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千在马背上苏醒,他伸出手来放在面前瞧了一瞧,完好如初,侧过脸一看,沈大壮与方云乐正在他两侧骑马赶路。
沈大壮瞧见嬴千醒来,便问道:“好一点了吗?”
嬴千嘿嘿一笑:“没事了。”
“那就把铠甲穿上!从今往后你就是寒雪十狼骑了,要拿的动阔刀,穿的住铠甲,这样才算是合格的寒雪十狼骑!”
说罢沈大壮将背囊里那套铠甲丢给嬴千,银亮色的甲胄上刻满了花纹,盔帽上的狼头雕塑栩栩如生,嬴千立刻脱掉身上满是泥污的龙骁营铠甲,迅速地穿上那银色盔甲,随后他昂首挺胸,慢慢戴上了那顶狼盔,虽然身形还是瘦小,不过在铠甲的衬托下嬴千仿佛强壮了不少,他嘿嘿直笑拎起了旁边的阔刀,但这手感远远没有鬼屠刀来的舒服,于是嬴千发问:“上次我和你比试的那把刀呢?”
沈大壮努努嘴,只瞧楚京墨在百米之外骑马前进,那令嬴千垂涎三尺的鬼屠刀就背在身后,沈大壮回道:“那柄刀是少主的,不要打它的主意了,只要功夫好,阔刀也能天下无双。”
“功夫好?”嬴千瞧着那鬼屠刀两眼发直:“真希望我什么时候也能拥有那样的宝刀!”
长叹一口气,嬴千骑在马背上宛如一名大将军,方云乐噗嗤一笑:“既然你加入了寒雪十狼骑,就要守军中的规矩,记得每日早起喂马,晚上安营生火,没事的时候多和队伍里的人交流交流,要是交到那么几个好兄弟,关键时刻他们真能救你一命!”
“救我一命?”嬴千忽然想到伍长当初也是想救他一命,但真上了战场,让人救就会将对方送入敌军的怀抱!于是嬴千答道:“不用谁救!我嬴千贱命一条,死了也不足惜,若是能拼了两个西戎北狄匪子,爷爷我这条命就算值得!”
“说的好!”不知何时楚京墨居然来到嬴千身旁,他爽朗一笑:“男子汉大丈夫,在战场上靠人救算他娘的什么本事!看来我楚京墨没白留下你!以后你就跟沈大壮、方云乐一起同吃同住,让他二人教你本事!”
“是!”嬴千大叫一声,眼中闪烁着欣喜的泪花,可他还是直勾勾地瞧着楚京墨背后的那口鬼屠刀,就好像见了美人一般无法自拔,楚京墨快马加鞭跑到前方,嬴千的眼珠子还跟着看去。
沈大壮一巴掌抽在嬴千的后脑勺上:“做什么呢?眼睛这么直,少主说归少主说,我俩人出生入死这么多年,真要是来个新兵蛋、子还不适应,等上了战场再教你新功夫吧!”
“好嘞!”嬴千答应下来,
双眼却还是看向楚京墨的鬼屠刀。
——
楚京墨的行军速度不缓不慢,驻守西域的闲云海却是忧心忡忡,他听探马来报,说那西域数十个小国听说天朝兵力空虚,已经集结了数十万大军严阵以待,或许再过几日西域部队就要向城池攻来。
如此消息传入闲云海的耳里,闲云海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每日天还未亮便跑上城墙向远处眺望,西域和中原不一样,太阳下山都已亥时初,太阳升起更是晚,正午才能看到初阳,所以西域的早上异常寒冷,闲云海不顾满手冻疮,披上厚厚的衣裳,瞧着西域诸国的动向,虽说有十万千里之遥,但近几日风沙很少,仿佛未到达城墙时便已消散,这让闲云海很是担忧,生怕西域军队会出其不意攻来,而闲云海只有这区区几千个白发苍苍的老将,怎能守住野蛮的西域人进攻?
没过几日,闲云海的担忧变成了现实,不再有野骆驼或者野狼来到城墙边,城中的肉类告急,士兵以粟米充饥,而探马来报,西域集结的军队有了动向,在地图上看的话,确实直指闲云海的这座城池!
闲云海立刻命令手下士兵点燃烽火,以求周围军队驰援,可闲云海不知道的是,因为皇思麟大肆削藩,已经没有任何藩王能出兵支援,并且北燕王在北疆集结重军,西域的三十六座城池,二十七所要塞都已人去楼空,这烽火燃了一夜,却没见有别的烽火点燃,也就是……闲云海的这座城池,变成了汪洋之中的孤岛。
信鸽百千只,呼啦啦地从城池飞起,直扑顺京城,目的也很简单,要兵。
闲云海信中所说,西域诸国联合数十万大军压境,城中粮草告急、兵源告急,士兵疲乏不堪,请圣上出兵驰援,否则数日后西域军队抵达,城必破,西域军队必将横扫天朝。
这信鸽还真有几只到了顺京城,不过守城士兵认为这信鸽又是北燕王皇仲景派来的,所以连报都未报,私自便射了下来,于是顺京城并未接到来自闲云海的信件,所以城池还是座孤城,没有人能率兵驰援。
闲云海等了几日,迟迟未见援兵踪影,搞得他怒火中烧,每日借酒消愁,但很快军中仅存的浊酒被喝了个干净,闲云海遥望天朝方向,没有一人,没有一人!
“看来天朝已经把我们抛弃了啊!”闲云海长叹一声,语气中充满哀怨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