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距离宁远不到一百公里的村子中迎来了清晨的曙光。
媛媛早早的睁开了双眼,穿上了一双拖鞋,推开了乡间的宿舍大门,迎接她的是泥土古混着露珠蒸发的特别味道在鼻尖缭绕。
伸了一个懒腰,晃动了一下脖子,她准备去洗漱一番,但在这之前她还是先看了看门口刚挂上没几天的辣椒。
辣椒用来入冬之后做辣椒酱,是这里的习俗。
显而易见,她很适应作为一名添柴人来到乡村之后的生活。
在媛媛仔细观察着辣椒时,由远至近传来了轰鸣声。
拉着一条黑线,一辆大马力三驴子冲进了视野之中,三驴子后面是个大铁皮箱子,显然是送快递用的。
上面坐着一个头发被吹的极其凌乱的黝黑年轻人,迎着晨光,正露着一口白牙,也不怕肚子里灌风。
三驴子一路来到了教室宿舍楼前,他喊了一嗓子:“媛媛,有你的快递。”
媛媛一路小跑来到了年轻人的面前,接过了一个纸壳箱,没等拆开,就发现快递小哥有些欲言又止。
“你怎么了?”
村子不大,作为唯一的一名快递员,媛媛自然和他认识,也闲聊过。
小伙子本来黝黑的脸庞有些发红,但最终还是鼓起勇气的问道:“内个,晚上有时间,能请你吃顿饭吗?”
媛媛:“……”
自从与李明之分开之后,她没再谈过恋爱,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自己眼瞎这事儿总需要时间来缓缓。
所以,媛媛眨了眨眼睛,看着他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孝顺吗?”
小伙子都懵逼了,完全不明白约个饭,为什么要问自己孝不孝顺。
媛媛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些突兀,于是温和一笑道:“好的,那我等你来找我。”
小伙子一笑,又露出了一口白牙,媛媛拿着快递走回了屋子。
将纸壳箱拆开,里面是一个铁盒,打开铁盒里面不是另外一个铁盒,而是一张边角镶嵌着淡淡金色的硬纸。
上面写着,第一行字写着新郎张小剑,新娘叶墨竹,诚邀您参加我们的婚礼。
于是媛媛又笑了,决定提前一天去,去看看嘻嘻,顺便带点村里的土特产。
……
……
藏区边境,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刮着大风。
看着眼前的一片翠绿,洪辛书犹如标枪一般的正站在门岗处。
这小半年来他的变化很大,皮肤早已经晒的黝黑不说,脸雀斑也消失不见,个头长了少许,利落的板寸也让他看起来比之前成熟了很多,理所当然的他的脸蛋上还带着和其他人都一样的两朵高原红。
从1点一直站到下午5点,洪辛书结束了他的轮值。
和来接班的兄弟碰了一下拳,他一路走回了宿舍,腿儿有些直,身体有些累,现在他特别想吃一碗热乎乎的面条。
宿舍里当然没有热乎面,但今天恰巧是每半个月一次送快递的日子。
洪辛书的快递包裹足足堆成了小山。
室友们已经对此习以为常,因为他们都已经知道洪辛书是个富二代。
理所当然的,每半个月洪辛书的父母都会邮来大量吃穿用度的东西,只是大多数都用不上,他虽然已经极力规劝父母别邮这些没用的,但耐不住他的父母还有父母,他的爷爷姥爷,姥姥奶奶完全不听他的万物皆可套娃的定律再次应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