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清欢穿越来的时候才十岁,在县里程家做丫鬟,今年十七岁,刚刚脱籍回家。
她父母双亡,有个嫁到隔壁村的姐姐,还有个参军后杳无音信的哥哥。
祖母宋氏是个极品,当初七岁的苏清欢就是被她卖了十两银子。
起初见她回来宋氏倒很热情,只是不断旁敲侧击,想从她兜里掏银子。
苏清欢从程家出来的时候确实带了一百两银子,但是不会被她知道,反而哭穷,宋氏见没便宜可占,对她就骂骂咧咧起来。
后来,她更打算把苏清欢许配给镇上的屠户做继室。
苏清欢一气之下搬了出来,住到了现在这个村里废弃的茅草屋里。
她盘算着用手里的银子托人立个女户,买点地,做个小地主。
吃饱穿暖是第一要义,至于人生理想,悬壶济世什么的,她暂时都想不到那么远。
没想到,宋氏不死心,又要起幺蛾子。
“告你十七不嫁。”林三花这才坐下道。
苏清欢气笑了,她来这里多年,自然也听过“十七不嫁,使长吏配之”,但是这都是老皇历了,并没有人真追究这个。
但是宋氏偏偏不想自己好过,于是便使出了这招。
“还笑,”林三花急了,“你快跑吧,离得远远的。你留在这里早晚被她糟践。”
苏清欢笑道:“我一个孤身女子,能跑到哪里去?再说,我长得又这么好看,被人拐卖了怎么办?”
林三花急得跺脚:“这时候了,谁跟你开玩笑?”
“三花,你放心吧。”苏清欢了然地道,“祖母才舍不得,让官府给我指婚,她什么好处都捞不到了。她这是借你祖母之口,再通过你给我带话,让我妥协呢。”
至少镇上那屠户,还算知道根底谁知道官府给你安排个什么男人?所以快跪地求饶,乖乖听话吧。
这就是宋氏的脑回路了。
林三花想了想后道:“那怎么办?胳膊拧不过大腿啊!你也是,天天说我性子倔,你比我还倔,偏偏闹到现在这样不可开交……”
苏清欢知道她心直口快,反而笑着安慰了她一番,把她连人带包袱地推出去,道:“你快回家吧,让你娘看到了又要骂人。”
林三花是她家第三个女儿,下面两个弟弟,所以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压着,日子不好过。不过这姑娘天生是个爱说笑又脾气火爆的,过得并不压抑。
送走林三花,苏清欢再也没有睡意。
看起来,她的计划要变一变了。
宋氏这个人,心思毒着呢!她自己得不到的,宁愿毁了,若是自己就是不肯听从她安排,她真能上县衙去告自己。
而且,苏清欢知道,自己既然来到了这吃人的世界,再奉行不婚不育,就太扎眼了。
她必须要想个办法,和这世道妥协,但是又要守住心中底线。
她辗转反侧,想了一个晚上,剖析利弊,终于忍痛做出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