的话,那灵梦、席娜就分别负责用弓和魔法从远处攻击它,另外莫迪也要迅速向前来。如果最后得正面分出胜负的话,我们就采取像之前一样的阵形,大家包围它,不要让它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