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是在周末。还没到时间,弗拉门就已经焦急起来。等到了那天,他急不可耐的将杜克带上。他们一起在南郊回合。同行的有一位乡村青年,他家中有马车,他答应弗拉门用牛车载他们一程,不过他也要参加。
这位青年还带了一个朋友,他说等到了之后,朋友会把马车带回去。
他的名字叫做马修,有着圆圆的脸,常年为人拉货吹风,让他的脸颊有对称的红晕。他是个性格活泼的家伙,一路上一直给弗拉门讲一些烧烤的技巧,还有一些乡下有趣的事儿。
“你们知道吗?我当时就躲在那里的草丛里,她居然没有发现。”马修眉飞色舞的讲着。他现在所讲的,是他在乡间的轶事。躲在湖泊边偷看少女洗澡的事。他还绘声绘色的形容了那位叫做珍妮的女孩的身材,引得弗拉门不停的吞口水。
马车的行驶速度不慢,虽然是货车,可是一路疾驰下,仅仅三个小时。这里都是碎石和黄土碾压出来的道路。这条路就处在山间,曲曲折折。
远远的,他们看到连绵的山脉起伏看不到尽头。时值深秋,林中的银杏和鸽子树的叶子都黄了,混着枫树的红,松柏和杉木的青,满眼都是秋色,颇有秋日胜春朝的美感。山林透着静谧,离开城市,靠近自然,秋意越浓,等到了山林之中,已然全是满眼的深秋之感。
马车停在路边,他们下了车。要前往营地,接下来的路,只能靠他们双脚自行走过去了。马修让朋友驾车回去,他跟着弗拉门一起向山林之间走去。
脚踩着柔软的落叶,鼻尖都是苔藓的清新味道。杜克感觉自己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张开了,欢呼雀跃。马修和弗拉门打得火热。他一个人欣赏森林的景貌,也不觉得无聊。上一次他来的时候,这片树林就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安静而又充满生机。
这一次,同样不例外。他看到树木枝丫上的鸟,甚至有松鼠自树巅跑过。
他们沿着山道曲曲折折的走了大概两英里,眼前的景物豁然开朗,在山坡上,一排排木屋就建在那里。这里原本是伐木工开辟出来的地方,后来被放弃了。他们来的时候,这里已经有许多的年轻人。
四男五女,一共八个人。此时,这些人正在空地上聊天喝酒。他们看到弗拉门,远远的就招呼。“弗拉门,我以为你不来了。”
一个身材健壮,如同人熊的男人招呼弗拉门。
“泰德,你放心,哪里有好玩的事儿,就一定有我弗拉门。”弗拉门大笑着。接着,他将杜克和马修介绍给众人。“各位,这位是安迪,你们认识的。至于这位,是新朋友,他的名字叫马修。”
“安迪,好久不见。”泰德招呼杜克。
“好久不见。”杜克说。他们不太熟悉,见面也只是简单的打个招呼。
“还有你,马修。欢迎你。”泰德说。
“当然,我早就听说你们有许多有趣的活动。很荣幸加入你们。”马修很自来熟,交际上,也比沉默的杜克好的多。他的话引起泰德会心的笑容,他很快就融入了他们。
从上次来这里到现在,已经过去一段时间。杜克发现这里的房子又多了两座。以前的房屋更大,其中有三到四个房间。而这些新建的房间,只有一到两个。这些房间,完全足够他们居住了。
弗拉门张望了一番问泰德:“伊芙呢?没有来吗?”
“她和帕特里夏还有詹姆士一同去湖边了。你看,那就是他们。”泰德指着山坡下的湖面。房屋距离那里最多就一百多米,远远的,确实能够看到两三粒人影在那。
弗拉门拍拍杜克的肩膀,“那就好。我以为他没来,我可准备将安迪介绍给他。安迪喜欢看书,我总觉得他的性格会没有女孩子喜欢。还好认识了伊芙,伊芙也喜欢看书。你瞧,他们一定合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