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理由,很容易也能想到。
因为那边除了海风的声音,实在安静得太不寻常。
......
“是的。这样的话,大小姐也不会找您麻烦了...是,我明白了。”
陈杰放下手中的老款智能手机。它的性能或许已经落伍,但安全性值得保证。自己不会用它来娱乐,所以也没有更换的必要。
这里是间普通街区的普通平房,唯一可称道的地方就是靠近海边。
可能是以为选这里当据点,就能在得手后通过海路迅速撤离吧。真是愚蠢的想法。
既然会把你们当枪使,又怎么会给你们安排撤离路线?
陈杰看了眼倒在院口的高大尸体,在心中稍微感慨了一下对方的愚蠢。
作为头目,需要的不只是出众的实力,还要有至少能看得过去的智谋啊。
这伙对陈家意图不轨的歹徒共有四人。持有枪械五,四把手枪,都是华夏和露西亚军警的淘汰货,一把狙击枪,是米国的新锐民用款式——当然,所谓的‘民’指的是那些安保公司。
即使遭受了突然的狙击,他们也没有惊慌失措或是呆愣当场,而是拔出了随身的手枪并找好掩护,准备拼死突围。但这种做法在己方充足的准备面前终究是徒劳。一人在离开掩护的瞬间被狙杀,两人在对射时被命中了要害,最后的一人同时也是他们的头目,则是在拖着身中数枪的躯体冲出院门时被陈杰精准的一枪贯穿了头颅。
——其实也说不上是精准,有准备地射击一个破门而出的家伙的头颅,自己十岁时就能做到了。
枪战只持续了不到一分钟,但还是在周围引起了不小的骚动。虽然周围的住户都装作是缩头乌龟,但应该已经有勇敢的公民报警了吧。
那也没关系。自己等人本就是为搜集情报而来,对现场的善后还要交给兢兢业业的警官们。说不定他们还得诚恳地感谢这边一番。
这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陈家的人能杀他们如杀猪狗,是因为先手优势和经验压制。换成平常只配有手枪甚至警棍且对枪战没有心理准备的警官们,损失可就不知道要有多严重了。
说到底,这群喽啰本身无关紧要,杀掉他们对陈家就像按死虫子般容易。
真正需要在意的,是拿他们当枪使的人。
敢对陈家人下手的人。
......
这次的一日兼职,居然还把不少咖啡厅的常客也圈为fans,这多少有些出乎叶落的预料。
——啊,这个不是他瞎编的,是他的微博下面就有这样的留言,而且还不止一条。
这样其实也算是不错了...虽然套上女仆装还要说一天的‘主人’有些羞耻,但只要不遇到熟人就不会太害羞。比起宣传效果来说,也算是可以忍受的代价吧。
虽然可可觉得那样子很可爱,而且看别人穿也确实很可爱,但放到自己身上就只有...
喂这丫头怎么就这么把合照发过来了!
叶落立刻按下手机锁屏键,然后紧张地环视一圈周围。还好,同校同学们都沉浸在自己的青春里,没有要看这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