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民正在看那群盗墓贼有没有留下什么背包或着生活用品,枪武器之类的就趁着“天下大乱”跑路。
可是这是我看着爱民身后有一个血色的狼眼,就看到一只身体硕大,皮毛纯白色的大狼,肌肉矫健,就把双腿放在爱民的肩上。
我吓得出了一身的冷汗这是狼惯用也是最厉害的招数“狼搭肩”,你只要头往后看是什么,就把脖子露了出来,狼一口就把你咬死,而你不转头他就用爪子抓你的后脑勺,那被利爪抓的滋味可不好受,所以野外特别是有狼的地方千万不要一个人独自去。
去看着爱民,那狼是个老手把爪子放的极轻爱民完全没有感觉到,但是他看到我的眼睛里映出了狼眼。
知道情况不妙,就看我不给狼任何反击的机会,用自带的特种搜查匕首一下捅进狼的肚子,一股暖流迅速从我手间流过,狼急了正要咬人却被爱民一把抓住脖子。
一摔撞到墙上呜的叫一声就咽气了。
因为这打蛇打七寸,打狼就打他的肚子,狼可以说的上是铜头铁骨,就是这肚子是它的死穴,被我一刀戳中就必死无疑了!
我这是又听到篝火外有狼嚎的声音,我感觉十分不妙,立刻放弃了找武器的计划反之去就林芸和秋伲,到了屋子发现,屋子里有三匹狼但是都已经死了,还有惊魂未定的林芸。
我惊讶道:
“这都是你杀的?”
“不是,是那个老先生!”
林芸指了指外面,我冲出去一看那篝火后面的树林里,那密密麻麻的全是血红色的小灯笼,整齐而且没有进攻,都盯着关爷这个老猎人!
我虽然觉得奇怪无比但是我还是快步跑上前拾了一把柴火丢到篝火里面,要知道野生动物大多都怕火!所以把篝火加大,那绝对是明智的选择!
我知道狼有群体攻击的习惯,但是那东西有有真正顿悟惹怒了狼群,才会群体出潮攻击,这样地几率低但是必将是一场屠杀,有传闻在东北有猎人一连打了几窝的小狼皮,这样的人都被称“绝户”因为真正的猎人不会赶尽杀绝!
然后那个绝户就给村里带来了灾难,一个村的人包括自己都被杀红了眼的狼吃了。为什么要杀小狼,这很简单小狼皮,皮质比成年狼皮好而且可以做围巾,帽子等是城里那些富贵人都爱的东西。
我想到这些,我问:
“你是不是杀了小狼!?还埋在篝火旁边,这样好杀了盗墓贼们?!”
关爷是皮笑肉不笑:
“哼,有必要杀你们又救你们吗?我现在需要一点人手,不然你们还在梦里就被杀了。”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怎么回事人口稀缺啊!!
“那这些狼怎么回事,它们要干什么?”
就看到关爷,抡起铲子挖出藏在篝火旁边的东西,一个印有三片叶子的玉石说:
“它们丢了东西,而东西在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