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四章 孙家案(1 / 2)汉末三国时首页

第二天清晨,刘谟便又早早的赶到了陈乡,帮忙招呼着治水的事。现在淤泥基本上挖了一小半了,再加把劲儿,三五天的时间应该就能清理完河床,按照计划下一步就可以引水回流了。

看着忙活的热火朝天的一片景象,刘谟是既喜既忧,喜忧参半。

喜得是距离陈乡水患消除又近了一步,忧得则是接下来的开销。

这几天挖挖泥、运运土的只能说是小打小闹,接下来的劳动强度会越来越大,各项开销自然也是不可小觑。

想着空空荡荡的县库,刘谟简直是愁的不行,晚饭都没吃便又匆匆打马回了县城。

在马背上刘谟突然想起了自己来时从雒阳带来的家底,想着要不然自掏腰包,先撑上几天?

说起刘谟的家底,自然就要说说魏里酒楼开业这几个月来的情况,尤其是营业额的问题。

本来按照刘谟的预估,魏里酒楼年入百金收回成本应该是没问题的,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经过天子赐匾等一系列折腾后,魏里的生意竟然比他想象的还要好。

从去年秋天开业到今年四月份大概半年的时间就已经赚了一百五十金,这样下去年入三百金是没跑了,可谓是远超预想。

这一百五十金是实帐,明帐上的利润则是七十五金。这七十五金是要上交灵帝内敛的,剩下的七十五金一半是袁绍的,最后剩下的四分之一由刘谟和魏仲平分,刘谟最后实得十八金零七千五百钱,再加上酒楼开业前贩酒赚的钱凑个整数一共是二十金,这也是刘谟现在的全部积蓄了。

按汉代法定货币比价“黄金一斤直万”计算,二十金折成五铢钱一共是二十万钱,现在汝南郡的粮价是一石一贯五即一千五百钱,也就是说刘谟这二十金只能买一百三十三石粮食。

汉制一石相当于现代三十斤,正常来说,一石粮食大概是一个成年青壮力一个月的口粮。这样算下来,刘谟这一百三十三石粮食也只能供九百人吃上四五天。

可是陈乡治水的工期却有三个月之久,看来就算是刘谟倾家荡产也还是远远不够。

日落西山,心负重担,马速自然也渐缓。

刘谟任由小黄马在县道上慢悠悠的走着,四处打转。而他则在马背上紧锁着眉头、满面愁容,绞尽脑汁儿的想着办法。

按说汉代本有徭役制度,每个成年男子每年皆要服一个月的徭役。刘谟本想先利用这一个月的徭役,可祸不单行,坏就坏在今年汝阳的徭役已经被郡府摊派过了。

原来今年年初郡治平舆的城墙因为年久失修塌了一面,平舆一县的人手不够,因此便由郡府出面下令征召了汝阳等县的徭役。

县库被人掏空,徭役被人摊派,敢情自己手里没有一张牌可用。

为今之计,循规蹈矩肯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也只有特事特办、先斩后奏了。今年徭役摊派过了,那就透支明年的。回去就以县府的名义写个文书下发各乡亭,摊派明年的徭役。

“驾~”回过心神,天色已暗,刘谟缰绳一甩,疾驰进城。

到了县市门口,刘谟正待进去将马牵入马厩,却有一人突然冲到刘谟身前,“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头磕的梆梆响,嘴里还不停的叫道:“青天大老爷!青天大老爷!小民有冤啊!小民有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