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睡袍、光着屁股的莱斯特拄拐走出来迎接他:“看来暴乱也不是一件好事啊。”
“大体上这是件好事......富兰克林呢?”
“有事出去了。”
麦克就预料到了这个瘸子肥宅会这么说,于是一把拉住了转身就要回卧室的他追问道:“他们三个这段时间鬼鬼祟祟的,到底在干什么?”
在莱斯特再次说出什么无可奉告之类的话之前,麦克就补充道:“起码告诉我一个方向,这总可以可以吧?”
“不行。”莱斯特挣脱了麦克,继续自顾自地往卧室走。
“等一下。”
麦克的这一声呼喊,既没有威胁也没有恐吓,甚至连声音都不是很大,但就是有一种比威胁、恐吓、响度更大的力量,制止了莱斯特的脚步。
犹如15年前的诀别一样。
“你那天回答我的话究竟是不是认真的?”
那天?
哪天?
哦,莱斯特想起来了。
在那天跟踪哈维准备伪装成清洁工潜入FBI大楼时,麦克抛出了那个问题——抛开一切的立场客观因素,我到底是不是个好人?
莱斯特当然还记得当时自己的回答,麦克更是记得,甚至连当时的语气和表情还记忆犹新,毕竟当时莱斯特可是经过深思熟虑才给出的答案,当然他也知道,即使自己随口一说,麦克也会接受。
现在他依然是经过深吸熟虑回答了这个问题:“当然是认真的。”
静默。
麦克明白了。
莱斯特并不是出于自身原因才不告诉自己的,而是某些客观因素,导致这个情报再尘埃落定之前都不能被任何人知道。而莱斯特本人呢?显然他对整件事也是一知半解,但他也能感受到这个情报的严重性。
既然是这样,那麦克也不打算再问什么了。
困意重新席卷,麦克和莱斯特又聊了几句有的没的之便一头倒在了沙发上呼呼大睡起来。
......
11月3日14:02(伦敦时间),英国唐人街。
“谢谢啦。”富兰克林递给司机三张二十面额的英镑,然后下了出租车往唐人街里面走,“那辆车的人还跟着我们呢吗?”
“有三个穿西装的下车了。”塔泥莎假装在照小镜子给自己整理发型,一旁的拉玛强忍着笑:“我的天哪,就他们这样的水平还跟踪咱们呢?车都快贴着咱们的屁股了!”“是啊太丢人了。”塔泥莎也摇头感叹,“还没有咱们洛圣都的那些巴拉斯靠谱呢。”
“好了先别说这个了。”富兰克林留意了一下唐人街入口的那个大图例,“似乎唐人街里人气最高最多人去的地方是东边的那家重庆火锅店,我们去那里问问看。”
一是富兰克林觉得人气高的地方打听情报就越容易,二是人多的地方量那几个不怀好意的跟踪者也不敢做什么。更何况现在是在异国他乡,还是低调些好。
洛圣都也有唐人街,不过是在老城区,地处偏僻,没有旧金山或是自由城的唐人街那么有名。今天来到了伦敦才发现真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早在20世纪民国时候,就已经有很多的华人为了给国家谋出路而来到欧洲寻找先进理念,他们正是打下了唐人街的基础。伦敦又是这么一座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老城市,唐人街宏伟壮观气势磅礴,热闹的程度不低于洛圣都的经济区。
如果时间允许,他还真想话一整天的时间来一次伦敦一日游,见识见识世界上第二发达的城市,尝一尝当地的美食。
不过现在也只能去尝尝火锅了,据说就是用开水煮肉煮菜,有什么稀奇的吗?
“来来来!哥几个大口整啊!”
“新鲜的羊肉,来了!”
“谁要加汤加水?”
“有麻辣鸳鸯锅吗?”
塔泥莎迈进去一步就眉头紧皱地退了回来:“这里不是餐馆吗?怎么这么吵?”
“我听说中国人吃饭时都这样......”拉玛也不喜欢吃饭时喧哗。
富兰克林可不管那么多,拉着两人走进了火锅店:“算了算了,入乡随俗吧。”
但两人都看得出来他们老大也不喜欢这种环境,因为他带着他们来到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虽说他们从小都是在闹区长大,但这里的吵闹和戴维斯区的闹根本就是两个概念,这里......简直让人觉得心里没缝。
塔泥莎后知后觉地警觉了起来:“这家店会是陷阱吗?敌人会不会知道我们会来这里然后设下埋伏?”
“应该不会的。”
他们刚坐下的时候,拉玛就看到了那三个西装男坐到了他们对角线的位置和服务员点菜,看表情和动作他们似乎对这种嘈杂的环境习以为常了。如果是陷阱,他们三个根本不需要进来,直接指挥店里的人瓮中捉鳖就行了。
这就说明他们也是孤军作战,而且在伦敦生活有一段日子了,或者他们其实就是中国人,陈伟的部下。皮肤......距离太远,也没细看,拉玛有些分不清他们到底是黄种人还是白种人。
一个高个子偏瘦的男人走过来,应该是火锅店的服务员:“几位老铁需要些什么?”
富兰克林、拉玛、塔泥莎:“excuse me?”
“哦哦哦——”服务员拍了拍脑门,然后用不太流利的英语又问了一遍,“几位需要些什么?”
拉玛翻开菜谱,不过他马上就合上了,象形文字还没用插图真是太头疼了:“有什么招牌菜吗?”
“大锅套餐,156英镑。”
“那有没有小锅套餐?”塔泥莎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开水煮肉这么受欢迎还这么贵。
“有的,98英镑。”
“那就这个吧。”
“好的女士,请稍等片刻。”
“等一下。”富兰克林叫住他。
“还有什么事吗?”
“我是富兰克林.卡林顿,你认识一个叫吴梓穆的人吗?血羽三合会的教父。”
我靠!你问的也太直接了吧?一旁的拉玛和塔泥莎只能干瞪眼着急,并观察着这个服务员的表情变化,随时准备战斗。
服务员认真地打量了一番这个健壮的年轻黑人:“你的惯用手是左手还是右手?”
“右手。”
“你的理想是什么?”
“改变这个支离破碎的世界。”
“你的超能力是什么?”
“‘驾车高手’。”
“好极了。”服务员一边小声嘀咕一边偷偷看着后面,那三个西装男还在被自己的同伴缠住,“晚上18点前偷偷前往大本钟附近的星巴克咖啡店,教父会在那里和你们见面的。”他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一支钢笔,“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听听这个,这是我们教父亲口说的。”
“得嘞,齐活!小锅套餐一份马上就好!”
看着这个被服务员耽误了的演员哼着小曲走过,拉玛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地责备富兰克林:“你知不知道你刚才有多冲动?万一他心怀鬼胎,刚才可就全白给了!”
“要不然你问谁不都有这个风险吗?早问晚问有什么区别?”
“这是问题关键吗?”连塔泥莎都忍不住捶了富兰克林一拳,“你要问也可以,哪有你这么直接问的?你要是到独立战争的时候当什么特务,肯定一分钟不到就暴露!”
听完录音了,的确是吴梓穆的声音,但拉玛还是表示怀疑:“现在科技这么发达,电子合成声音什么的,很容易吧?”
富兰克林苦笑着看着这两个似乎有点赌气成分的兄弟,他也知道是自己太着急了,但眼下的情况,不着急都不正常啊喂:“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也没办法,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别的线索,如果是计,那我们就将计就计,抓几个人来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总比我们现在游手好闲强吧?”
“也只能这样了。”塔泥莎无奈表示接受。
半小时后。
“哇塞哇塞哇塞!真香!太香了!”嘴里塞满羊肉的拉玛也不管什么西餐习俗,心花怒放地喊了出来,“明明只是开水煮肉,只是加了一点佐料就变得这么香,真是太神奇了!”
塔泥莎也正在狼吞虎咽:“这倒是是什么料理?好吃极了!”
“老板!再来一份!”拉玛招呼着随便哪一个都行的服务员,富兰克林再次崩溃般地冲到对面按下了他的手:“你可以了!别忘了咱们这次的任务啊!”
“任务什么的要吃饱了才行啊!”拉玛回想起了一个有关可乐的故事,据说可乐当时生产出来的时候,一定要一次卖两瓶,因为人和一瓶之后一定会再想喝一瓶。原来这个故事不仅可以用于可乐,还能用于中国料理!
看到他们是这个样子,做在最里面的西装男忍不住问道:“队长,你确定这三个憨批就是我们的目标吗?他们从进了唐人街就像是游客一样。”
“你应该庆幸我们的目标是他们三个而不是麦克或是崔佛,不然就可以提前安排丧事了。”被称作队长的男人还在假装看手机,“他们一定知道吴梓穆的藏身处,一定要盯紧他们。”
“这羊肉真的太好吃了!”坐在对面的西装男根本无心任务只管大吃大喝,就像拉玛说的一样,执行任务什么的,果然还是要吃饱了才能做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