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农民的日子又穷又苦。都羡慕工人身份的,能吃香喝辣,还有工资拿。当时县上追你爸的女的有几个。但他就是看上我了。凭什么,还不是你老娘我长得漂亮三!所以你也要自信点。我们家的娃,可不差的。”忆及过去,余大娘颇为自得。那张写满皱纹的脸,溢出一丝光彩,隐约可见年青时的一、二分风姿。
虽然这些故事,秦唯真早听过很多遍了。但她仍然用心听着,没有打断余大娘的话。岁月最终败了美人,父亲去世后,生活太过艰辛,母亲辛辛苦苦,出卖劳力,当环卫工人。拉扯大她和唯明,早早地老去了。故事里,水灵灵的姑娘已经变样了。皱纹满面,头发花白。恍一看,还以为是六、七十岁的人。其实,她妈刚好五十出头。
余大娘年青时候的照片不多,但家里还是有几张。虽然都是黑白照,仍然可以看出年青时的美貌。但现在,余大娘的样子和照片上的姑娘,差别太大了。完全象变了一个人一样。若不仔细看眉眼,真疑心不是同一个人。
秦唯真有点心酸。“妈,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会努力的。”是的,她会凭自己的努力去抓住,不是抓住某个人,而是抓住当下,抓住未来。让面前这个至亲的老人,过上好日子。而余大娘听成她会努力去抓住豪车男,这个心安了。闭上眼睛,哼起小曲来。
商煊赶到KTV包间时,一众年青的男男女女还在喝酒。见他到来,一众认识他的、不认识他的,都围上来,七嘴八舌劝他留下来喝酒玩筛子。他也不多话,从包间的沙发上,扛起烂醉如泥的申雨丝就走。他听到他们在后面议论,说他没人情味呀、拽什么拽、有钱就了不起什么的。他也不理会。申雨丝早在他面前抱怨过,他在她的朋友面前过于高冷。反正映象都不好。他也不用跟他们虚与委蛇了。
回到城西的家时。他以为客厅的灯应该是息灭的。因为王妈毕竟上了岁数,起的早,睡的也早。结果,开门一看,大厅里灯火通明。王妈也并没有睡,正和一个面目亲和、说话慢条斯理的老妇人坐在客厅里聊天。那老妇人打扮极是优雅,薄薄的米色羊绒开衫,里面一件鸡心领黑色提花中裙。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珠光羊皮平底鞋,鞋子了缀了几颗珍珠。耳间坠了两颗大溪地黑珍珠,在灯光下,泛着蓝幽幽的光泽,一看就价值不菲。脖子间闪闪的细金链子下,坠了一颗满绿的糯冰种翡翠大福豆。水色盈盈,绿意盎然,将整个人衬托得贵气端华。
而商煊看到老妇人之后,极是惊诧,“妈,你怎么来了?”原来,这打扮优雅的老妇人,正是他的老妈钱芳惠。
“我怎么来不得,好久没有看到你了。我煲了鸡汤,下午给你打电话,你也没接。怕你忙,这不就给你送过来了。”
下午,那有可能是他开茶话会的时候。为了避免打扰,确实是关了机的。一旁的王妈道,“少爷,夫人都来了有两个多时辰了。”王妈家祖上一直在商家的医馆讨活。后来解放了,主仆关系不在了。但两家还时有来往。商煊出生的时候,商煊爸爸要忙着照看医馆,商煊妈妈要上班,就重新请了王妈回来照顾商煊。这一照顾,就是二、三十年。中间就是商煊出国,王妈也没有离开过商家。有个儿子也在省城打工,偶尔会过来看王妈。不过这儿子也并不孝顺,每次来左右不过是要钱。久了,王妈也不准他来了。就当没生这个儿子。
这时,钱芳惠看到商煊怀中居然抱着个女人,头发披散,嘴里也不知道嘟囔着什么。她认出是申雨丝,忙道,“雨丝这是怎么了,你快快抱她进屋。”王妈瞧了一眼,“大约又是喝醉了。”这种情况她也见过好几次了,也见怪不怪了。说心里话,她心里并不喜欢申雨丝,一看就是好吃懒做、爱慕虚荣之辈,空长了一副好皮囊。可也不好在钱夫人面前说什么。毕竟听说,原来商家两老俩口还是极喜欢这个未来的儿媳妇的。
钱芳惠鼻子不太灵通,这当儿才闻到一股浓浓的的酒气。她点点头,看样子是喝醉了。“现在的年青人,可真不爱惜自己的身体。酒嘛,适当就好。喝多了,可真伤身。”
这当儿,商煊早已经扛着申雨丝上了楼,把她放在客房的床上。替她脱了鞋子,盖好被子,正待要走。醉眼迷蒙的申雨丝,却伸出手,拉住商煊,“别走嘛。你不是今晚要陪我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