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七章 明令赏罚2(1 / 2)撼明首页

来保心中颇有些伤心,一时闷闷不答。

“来保!”谢懿再次叫道。

“在!”

“听清否?”

“听……听清楚了……”来保垂头丧气地答道

谢懿却仍不顾情面,斥道“,说‘是’!”

“是!”

至此,谢家家法之刑罚制度已公示。

轻罚两种,一是劳役,负责大院里的公共勤务工作;二是体罚,增加训练量和训练难度。

重罚两种,一是鞭笞,即脱光上衣,用鞭子抽打后背;二是禁闭,即将违纪者关押在地窖里的一个小隔间内。

准死刑一种,一百军杖!即在打屁股的板子那头,将砖块用布包在上面,重打一百下!不死即废!

明朝的主仆是基于“恩养”的形式,家丁并非法定意义上的奴婢,严格来说主人是没有处决权的。

虽然实际上,官府对主家虐杀家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观明朝世情小说里描述的社会,主人虐待、杀害家奴之事屡见不鲜。

因此在明朝,主家打死家丁,若未声张,便无人管。但若是惹的满城风雨,激起民愤,官府迫于舆情便会出手。

所以,谢懿担心公开宣称死刑会有舆论麻烦。但在惩罚家奴时,打板子不小心打死,便再正常不过了!这年头医学水平跟玩似的,不用打死,打个半身不遂基本就废了。

谢懿当然不是虐待狂、杀人癖,故而非常谨慎地确立死刑标准,尽可能不用。但似临阵脱逃、叛变倒戈这般行径,便罪无可赦了。

总之,谢懿立刑罚有三条原则:

第一,必须严厉,叫家勇们知道没有退路,想要脱离,只有死路一条。

第二,避免人格侮辱。

不论明朝还是号称文明的后世,都有老兵欺辱新兵、基层军官欺辱士兵的情况,这些欺辱手段不全是体罚,还有许多言语谩骂、肢体殴打、恶作剧式的捉弄。

穿越前他曾听一个入伍的同学说,这是军事化管理的一种潜规则,即打破你的自尊心,叫你绝对服从。而他对此不以为然,他不相信一个充满奴性的氛围能练出好兵,最直接的反例就是古希腊城邦和罗马共和国。

古希腊的重步兵皆由公民组成,自备武装,却一次次以寡击众,击溃古波斯帝国。

罗马共和国自梭伦改革以后,确立四等公民兵制度,与迦太基进行长期作战。迦太基天才统帅汉尼拔将罗马人虐得要死要活,最危机时,罗马城以外所有领地都丢失了,汉尼拔兵围罗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