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这住一晚上,明天一早再出发。
短暂的悲伤基调过后,迎来的就是喜悦。
这次战斗,对两个部落来讲,都是一场大胜!
勇在回到断河部落,安顿好部落里的战士,并在得知羯巫身体并无异样以后,也带着很多战士们,来到黑风部落。
篝火亮起。
不少战士们,围着火焰,欢快的跳起了部落里的舞蹈。
悲伤,在他们心里来的快,去的也快。
曹立坐在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一边品尝着部落里的特色美食烤猪肉,和一种和葡萄长得很像,只不过果实呈红色的水果,一边看起了热闹。
部落里的人们,性情豪爽,很快,曹立也被他们的喜悦感染了,哼起了他那个年代的流行歌曲。
“阿麦?”
长毛打了一声招呼,坐在曹立身边,啃了一口手里的猪肉,问道:“怎么不跟着一起去热闹热闹?”
曹立摇头道:“没兴趣。”
长毛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那你坐在这一个人吃东西,多没意思啊。”
曹立苦笑一声道:“已经习惯了。”
见曹立态度坚决,长毛摇摇头,只好放弃了继续“勾引”曹立的念头,跟在曹立身边坐下,感慨道:“在哥布林的领地里,待了很长时间,都快忘记在人类的部落里生活,是一种怎样的感受了。”
说着,就笑骂了一句:“还是这里待的舒服,晚上睡山洞,要比睡在树下,舒服多了!”
“他们两个部落,对你还不错?”曹立问道。
长毛笑道:“非常好,我本来以为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融入进去的,没想到他们对我就像对待自己部落的人一样,完全没有任何的敌视……
“哎!”长毛长叹一声,感慨道,“有了这次经历,我才觉得,之前我们部落何必要和他们部落搞的那么僵,真是不值得,要是我们之间能团结一些,碧绿森林就不会被那些可恶的哥布林们占领了!”
“是啊。”
曹立跟着附和道。
“霍特还抓了不少你们部落的人,放在它的领地里吧?”
长毛叹了口气,没有说话,也没有否认。
曹立会意道:“这里用不了多久,就又不会平静了。”
长毛望向手里的肉,笑骂道:“没关系,打就打吧,别的东西不擅长,打,这种东西,我最擅长了!”
曹立也笑了,“祝你好运。”
“你也是。”
长毛道。
正在这时,曹立忽然听到身后响起一道动听的女声,“你就是阿麦吗?”
曹立猛的转过头去,并用手一拍地面,使自己快速站起身,然后……他就竭力控制住想使出一个过肩摔的念头,点头道:“是我,我就是阿麦,你是?”
见鬼……“机敏过人”这项能力好像有些太强悍了,曹立腹诽一句,不然把人家小姑娘扔出去,恐怕自己当场就会被赶出部落了。
曹立面前这位姑娘,年纪大约只有十七八岁,扎这一头好看的麻花辫,大眼睛,身材良好,肤色为非常健康的小麦色,她见到曹立反应过激,不由“咯咯”笑了几声,还以为是曹立不好意思,“我是彩云,是断河部落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