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嬉皮笑脸的在赵瑞同面前,炫耀他的老家,就在那个屯儿。
他告诉赵瑞同,五六月的时候,天气热的时候,他就泡在门前的池塘里,又凉快又舒服,饿了的话就可以随便伸舌头嚼莲蓬,因为他们在池塘里,栽了许多的荷花。
池塘里的的藕,比漂亮姑娘的胳膊还白还白。
莲藕甜丝丝的,又脆又嫩,他最喜欢采了吃。
金平告诉赵瑞同,小时候他私自在池塘里挖莲藕,被他老爹撞见了,就是一阵鞭子。
因为莲藕一般都在八九月份,才会把它挖起来,不能挖的太早,因为它们都还没有长大。
金平对赵瑞同说,虽然说竹子能够给他们带来一定的经济价值,不过要说乐趣的话,确实还是比不上他们金城村。
今天。
是赵瑞同好好表现自己的机会。
他并不想在金菊面前,留下不好的印象,他也想尽可能的展现出有趣的地方。
于是。
他笑着对金家两兄妹说:
“其实,我们这里并不全是竹子,翻过山那边就有一条湖泊,以前也常在那里游泳,有时候挖鳝鱼了。”
赵瑞同说的时候,心平气和,不过,内心里对金平颇有微词,不就是你们那边是水乡吗,至于厚此薄彼的埋汰我们这里的吗?
我们这里再怎么差,也是你二嫂费氏的老家耶,你这样说,真的合适吗,赵瑞同心里暗暗地想。
三个人走着走着。
又陷入到无言的尴尬中。
赵瑞同对金平的态度,表面上比较的谦和,其实内心深处在较劲儿。
至于金菊吗?
她本来就是一个很内向的人。
一向说话比较的稀少。
这时候。
赵瑞同长舒一口气,对金菊说道:“金姑娘,你们走快些,山那边儿比这边儿好玩的多。“
虽然。
金城村和毛竹村,也就二三十公里的路程,可是这边的地形和他们那边儿不一样,尽管两地差不多都是丘陵地带,金城村那边儿的湖泊比较的多。
然而,毛竹村这边的湖泊比较的少,很多地方都是突兀的石头,压根儿不能生长庄稼。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毛竹村的乡亲们。
祖祖辈辈通过摸索。
俨然把种竹子,做竹器,当做自己的谋生手段了。
尽管。
他们这里的水田旱田也有,不过,每个人占有的份额,和金城村那边儿的相比,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
”山那边有好玩的,三哥,你快点儿。”
金菊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步。
金平紧随其后。
路面儿太滑了。
金品,差点儿滑倒。
不过,他从小就猴精猴精的,眼疾手快,顺势抓住了一根竹子,保持住了身体的平衡,才没有摔倒在地上。
弄脏自己的裤子,是小事儿。
倘若要是摔倒了。
那就掉链子了。
金平好歹是个农家娃。
其实,他潜意识的瞧不上赵瑞同这样的白面书生。
倘若他这个野小子,要是在白面书生面前,摔倒了,以后他就别混了。
其实。